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   冯坚   (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作者按:本月公布的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科学技术部令第11号 《国家 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使用了抄袭、剽窃、捏造、 篡改等概念而未加定义。故将下面的旧文整理专供《新语丝》网上发表。至于 “学术不端”与“科研不端”、“科研诚正”与“科研诚信”哪个提法更好,可 以留待公众选择。   《人民日报》(2006-04-13第14版)发表了中国科学院院士邹承鲁先生的《学 术重“学”更重“德”》。尽管作者申明该文摘自作者过去发表的文章,但是并 不影响其振聋发聩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从影响巨大的人民网和中国教育网, 到几乎不为人知的全国高科技绿色能源发展委员的网站,包括一些国外的中文网 站,超过六千个网站纷纷转载。说它一时在网上铺天盖地一点也不过分。仔细阅 读文章中所述六种违反科学道德的表现形式,发现与邹院士以前所提的七种不道 德行为在次序和内容上略有所不同,去掉了一条“为商业广告做不符实际的宣 传”,并将原来的“‘搭车’署名”改为“强行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   2004年初《中国青年报》报道了中国科协第六届全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科技 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提交的2003年度报告,报告列举了我国科学道德 和学风建设中7个方面的不端行为和表现形式。其中的几条有关“不负责任”、 “突出个人利益”、“过分追求名利”等提法,反而不如邹承鲁院士的提法简明。 但是报告最后提出了“科学道德制度建设”、“规范学术研究”、“增强各项规 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和“科学道德”“学术规范”“法律”等等概念,让人们对 这类问题的重视和认识上升到了新的高度。   《人民日报》 (2006-06-07 第11版)报道了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代表中科 院学部,倡导全体院士“五坚持五反对”,并呼吁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 的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科学不端行为监察制度和科研学术道德教育制度等 制度体系,有力促进整个学术界科研诚信体系的建设进程。其中提到了学术腐败、 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剽窃和学术欺诈的概念。   我们认为目前对学术不端行为等概念的定义仍然是混乱不清。“科学道德” 或“科学研究的道德”名称容易引起误解,不如改称“学术道德”。我们认为 “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法律”是规范科学研究的三个不同的层次的要 求。“法律”是底线,违法可不行;“学术道德”是最高要求,在不同的社会、 不同的时期都有不同的标准,也不能要求所有的科研人员都达到所有的要求。 “学术规范”是指,在某一科学研究领域或学术范围内,由大家公认的,或由权 威部门制定的,在相应领域和范围内必须遵守的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一般包含较 高的专业道德水准。违反了“学术规范”是要受到处罚的。在中国提到“学术欺 诈”和“学术不端行为”好象总是与道德不道德相联系;在美国提到这两个概念 总是与道德不道德没有联系。可能很多人都不理解这一点。其实意思很简单, 不 道德可以不受处罚,而“学术不端行为”不仅是违反“学术道德”的问题,而是 违反“学术规范”的问题,必须受到处罚。这就好比,一个人犯法的行为,肯定 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是人们一般不认为犯法是道德不道德的问题。区分三个不同 的层次的、不同性质的问题是当前学术界的首要问题。   约束科学研究的“法律”主要有《宪法》、《著作权法》和《刑法》。法律 人人都要懂要遵守,这里不用多说。现阶段的学术道德标准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是 一致的,科研技术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是一致的, 这里也不想多讲。2004年6月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 范(试行)》。估计有关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也会很快出台。这里想谈 谈“学术规范”的最低要求,即“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关概念。   近年我们在上海交通大学开设了一门博士生公共课“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和 学术道德”。教学相长,加深了对一些名词的理解,并且参照美国、英国和德国 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下面的一系列的定义:   学术不端行为(scientific misconduct):在建议研究计划、从事科学研 究、评审科学研究、报告研究结果中的: 捏造、篡改、剽窃、伪造学历或工作经 历。这不包括诚实的错误和对事物的不同的解释和判断。   捏造(fabrication) : 在科学研究活动中,纪录或报告无中生有的数据或实 验结果的一种行为。   