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如果丘小庆没有学术造假也就没有这场商业纠纷   作者:TTLZP   关于丘小庆事件的说法众多,但学术造假与商业纠纷的因果关系是确定的。 如果丘小庆发表在<自然>上的论文是真实的是科学的,没有任何地方是有疑问的, 那就不存在六位署名作者要求撤消其署名权的。如果根据丘小庆的专利(与其论 文为同一技术)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可以在任何实验室得到有活性的PH-SA, 那作为专利购买方的新泰克公司应该全力以赴投入后期的研制与开发,对簿公堂 耗费的是时间,损失的是收益。当然在<自然>没有撤消丘小庆论文之前,在川大 聘请的专家团没有给社会一个准确的结论之前,我们还有理由相信丘小庆,相信 川大,所有关注这个事件的人都希望丘小庆的论文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是可 信的,是真实的,因为这是个有益于社会,贡献于人类的伟大发明,也可以说是 扬川大校威,为中国争光的大事。但人们善良的希望与情感上的支持在科学面前 会让失望击倒吗?   我们站到专利购买方新泰克公司来客观分析,当初签订专利购买合同,人家 一方面是看中这个专利广大的市场,另一方面一定是基于对四川大学的信任,如 果仅仅是因为丘小庆在<自然>发表了一篇论文,那新泰克不可能与丘小庆个人签 订一份专利购买合同。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是丘小庆,但专利是属于川大华西医院 的。所以说如果存在学术造假,那主犯应该是丘小庆,如果专利是假的,那川大 华西医院是主犯。川大华西医院应该无条件的承担所有商业纠纷中的名誉与经济 损失。如果不存在学术造假,那丘小庆有权利对六位署名作者与新泰克公司要求 赔偿精神损失费,而这个数额远不应该是丘小庆向武候法院起诉川抗所两位时所 要求的一万元;而川大对新泰克公司的作法也同样可以以名誉侵权要求新泰克公 司最大额度的补偿。   丘小庆的这个有活性的PHSA,曾得到过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省市领导当初在听取丘小庆工作汇报后表示:该成果“非常令人鼓舞”,现场要 求有关部门尽快协助四川大学以及华西医院申请国家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促进 该项目的研究和开发;同时表示将在该项目的研发中大力支持;并希望这项由四 川大学研发的高科技项目在四川、成都生根、开花、结果。该项目2002年11月被 列为了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课题,获80万元支助。2004年该项目获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125万元支助。领导不是专家,只能听取工作汇报,企业也不是专家, 只能能相信权威杂志,相信专利,但四川大学是有实验室,有相关专家的,是最 能弄清楚事情真相的。四川大学应该对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的领导有个准确 的汇报,对新泰克这样的有投资热情的企业有个公正的交待呀。四川大学应该对 国家的资金负责,对企业的投资负责,同时也对学校的名声负责。   四川大学应该有一种大度,在这个事件中不要推卸责任,论文发表了丘小庆 不是通信作者,但事实上是他真正的第一作者,如果这个时候如程惊秋所说把论 文说成是那个George Wu的,那怎么解释当初谢和平校长的这一段话:“现在四 川大学华西医院丘小庆教授有了突破性的、世界一流的成果,而且我们已经有了 基础科研、临床实践、成果转化一体化的研究平台和创新机制,这在国内高校中 也是十分先进的;但是丘教授的研究还在进展中,还有许多困难需要解决,希望 省市政府从共建的角度在政策上、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促进四川大学医学科技 园、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的建设”。站在四川大学的角度上看问题, 不要再捂着丘小庆事件这个伤,揭开了,忍着痛划开伤口,让血和浓一起流出来, 伤口会康复的,川大还是健康的。我想,作为新泰克当初兴致勃勃购买专利,投 资研发的企业还是想做一大事的,没有其它任何的目的。还他一个公正透明的说 法即可,确诊学术问题,解决商业纠纷川大还要继续往前走的。 (XYS20060205)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