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回应叶赫   眉间广尺   叶赫网友真是很有意思,说他的文章《我反对把方舟子和李银河相提并论》 虽然引起了争论,"不过到今日为止我认为反对意见还显不出压倒我的优势"。" 考虑到"新语丝"的主题是反伪科学和反学术腐败,我不打算在"新语丝"上在就此 问题争论下去"。   可我觉得你的理由就不能成立。新语丝这里,除了反伪科学和反学术腐败, 也经常在这里做有关民主法制精神的讨论。既然大家认为现在的话题和民主有关, 在这里讨论一下也就无妨。而且,有关这个话题的争论已经在新语丝开始了,而 叶赫网友还没有被反对意见"压倒"(我就只会被道理说服,不会被压倒),那么 更应该好好讨论一下。当然,缺了叶赫的回应,会使讨论的精彩程度降低,因为 我们无法继续听到你的高见,不过我觉得这并不妨碍大家会对这个问题有更深入 的认识。   本来我是不关心李银河的观点的,也就是听说过这么一个事,详细的都不知 道。可是在看完《我反对把方舟子和李银河相提并论》之后,还是有很多话要说。 因为尽管我不了解李银河的详细观点,可看完了叶赫的文章,也能得出结论,叶 赫的说法是在用混乱的逻辑,为自己的偏见和歧视辩护。下面就来看看我是怎么 得出这个结论的。   由于我确实不了解李银河的详细观点,所以就从叶赫的《我反对把方舟子和 李银河相提并论》一文说起。   先是有网友说方舟子、李银河在中国宣传科学、民主的思想,结果挨了很多 骂,可见中国人对民主与科学的爱好是叶公好龙,等等。结果就引出了网友叶赫 的反对,说和方舟子相提并论,是拔高李银河,说李银河不够资格。说实话,我 作为新语丝的读者,还是蛮尊敬方舟子的为人的,可是我始终没觉得和方舟子相 提并论需要多大的资格。而在叶赫网友看来这个李银河好象特别不够资格。这很 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就很想知道李银河是因为什么被叶赫这么瞧不起的。   于是我就仔细地阅读了全文。可我真没有看出李银河有什么不好,反倒看出 叶赫网友的思维很有特色,下面就和大家一起来欣赏一下。   叶赫先是谈了方舟子和李银河三点区别。先来看第一条。   "一,方舟子批的是伪科学,揭学术腐败,根本上说是发扬传统文化,批的 是传统文化里的糟粕。李银河的却是要反传统文化,她有权亮出自己的观点,但 是对不对当然得由众人评说。我就是一个她的反对者。"   叶赫先说方舟子根本上是发扬传统文化(这点我是没看出来,我始终觉得方 舟子是在宣传科学),紧接着就提出李银河"却是要反传统文化",呵呵,看起来 是不是很眼熟?还说"她有权亮出自己的观点",反对传统文化还敢亮出观点!传 统文化那么博大精深,那是你李银河说反就反的,不等叶赫网友反对,我就第一 个反对。可是要是李银河也象方舟子那样反对的是"传统文化里的糟粕",那咱们 不是冤枉了她,方舟子就没少受这个冤枉,可不能再让别人受这个委屈呀。不过 叶赫始终没提她是如何反的,这可叫人不好判断了。   再来看第二条。   "二,方舟子认为科学理论要由实验验证,要科学家主流队伍的确认。没有 人会说:"我的理论不需要实验验证,不需要别人承认。"也没有人会说:"我有 权一搞两投,我有权抄他人的论文,我有权数据造假。"所以方舟子本来就站在 多数人的一边,站在法律,道德,主流科学队伍的一边。反方舟子的人要求修改 已有法律就是证明。李银河也要修改已有法律,对不对先不说,至少现在还看不 出众皆昏昏,唯她昭昭。"   叶赫网友在举了两条没人敢说不的道理之后,就得出"方舟子本来就站在多 数人的一边,站在法律,道德,主流科学队伍的一边"。道理确实是明显正确的, 可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我却没看出来。方舟子的主张是很好,可是效果却没那 么好。方舟子反对中医挨了那么多骂,新语丝里提到的大多数造假也得不到处理, 方舟子打官司还经常输,要说方舟子是和"多数人,法律,道德,主流科学队伍" 站在一起的,那"多数人,法律,道德,主流科学队伍"是不是有点太不够意思了, 眼看者方舟子被人欺负也不来帮忙。不过,这还不是重点,我们要看的是对李银 河的评价。叶赫网友先来个类比,"反方舟子的人要求修改已有法律就是证明。 李银河也要修改已有法律"。不知道这能说明什么,难道说明李银河和反方人士 一个层次?然后又"对不对先不说,至少现在还看不出众皆昏昏,唯她昭昭"。对 不对都不说了,怎么看出谁"昏昏",谁"昭昭"呀?另外哪个"昏昏"能认为自己的 对立面是"昭昭"呀,真是不知道谁能被人认为"众皆昏昏,唯她(他)昭昭"。   第三条。   "三,"方舟子和李银河无权无势,按理也当归属于弱势群体。"