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终于看到了公正的判决   周光达   (zhouguangda.tianyablog.com)   一   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对肖传国状告方舟子(方是民)名誉侵权案进行宣判, 判决方舟子并未侵权。判决书称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不得以侮辱、诽谤等 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同时,公民的言论自由亦为法律所保护,公民在法律许可的 范围内,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亦不受法律追究。对于公众人物公开进行否定性 评价,属于正当的批评及争鸣范畴。无论批评或争鸣的观点是否成立,均不构成 对批评或争鸣的相对人的名誉权的侵害。就批评或争鸣文章使用的言辞而言,过 激的言辞,一般也是可以允许的。   关于肖传国的职业身份问题,法院认为方是民对肖传国的职业身份所提质疑 仅为是否为美国全职教授,故该种质疑不论是否准确,均不会对肖传国的名誉构 成损害。   另外方是民就肖传国是否符合中国科学院院士的当选标准的认识,因评选标 准的制定归属有关部门,方是民并非评选委员会成员,其看法仅属个人看法,属 正当的言论范围。宣判书认为论文数量与质量只关乎学术水准问题,由此产生的 争论应在学术范围内澄清。方是民就肖传国的学术论文的数量及质量表示了质疑。 特别是对其发表论文的质量表现出了明显的不屑,且用语刻薄,但其用语仍不属 污辱、诽谤之范围。   关于对“肖氏反射弧”,法院认为对肖传国的“反射弧”相关理论提出异议 在学术上是允许的。该种理论在业界被认可的程度为纯学术探讨与争论问题,学 术上的争论与分歧应在学术范围内解决,而非依靠法律来解决学术分歧问题。   法院认为,肖传国作为知名教授、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亦应接受学术界及社 会对其学术水准所发出的质疑之声,即便言论有所过激,亦应保持一定的宽容度, 以保持正常的争鸣氛围。法院驳回肖传国的上诉请求,案件受理费一千元,已由 肖传国负担。   二   方舟子在武汉和西安连遭枉法错判之后,我们终于在北京看到了公正的判决。 其意义远超过宣判本身。它在当今法学界和学术界可以说起到了拨乱反正的作用。   细想想,那一两个匿名的、躲在阴暗角落里只会漫骂和动不动就会给别人上 纲上线的丁西翻们,你们既然如此,又有什么资格来评论别人的名誉权受没受到 侵害。现在都不敢公开自己的真名,当正义清算你们的时候,恐怕早已溜之大吉 了吧。我是从你们才知道西翻的,才知道西翻是个“著名的大学”,有个“著名 的校长”,还有那个一想就让我起鸡皮疙瘩的“东方哈佛”。同样作为公众人物, 这回该是“著名的校长”认真反省一下的时候了。   相比之下,我倒觉得肖传国还算一条汉子,起码他敢作敢当。我曾说过,从 某种意义上讲,是法律的腐败害了他。海内外知识分子的公开信是一付清醒剂。 现在,公正的判决对肖传国更是一付良药。你不也表示过支持方舟子的学术打假 吗?好了,不要再上诉了。聪明的人决不老是重复地犯着同一个错误。回到科研 和临床中去吧,埋头若干年,等待着你的好消息。我一直在想,方舟子反对学术 腐败功劳挺大,会不会自满呢?会不会遭捧杀?面对各种挫折和攻击,会不会被 击垮呢?他一再表示,学术打假,有打错的就立即纠正。官司缠身,他依然从容 地写科普文章,发表著作,主持网站,参加反对伪科学的辩论,继续反对学术腐 败。支持方舟子的海内外知识分子都感到欣慰。反对学术腐败的斗争不管以后会 有多么曲折,但我们已经看到了光明。   本案并非复杂的案例,武汉和西安的法院在进行错判的时候,考虑没考虑它 对法学界、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及后果?难道枉法办案就是你 们的职业道德?在面对连续错判的案例而学界普遍失语的时候,16位香港人大代 表提出:建议科学诉讼须听专家意见。这可以有效抵制科学诉讼中的枉法办案。   看来,牛不是吹的。还是香港人大代表的水平高啊。 (XYS2007053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