篡改(falsification): 在科学研究活动中,操纵实验材料、设备或实验步 骤,更改或省略数据或部分结果使得研究记录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的一种行 为。   剽窃(plagiarism):使用他人的主意、方法、结果或完整的词句如同自己的 一样并且没有给他人以适当的荣誉的一种行为。但是对公识的引用不在此列。   诚实的错误(honest error):在科学研究活动中,由于本身知识和能力的 局限而无意造成的错误。而且察觉错误后,能够及时承认和改正。   公识( common knowledge):在某个特定的领域内,可以在通常的教科书中 很方便地找到,或者是被大家所广泛熟悉的知识。对于这些知识,在引用时不需 要注明出处。   学术欺诈(academic fraud):指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一般指利用科学研 究活动或科学家的身份进行的触犯法律的欺诈活动。   学术腐败(academic corruption):利用科学研究活动或科学家的身份进 行的滥用学术权力、进行权钱交易或以权谋私的行为。   学术权力(academic power):在科研和教育中,资源的分配和支配、荣誉的 颁发和禠夺、成果的发表和承认等活动的直接参与权和间接影响力。例如,建议 科研项目、评审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鉴定、科技评奖、学术职称和职务的评聘和 考核、教育规划和评估、学位授予、专业资格证书的发放、专业同行评议、论文 的发表、科研活动的监督管理、教学管理等。   我们在教学中还引进了一个概念,诚正(integrity),意思是,诚实、正 直,与常用的诚信略有不同,“科研诚正”比“科研诚信”更准确清晰。并且将 “诚正”与“清廉”作了类同的比较如下以突出诚正对于科研的重要性:   清廉 诚正   清廉的反面是腐败 诚正的反面是学术不端   反腐败 打击学术不端   政府官员清廉 科学家诚正   廉政建设 诚正教育   我们在教学中将重复发表研究结果和一稿多投、未妥善保存数据或实验记录、 隐瞒利益冲突或滥用科研经费、在并无充分的贡献的论文上署名或强占他人成果、 阻碍别人的科学研究、以降低论文质量降低来追求论文数量、不客观的评价或宣 传、没有尽到导师应该做的指导责任、不及时发表研究结果等等行为归类于违反 学术道德的行为,目的是突出在现阶段打击学术不端行为的可操作性。我们还认 为学术腐败与普通的腐败的性质是一样的。    我们提出的概念体系比邹院士提出的要好,邹院士的文章混淆了学术不 端行为和学术道德低下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邹院士文章中所述六种违反学术 道德的表现形式的三种形式已经包括在上面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中,不能作为 道德问题来开脱。下面谈谈邹院士文章中所述另外三种违反学术道德的表现形式 为什么不能列为学术不端行为来加以打击和处罚的原因。   邹院士反对的“一稿两投甚至多投”的现象目前有点常见,中央党校理论家 龚育之先生在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九日在两科联盟会议上的发言中提出,一稿多投 某种情况下不被视为不端,现在有时还会视为荣誉。要区别多少种情况。有些是 编者造成的。我们认为仅仅强调不是作者自己投稿而是编者转载未加声明,是不 能否认这种重复发表的行为。由于重复发表在国内外、在社会科学界和理论宣传 界、在自然科学界都很普遍,有时候甚至是必要的。重复发表原因众多,很难定 量分辨,而且危害较小,不宜将其纳入学术不端行为,暂且将未加声明的重复发 表作为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而不加处罚是合适的。   邹院士反对的“强行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的提法,与以前的“搭 车”署名提法相比,多了“强行”两个字,给人印象是,以前“行贿”“受贿” 都反对,现在只反对“索贿”。“无贡献”这个概念太绝对,一点贡献都没有的 人想在论文上署名都署不上。相反,在论文上署名本身就是一种贡献。论文署名 既是荣誉又是责任,愿意并且能够承担论文的责任当然是一种贡献。所以问题不 是有没有贡献,而是贡献大小的问题。这又是一个难以定量分析的问题。也不宜 将其纳入学术不端行为。欺骗性的论文署名可以归为学术欺诈,违反《著作权 法》。   邹院士反对“抹煞前人成果,自我夸张宣传”的用意是好的,但是后果是危 险的。“自我夸张宣传”固然不好,但是在市场经济盛行的学术界,不自我宣传 恐怕不行,在自我宣传中有没有夸张,不好下结论,有时也难有一致认同的结论。 就连有名的物理学家牛顿和密立根等,世界上也是褒贬不一,何况普通的科研人 员。再说“抹煞前人成果”的提法就更危险了。任何论文或研究建议书都不可能 包括所有前人的成果,只能包括作者认为有关的、最重要的文献。也就是说,任 何文章都有“抹煞前人成果”的嫌疑。如果某个学术权威武断地认定某篇学术论 文犯有“抹煞前人成果”的错误,那么这篇论文的作者难道还能够否认吗?因此, “抹煞前人成果”也不能纳入学术不端行为,而是作为“不客观的评价或宣传” 的一种形式列为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综上所述,邹承鲁院士提倡学术重“学”更重“德”是好的。但是“学术不 端行为”和“违反学术道德”是两类不同性质的问题。本文的目的是给出“学术 不端行为”有关的定义以便能够更好地区分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腐败,更好地抓 住主要矛盾、打击学术不端行为、打击学术腐败。至于“学术规范”的其它内容, 例如,防止阻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或对检举人报复,和“学术道德”建设只 能留待以后再讨论。 (XYS2006111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