这不假,但 是方舟子对我国科学的发展,和思想的解放有巨大的威力和影响,大到"掌握了 话语权",大到可以制造"三大冤案"。李银河在同性恋问题上可能有几个支持者, 其他问题上有几个公开支持的?"   方舟子的"巨大的威力和影响"还有"话语权"也只不过是知名度而已。就是说 出话来听到的人多,如果听众足够明理就会自己辩明事实,这又积累了一定的信 誉度。其实李银河不也是这样么。要说公开的支持者,方舟子批评学术造假的时 候,科技界公开支持的也不多。没办法,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呀。而李谈银河的是 性话题。本来中国人对谈论这个就有点忌讳,有多少好意思公开支持呀,所以不 公开支持也不等于没人支持,而且这说不定正可以说明李银河更有勇气呢(不过 现在有些人好象过于有勇气,所以这个词的褒义不大了)。   叶赫网友在总结了上面三条区别之后,就得出了"方舟子是崇高的,李银河 充其量只是一个想法特别的普通人而已。她没有资格和方舟子相提并论"。其实, 在我看来即使有区别也未必就没有资格,更何况通过叶赫网友这三条"区别",倒 让我看出李银河和方舟子有些相似呢(就是对手的逻辑都比较混乱)。   如果前面所说的都是空泛的评论,不能看出什么。在后面,叶赫网友虽然" 没有兴趣和李银河辩论",却到底还是"亮出自己的观点"了。   叶赫先是叙述了一下李银河观点。   "李银河认为:"性是一种快乐,一种游戏。"   "所有不违背三项基本原则(自愿、私秘、成人之间)的性行为都不应受到 法律的制裁。"因此,卖淫应当无罪,多边恋和周末夫妻体现人际关系的创造力。 换偶活动是可以的。同性恋者有权利做他们喜欢的事情、二奶与性工作者有其生 存权、人身自由权和性权利。"   然后陈述他反对的理由(由于要在下文中对其进行分析,所以我为每个小观 点加了编号):   "①性快乐是维护高等动物的繁衍所需要的,没有性快乐,高等动物懒得繁 衍后代,就会趋于灭绝。②但是高等动物繁衍后代的任务并不是在获得性快乐时 就已完成,还要抚养下一代,如:哺乳,喂食,对于人类还有教育的任务。③这 样人类在繁衍过程里形成了一些大多数人自觉遵守的有关性活动的规则,有的成 为道德,有的写入法律。例如一夫一妻制,世界各民族都逐步地成为自己的制度。 ④所以简单认为性是一种快乐,只要不违背自愿、私秘、成人之间三项原则的事 都可以做,是不对的,性活动必须考虑到他的后果,要有利于人类的繁衍和教育 后代。⑤卖淫,一夜情,换偶,二奶,性工作者都是破坏家庭,影响下一代成长, 都不是好事,不应该支持。⑥同性恋问题略有不同,如不影响社会安定也无不可。 ⑦但是不能认为只要是他们内部私事就可以允许。例如吸毒、赌博、两夫一妻、 传销(自愿的)都是内部私事,社会还是要管。⑧同性恋者要结婚,法律要不要 允许?我以为要考察同性恋人群的爱情是不是巩固的(和正常恋比),有没有多 角现象,有没有兼有正常恋的,才可以定出法律。⑨但是,   同性恋者结婚,也不允许他们要孩子,因为你无权强加一个不正常的家庭 (无父或无母)在孩子身上。"   让我们逐一来看(建议在看每一条评论之前,再看一下相关的原文,这样能 更好地领会叶赫的亮出的观点)。   ①是说性快乐是因为繁殖需要进化出来的。这没错。就象是我们丰富的辩色 力,是因为人类的祖先需要辨别果实成熟的程度,进化出来的一样。可是性快乐 虽然是因为繁殖需要而产生,却不能只为了繁殖的需要而存在。比如我就很喜欢 用丰富的辩色力来欣赏蔬菜水果以外的东西。   ②怎么看都是谈的生育后代。人家李银河谈的是性的快乐和游戏部分,你怎 么老是往后代上撤呀。具我所知,海豚都有两种性交方式,一种纯是为了游戏, 另一种才是为了生育,怎么海豚都能分得清,有人就总是分不清呢。难道叶赫网 友每次办事的时候,都要想一下象我这种一夫一妻的异性的性爱对人类继续繁衍 以及教育后代是多么有利么?   ③谈到性爱的规则,成为道德,写入法律,还用一夫一妻制举例,说"世界 各民族都逐步地成为自己的制度"。有没有搞错,阿拉伯民族也是一夫一妻制?! 要说有关性的道德和法律,在不同时代,或者同时代的不同地区之间,恰恰可以 是很不相同的。我看能受到最广泛认同的要说是"自愿、私秘、成人之间"这三样 还可以,但至少不是叶赫说的一夫一妻制。   ④认为性只是快乐不对,还要考虑其他后果,例如人类繁衍和教育后代。性 确实不只是快乐,本来就有生育功能,但是,性确实也是一种快乐。而大家通常 也只是为了单纯的快乐去做这件事,所以才会采用各种避孕措施,难道避孕之后 除了快乐还有别的?而且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叶赫总是提到人类的繁衍和后代的教 育。