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方舟子按:在剽窃论文发表前,范维澄院士已在973课题中期总结报告中将剽 窃论文的内容作为成果上报,在论文发表后,他又在综述中引用剽窃论文,因此 可以认定范维澄院士不可能是被其博士生冒用了名义,而是事先参与、事后认可 了剽窃行为。对这样的行为,仅仅给予通报批评,显然是太轻了。另外,据谢之 康实名举报,范维澄院士还存在多方面的学术不端行为,希望中国工程院对此做 进一步的调查,如果属实,应剥夺其院士头衔。参见新语丝网站去年有关报道和 讨论,特别是: 《中国科技大学原副校长范维澄院士等人的论文被认定剽窃日本研究者的论文》 (XYS20061102) reader99《范维澄院士等人的Fire Safety Journal论文的一些情况》 (XYS20061103) 《中科大讲师陈晓军做出说明 否认论文存在剽窃行为 》(XYS20061112) 谢之康《范维澄院士等极少数学者的学术腐败问题》(XYS20061113)】 中国工程院关于与范维澄院士有关的“论文事件”的通报 全体院士:   2006年11月,工程院收到有关范维澄院士等人的论文存在科学道德问题的材 料,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对此十分重视,与范维澄院士多次进行了联系。能源 与矿业工程学部组织有关院士对“论文事件”调查了解并提出了处理建议。2007 年2月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收到了中国科技大学反馈的对“论文事件”的处理 意见。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的规定,2007年2月28日科学 道德建设委员会召开了专门会议,对“论文事件”的性质进行了认定,并提出了 处理建议。根据院常务会意见,报经4月2日主席团会议审定,决定通报全体院士。   关于范维澄院士“论文事件”的基本事实如下:   1、前后3此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1)陈晓军、杨立中、邓志华、范维澄四人在2005年第40卷《Fire Safety Journal》杂志上(pp.267-281)发表了题为《A Multi-Layer Zone Model for Predicting Fire Behavior in a Fire Room》的文章。该文中许多内容与日本 学者Suzuki等人在2002年举行的第7届国际火灾会议上发表的题为《A Multi-Layer Zone Model for Predicting Fire Behavior in a Single Room》 的文章雷同,甚至整段照抄。   (2) 2004年第14卷第6期《Progress in Natural Science 》(pp.536-540) 发表了一篇陈晓军、杨立中、邓志华、范维澄四人撰写的题为《A Multi-Layer Zone Model for Predicting Temperature Distribution in a Fire Room》的 文章。该文主体内容与Suzuki论文基本相同,对Suzuki等人的文章进行了大量抄 袭,并且完全没有提及和引用Suzuki等人的工作。   (3) 2004年第10卷第6期《燃烧科学与技术》杂志上(pp.544-548)发表了 陈晓军、杨立中、邓志华、范维澄四人撰写的题为《预测单个火灾房间温度场分 布的多层次区域模型》的文章。该文主体内容与Suzuki论文基本相同。   上述的三篇论文都有明显的抄袭,已构成剽窃。范维澄院士的在职研究生陈 晓军是前述三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陈晓军称其“冒用其他三位作者的 名义进行投稿”。   2、2005年上半年,当范维澄院士了解到陈晓军等于2004年在《自然科学进 展》和《燃烧科学与技术》上发表了两篇关于多层区域模型的文章,并存在一稿 多投的现象,而且署了他的名时,他没有及时采取任何措施纠正。   3、2005年6月底,当范维澄院士收到《火灾安全期刊》主编Dougal Drysdale的信,得知陈晓军发表的有他署名的论文,并了解到此论文受到原作者 Suzuki的质疑以及得知2006年3月《火灾安全期刊》主编发表了针对该论文的主 编声明后,他没有以任何形式公开声明他的名字是被冒用,也没有撤回论文或取 消自己的署名。   4、2006年1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发表了范维澄等撰写的题为《中 国火灾科学基础研究进展与展望》的综述性论文时,在已知上述文章受到剽窃质 疑的情况下,仍正面引用了上述这些这些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   5、2004年6月10日,范维澄院士作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 ) 一个项目和课题的负责人,在课题中期总结报告中,将上述的模型作为研究工作 的8个主要进展的第3条,上报科技部。   以上事实说明,范维澄院士在学术道德和学风方面疏于自律,对“论文事件” 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主席团决定对范维澄院士在全院通报批评。   范维澄院士本人对“论文事件”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3月26日,范维澄 院士向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和能源与矿业工程部写了“我对陈晓军等论文事件的 反思与检讨”,对自己错误的认识有所提高。院主席团诚恳地希望范维澄院士本 人对事件性质和自己的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   中国工程院一贯高度重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全体院士要以此事为鉴,吸 取教训,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方面率先垂范,严于自律,并加强对助手和学生 的科学道德及学风的教育。 中国工程院 2007年4月11日 (XYS2007062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