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读《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博士生导师吴洪成教授的“剪刀加糨糊”逻辑》有感   木子   近日读到“新语丝”上《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吴洪成教授的“剪刀 加糨糊”逻辑》一文,不禁大为吃惊:一个教授、博士生导师,抄袭、剽窃到如 此严重的地步,让人匪夷所思。这样的人还算教授?还当博导?中山大学朱崇科 老师在他的博客上就此发表评论说:“这个问题的确严重。……很多所谓狗屁学 者在剽窃时候已经厚颜无耻到不顾一切的地步。”河北大学博士生导师吴洪成教 授难道不就属于这种剽窃“已经厚颜无耻到不顾一切地步”的“狗屁学者”吗?   对河北大学我还是稍有了解,知道它是一所很有名的地方大学。但对它的教 育学院,我却不知多少。出于好奇,打开“河北大学教育学院”的网站,主页上 “关于对学生抄袭行为进行惩处的实施细则”赫然醒目。该“细则”规定:“任 何形式的抄袭都是有悖于大学精神的,应严加规范和惩处。”再往下看,这一针 对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生的“细则”对抄袭是这样认定的:“学生的抄袭行为包 括考试作弊中的抄袭,作业抄袭,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抄袭等。……一篇论文连续 抄袭字数超过二百字,累计抄袭字数超过五百字或三处以上引用(抄录)而不加 注明,可视为严重的抄袭行为”;“严重抄袭行为一经发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 对抄袭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答辩资格,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见, 自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 权法》、《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以及河北大学有关规 定所制定的这一“细则”的确很不错。“有令必行”,“有法必依”,我想,河 北大学及其教育学院对违规学生肯定会有制裁。但是,本校和本院的教师、博士 生导师吴洪成教授如此恶劣地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对这样的严重抄袭行为,不是 更应该“严加惩处”吗?   最近,复旦大学对本校三起有关涉及教材、论文的学术违规事件进行了明确 的严肃处理,受到人们的赞许。耶鲁大学的Stearns教授在指出北京大学有关学 生考试抄袭的行为后,“北大校方很重视Stearns教授的意见”,该校生命科学 学院院长饶毅教授在回应Stearns教授对北大学生考试抄袭的批评时也这样说: 在自己“到任后的生命科学学院,如果教授做出这种违反学术道德的事情来,必 定要被开除。”事实上,北大数年前就已曾对教师的抄袭行为做过严肃处理。复 旦、北大都是全国最著名、最有影响力的大学,国内不少大学都在学习这两所著 名大学的有关经验,而在对待博士生导师吴洪成教授严重抄袭海内外他人学术成 果这一事件上,河北大学确实应该认真地学学复旦、北大的做法! (XYS20071225)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