说实在的,我就不大会想起这些事,偶尔想到的时候也觉得人类繁衍的数目 好象是多了而不是少了,也会觉得性行为对于孩子太过成人了,真不知道怎么用 这个来教育后代。   ⑤说那些事物都破坏家庭,影响下一代成长,都不是好事,不应该支持。那 些是怎么破坏家庭的,冲到别人家里强行将夫妻分开?你要是对这些感兴趣,进 行了这些活动,而配偶无法接受,那是你自己选择的,不能怪别人。就象爱喝酒 的人,酒后肇事不能怪酒一样。而且这些事物对人的诱惑力还不足以让人失去理 智(和叶赫后面举的例子不同)。而家庭解体也不是什么灾难。既然家庭是在个 人出于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它在个人的选择下解体,也么什么大不了的。婚姻 法里有允许离婚一条,就是认可了这种选择的合法性。至于下一代成长,我觉得 主要是要保证孩子的健康,受到足够的关爱和教育,这和上一代选折如何享受性 快乐根本就没有什么的关系。前面也说了,即使是正常的性爱,也不能用来教育 孩子,毕竟太成人了。而孩子能见到的也就是家庭结构,社会关系。即使和大多 数的不同,也看不出对孩子有什么伤害,也只是不同罢了。至于影响我想也还是 有的,那就是可能会对这些行为不那么偏激,不会一听到这些就象遇到洪水猛兽 一样激动得不得了。将来也可以做出更适合自己的选择。难道叶赫担心的正是这 种影响,怕认可这些行为的人多起来么?另外说李银河支持也不是很恰当的,她 是在为他们争取应有权利,这是有差别的。例如我认为人人都有权拿醋当饮料喝 的权利,这只是一种生活习惯,不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我并不支持这么做。   ⑥说同性恋问题略有不同,如不影响社会安定也无不可。叶赫的语气很有意 思。"如不影响社会安定也无不可",人家本来就不影响安定,明明确定的事还用 怀疑的语气,弄得好象可能有害似的。而且尽管叶赫承认"同性恋问题略有不同", 也不是出于内心,因为我没看出叶赫对同性恋者有一点尊重,不知道他是怎么认 可的。倒是叶赫在上文说了"李银河在同性恋问题上可能有几个支持者",难道叶 赫是被人数"压倒"的?这里叶赫用的又是"可能有几个",李银河在这个问题上明 明有很多支持者。为什么在面对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时,就那么含糊其词呢。   ⑦说的是同性恋是内部私事,但社会还是要管。可叶赫举的那些例子在中国 已经被证明会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从这个角度就不是私事了,是和别人相关 的。而同性恋明显不同呀,从来也没危害社会,和别人一点也不相干,是真正的 私事,你凭什么管人家呀。还拿那些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例子做类比,来为自己 辩护。再辩护也能看出你是要干涉别人的私生活。   ⑧是说若要制定同性恋者结婚的法律,要先让同性恋者和异性恋的比较。我 不知道,大多数同性恋者需不需要这样的法律。如果需要,人家凭什么要和异性 恋比呀,谁承认把异性恋定为衡量的标准呀。再说,就算同性恋的爱情不够巩固, 有多角现象,兼有正常恋又碍着你什么事了?还是你又从人类的繁衍,社会的安 定,后代的教育的角度,发现新问题了?难道是怕同性恋分分合合过频,给民政 部门添麻烦?   ⑨"同性恋者结婚,也不允许他们要孩子,因为你无权强加一个不正常的家 庭(无父或无母)在孩子身上。"这个观点实在是精彩。好象同性恋者一旦有了 孩子,这个孩子就掉进了不幸的深渊一样。孩子是无辜的,我们一定要救他们, 所以决不能让这种情况发生。看到这里我确实有点儿担忧那些孩子了,而且我也 开始担忧那些被单身妈妈生出的孩子,为了不让孩子们被强加一个不正常(无父) 的家庭,我们一定要让那些单身孕妇要么在孩子出生前立刻结婚,要么强迫做人 工流产。我也开始担心那些出生在偏远地区的孩子,他们很难得到足够的教育。 我们也决不能把这种生活强加给他们,必须禁止他们的父母生育。而且我最担心 的是那些由逻辑混乱,心怀偏见,又喜欢到处胡说八道的人所生育的孩子。因为 这种人的观点虽然在成年人中会被嘲笑为无知,但却可能被天真的孩子接受,这 可能会让无辜的孩子将来也象他一样被嘲笑,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呀!所以我们一 定要禁止这样的人生育。好在他们喜欢到处乱说,并不难发现,所以为了不强加 一个不正常的家长(父或母)在孩子身上,我们一定要发现一个,禁止一个,决 不手软。对不对呀叶赫? (XYS2007012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