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敬佩林院士,同时要求对林院士进行处分   小声嘀咕   对化学基本不懂,但是通过林院士的公开信基本上弄清楚了事情的来来龙去 脉。林院士能够在发现问题后,能够认真深入的调查,光这一点就比不少新语丝 中揭发的不少造假事件的当事人要强好多。当然很多人会说本来有问题有疑问当 然要就搞清楚弄明白,可是国内现实情况是:一碰到这种事,所有的人都当不知 道,跟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网上吵吵两天,风声过去了,骂尽你骂,该抄还 得抄,该作假还接着作假。   网上当然也有一些小老弟对林院士不满,认为:林院士发表文章之前没有把 好关,出了事不痛不痒的道个歉就完了。我能够理解大家的顾虑:发了文章学生 也就能毕业,真金白银都是老板的;出了问题,要么不闻不问,要么把所有的责 任都推给学生。这种是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实际上大家认为作为文章的作者, 实际是权力和义务绝对的不对等,对学生太不公平,学生成了绝对的弱势群体。 作为毕业没几年的博士,我也是感同身受,也觉得这是个大问题。不少导师啥都 不管也根本就管不了,有的导师甚至连申请项目书都要学生去写,学生累死累活 的干了好几年,好不容易出了点东西,也很快毕业走人了,所有的成绩也就记到 老板名下成了老板的功劳。如何激励学生,公正的评价学生的贡献,这个问题确 实是过去大家忽略了的一个问题。越是北大清华这样的学校,导师和学生之间的 差距越小,学生私下里对老板的学术能力基本上是没有几个是佩服的。当然我还 是认为不管怎么样,学生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造假,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什么好说道 的地方:黄凌琳博士如果造了假,当然要公开曝光,并且接受处罚。   这一切都是建立在黄凌琳博士确实造了假的基础之上。现在还只是研究组的 内部调查,至于真相是不是真的就是这样,还要第三方核实,这个过程中黄凌琳 博士还有辩护的权力。其实,第三方(有机所?)的调查除了要调查实验是不是 造假之外,我觉的他们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查证为什么两位导师没有发现这种 造假。1)黄凌琳博士在研究组期间的数据肯定要向老板汇报,这个过程导师为 什么没有发现有问题?2)黄凌琳博士毕业之前肯定有实验的交接,这个过程为 什么还是没有发现问题?3)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导师为什么还是没有发现问题? 仅仅说"黄凌琳博士存心造假,导师出于信任就不可能发现问题"就向过去的电影 里国军说"不是我们无能,而是共军太狡猾"一样无助于解决问题。我们更关心这 个过程中两位导师在什么地方有什么样的失误导致了这个错误发生。   整个事件,从结果来看无论如何两位导师是有过错的。我也希望能够给予两 位导师一定的处罚,而且这种处罚当然不能就是说说而已,要有干货。我认为下 列处罚是必需的:1)两位导师公开说明自己哪些环节没有发现问题 2)停招博 士生1年用于整顿研究队伍 3)林院士停止院士资格一年(不知道中国的院士章 程里有没有这种处罚条例?)。这些处罚相对于其它造假事件的当事人来说确实 是非常的严厉,可是比起国外的处理来说这个处罚并不过分!至于其它造假事件 的当事人,唉,不说也罢。反正大家心里都明白:林院士受了处分大家还会把他 当科学家,而顾冠群之流永远是顾冠群之流。 (XYS2007033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