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回应刘斌《答复《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常务副院长刘斌的抄袭行为》》   我只是就读书中发现的问题,如实地谈了我的看法。我也希望能与刘老师交 流看法。学术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我想说这件事本身的意义已经 归结到如何界定作品的署名问题。即使是合作者,他(她)所写的某章节内容占 到多大比例,才好署名是这些章节的执笔者?如果是只作了某些补充和修改,是 否可以直接署名?我们学校曾经有过研究生写文章,老师署名为第一作者的情况。 老师可能也对文章作了某些修改,但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毕竟不是作者,这样 的做法总是觉得不妥。我希望通过这件事能引发大家来讨论这个问题,目的只有 一个,通过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来引起人们的注意,进而规范学术、净化学术 空气。   一名学生 (XYS2006122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