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再回zhenwu网友 天行健 本拟潜心分析多肽,但zhenwu网友回复俺一文,特再回短文一篇。 首先俺想问一下zhenwu网友,即便是有人在号召“为国出力”上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 矮子”,人们又会从此号召上上什么当?又会有什么危害?呵呵,照俺看来,为国出力 是义务,本就不应该因为听了谁的号召才这么做的,阁下的逻辑,还是停留在任何文章 的读者都是“愚民”的层次上。其实现在的读者谁有那么傻,对的、有理的自然会有人 认真地去想,错的、无理的,自然也不会拿来主义式地接受。 您的(1)第二段完全是在玩“不可知论”的游戏,要按您的逻辑,无所谓对错,反正 科学还没发展到头呢。俺只问你一句,阁下觉得应该以什么为依据,什么为准绳,难道 要“跟着感觉走,紧抓梦的手”吗?您的第三段不知所云,既然按您的说法,别的网友 可以有自己的看法,那您怎么就不允许俺有俺自己的看法呢?况且,俺关于那张图的看 法是不是更有说服力,对WB和PS有一定了解的网友自己心知肚明。您的第四段谈到印刷 错误的问题,俺认为基本不可能,如果您对原图有兴趣,建议您致函NM或魏本人索取。 您的第五段说俺反诬他人搞一言堂,呵呵,要是俺现在不说话了,您看看不就成现实意 义上的一言堂了吗?您的第六段提到电镜(小小的猜测,不知您是不是搞材料化学的 啊),俺认为,可能用不到电镜来分析,您理解错了(并未有责怪之意,其实您的意思 俺懂,就是想重新再来一个WB,但是由于实验年深已久,俺想原样品基本不可能再保持 原有活性了)。关于您的第七段,俺就一句话,俺说的是俺是在分析那些“造假指控依 据”是否能证明魏在造假,至于魏先生是否造假,俺在等委员会的结论。您的第八段提 到的您的目的是正确的,但那只是一个非常具体的目的,如果仅仅想看“是谁亵渎玷污 了科学”,司魏之争恐怕也没有今天的影响力了,俺还是认为,是否因此催生一个体 制,哪怕是仅仅开了一个好头的体制,都是比司魏之争更有意义的。您的第九段依旧暴 露出您的法律知识的欠缺,首先俺告诉您,知法守法是您应尽的义务,不要嘲笑并以此 为荣。对嫌疑人的指控必须是基于事实的,至少也是您认为基于事实的,庭审过程不是 发掘事实,而是对双方提出的“事实”的认定过程。另外,顺便纠正您一个法学上的小 错误,嫌疑人有沉默权。再次,俺想指出的是,具有强制调查权的是经授权的委员会, 而不是你我。 您的(2)是想说什么俺不是把握得太好,不过,您如果认为俺的分析违背事实,尽可 指出,只要您说的有理有据(呵呵,有的网友要俺不要再引用文献,可是不引文献,又 没人重复实验,那不就空口说白话了嘛),俺还是会信服的。 您的(3)俺想问一句,将图片、原始资料公布给记者就能代替委员会的结论吗?要是 这样,俺倒是真的想劝魏先生公布了。可惜,俺认为这行不通,不知阁下认为如何。 您的(4)提到了俺的委员会的想法,俺想,这比成立一个委员会还要重复实验要省 钱,再说,您认为国际委员会也不公正吗?那请阁下提出个公正的建议来参考参考。另 外,魏是被控人,我看您的意思似乎(不知道是否正确理解您的原意)是要他来推动、 督促成立委员会,呵呵,这也不合常理吧。最后,不知道您是不是不看新闻,呵呵,您 真的认为司魏之争会不了了之吗?恐怕您对我们的国家也太没有信心了。 关于您嘲笑俺的志向,那是你的自由,因为这确实非常难以实现。不过您在根本不了解 俺的情况下,又是如何认定俺只是在夸夸其谈呢?我敢拿1块钱跟您打赌,我用在工作 上的时间比您多(成果俺不敢妄言,也许您比俺更有学识、更聪明,用不了俺这么多时 间)。至于您指责俺在这儿“喋喋不休地与人争长道断”,照您的逻辑,您莫非是想说 俺们在此辩论是在娱乐大众?而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至少俺不这么认为,俺这次参 与,确实使俺在诸位网友的意见中获益匪浅。从广义上说,这也能算上俺的业务学习 吧。至于您寄希望于非洲的学龄前儿童上网来看新语丝,呵呵,俺也要跟着您大声疾 呼,那些科技文献里动不动就来well known,你们不要再吹牛皮啦,连不同领域的科学 家都不知道的事情,你们还吹牛well known,牛皮终于吹破!!! 最后,俺再赠你一句话,下坡路比上坡路好走,但选择什么样的路,依然要靠您自己, “草民”不是您逃避的理由,否则俺一样鄙视你。 (XYS2006051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