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回应鹏归:攻其整体,重视细节,讨论到底 Timii 鹏归在新的帖子《回应Timii:攻其一点,不计其余,无法讨论》中,对我的帖子进行 了细致的批驳,我也只好勉为其难再抽出一点时间应付一下了。 第一,我的帖子里面用词不够严谨,这里道歉并指出我的本意:我说“既然有人可以否 定李,我也就可以否定这个人”,本意是说,如果有人否定李的思想,我也就可以否定 这个人对李的思想的否定。这里绝对没有牵涉到任何的人身攻击,我不会因为一个人否 定李或者否定李的思想就对这个人进行人身攻击,相信我的帖子里也没有体现出对于叶 赫或者鹏归的任何人身攻击。有话好好说嘛。而鹏归的帖子的题目呢,啧啧,“攻其一 点,不计其余,无法讨论”,其中一个“无法讨论”把态度表现得活灵活现:那个谁谁谁, 说话不讲道理,人身攻击,跟你没法沟通,怒了,伤自尊了,不讨论了。哦,请原谅我 的敏感,或许你的本意并非如此吧? 第二,签于鹏归对我上述话的吹毛求疵,我也以其道还治其人之身一下。鹏归说“李的 思想放在哪个社会都是"前卫"的”,这里并没有提到同性恋的问题。由于同性恋问题的 看法是李的思想的一个部分,很难让人不理解为鹏归认为李银河对于同性恋问题的看法 也是在哪个社会都是前卫的。所以鹏归不妨今后在写文章的时候也顺便检查一下自己的 严密性和逻辑。鹏归又说“李的论述囊括了跟性字有关的所有前卫话题”,这句话呢我觉 得也有太过绝对之嫌,建议鹏归不妨用穷举法证明一下。再有,鹏归说“只要不涉及人身 攻击,都是可以接受的”,可是题目又说“无法讨论”,什么意思呢?接受了但是不能讨 论?到底是接受还是没有接受ni?还是认为我人身攻击了ne?原谅我又扯远了wo。 第三,李银河说的是法律和人权问题,我就奇了怪了,怎么老有人理解为要建造一个新 的道德体系呢?真纳闷,我的上述帖子也已经提到“认为一个人有权利做某件事情 和认为他应该做这种事情,毕竟是很不相同的两个概念”。李银河做的是前者,为什么 总有人把她误解为是后者呢?你“还没有完整看过李的文章,但从各位争论的话题来看, 李的论述囊括了跟性字有关的所有前卫话题:乱伦,换妻,性交易”,所以你就认为她 的思想“前卫”,你根本没有真正地理解她就这么认为,不是很武断的么?和你一样我也 认为那些鼓吹性开放宣传一夜情颂扬包二奶的人是很前卫的,但是李银河恰恰不是这种 人啊。 你的看法是“一己之见”,我的亦然;你的看法代表了一部分人的看法,我的也是,有 什么不可以讨论的呢? 第四,鹏归认为“养育小孩是义务更是一种幸福”,我不能同意。我就不认为养育小孩是一 种幸福,我曾多次跟父母说今后不打算要小孩。当然,我或许会要的,为了让父母高兴, 但我无论如何目前不能把它当作一件幸福的事情去渴望。鹏归说“社会对女性贞操观的苛 求,固然有男性社会的原因,也有人的生理结构上的原因”这句话到底想表达什么:是为 这种苛求辩护么?又说“养育小孩是义务更是一种幸福。常言道,“别人家的饭香,自家 的孩子好”,可见多数人还是很在意孩子身上是否有自己的基因”,这句话又想说明什么? 原谅我冒昧问一句:是在影射同性恋么?不是最好咯!但是还有少数人不在意啊,李银河 告诉我们的是这少数人有权利不在意,而不是那大多数人应该不在意,你是不是同意这种说 法?如果同意,就没有必要再批评李银河前卫再鸡同鸭讲驴唇不对马嘴地同一些如我之类 的人argue了喔(注:以上我使用了类比手法说明李银河的观点)。 第五,关于哗众取宠,我认为有些人对于自己不能认可的社会行为总喜欢冠之以此名义。 又想起了一句话,王小波说的,大意是,看到一位大嫂穿着漂亮的旗袍出门,三姑六婆们 不仅要对服装品头论足一番,还要质疑这位大嫂目的是什么,是不是想去勾引野男人呢? 试问,李银河取了什么“宠”?恐怕是“互联网里说性权,听取骂声一片”吧?我记得也曾看 到有人说方老师哗众取宠,和说李银河一样,我不能同意这种说法丫。所以我充其量认为 李银河的看法相对于大众来说很不同而已。而且我还是建议用中性而不是贬义(如哗众取 宠)的词去评价跟自己跟大众不同的观点。不要动不动就开口骂人:说什么李银河这种“垃 圾性学家”(不是鹏归说的,不久之前新语丝的另一篇文章里出现的);我个人认为,说别 人是垃圾的人素质太差。 最后,再次因为我的语言不够严谨引起的误解而向鹏归道歉。 (XYS2007020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