◇◇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法院之间涉及某案件的公函是向当事人公开的   作者:天地良心   新语丝公布的北京市一中院(2007)一中民初字第631号民事判决书的后边附 上了案件由西城区法院移送过来的移转函,被丁某人的博客反复指控为这是法院 枉法的证据,它认为这是内部秘密文件,你方舟子怎么搞到的,其中肯定有鬼。 这种毫无依据的乱咬一气、曲解法律的做法是这些人的一贯做法,本来不值得一 驳;但今天它在一篇文章中说连武汉法院的法官们都注意到这个事件了,我就奇 怪了:你是法官,难道你不知道法院之间涉及某案件的公函是向当事人公开的 吗?!   根据中国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法院必须主动交给当事人的。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调取其它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包括:涉及案件的有关 鉴定,勘验结果,法院间的公函,法官对事务性问题的决定,当事人的诉讼文书, 法庭记录……   也就是说,肖教授在庭上讲了什么话,证据内容是什么,在庭上提了哪些不 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而受到法庭拒绝等事项,方舟子的律师都可以一并从法院的 记录上调取获得,更何况一份本来就对公众公开的公文?!方舟子拿到这份公函, 你肖教授也可以让律师去拿呀,这可是“内部文件”,值钱得很,不拿不就亏了 吗?   法院间为解决某一案件的公函其实不光是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调取,法院也可 以主动公布。在此,我就向肖教授和丁尊敬们免费送一批在网上可以找到的“机 密”“内部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林业干及第三人深华工贸总公司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增 城县支行银行存款纠纷案应中止诉讼并将陈玉中等人诈骗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 查处问题的函》(1992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芳村区工业供销公司诉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华 美商业公司购销煤炭合同纠纷案应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的函》(1991年2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购销不合格稻种合同纠纷请示问 题的答复》(1992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湖北省沙市电冰箱总厂与广东省汕尾市物资总公司物资串换合同纠纷 案和广东粤海双方为共同被告的代理进口合同纠纷案管辖权争议问题的复函》 (1991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购销三条乳胶生产线合同纠纷案 请示的答复》(1992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期折抵问题给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刘子义院长的复函》 (1960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是否裁定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 裁裁决的请示的复函》,(2006年3月1日,[2005]民四他字第4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是否裁定撤销承德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的请示的复函》 (2006年1月24日 [2005] 民四他宇第5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是否裁定不予执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 决的复函》(2006年1月23日 [2005]民四他字第4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条款效力请示的复函》([2005]民四他字第5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请示的复函》(2005年12月1日 [2005] 民四他字第5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机关法人作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变更问题的复函》 (2005年8月3日 法函[2005]6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执 行深圳市“洪湖大厦”发生争议案的复函》(20O2年10月8日 (200①)执协字第 50号)   看清楚了,有的公函就是湖北省高院和陕西省高院公布的。先提供这么多, 不知道够不够? (XYS2007053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