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黄庆华《中葡关系史》中“新史料”的“故事”   金国平   在评论《中葡关系史》中的史料时,有人断言:“在中外学者中第一次直接、 大量地使用已公布和未公布中葡文档案文献。”此语严重失实。作者对“未公布 中葡文档案文献”的出版情况并无深入的了解,在此仅举数例。   1 “另据葡萄牙埃武腊市公共图书馆所藏一份1623年的手稿记载,马士加路 也甫扺澳门莅任总督兼兵头,即与当地两名华人工匠签订了一项有关在澳门炮厂 铸造铁炮的合同1,”   “ 1这是迄今为止,我们发现的一份最旱关于中葡合作铸造炮铳的合同。 (第256页,注释1)”   此“合同”在19世纪中叶便有了著录。   博克塞早于1942年已涉及这一合同。   1996年,希德(Isabel Cid)所著《埃武拉公共图书馆及区档案馆所庋藏的 澳门及东方史料 16-19世纪》( Macau e o Oriente : na Biblioteca pública e Arquivo Distrital de évora (séculos XVI a XIX) , Macau, Instituto Cultural de Macau e Arquivos Nacionais/Torre do Tombo : Biblioteca Pública e Arquivo Distrital de évora , 1996) 上也有叙录。   2001年, 我和吴志良专程前往埃武拉查阅了此件,并将其翻译发表了。 “1623年12月13日,总督与留发汉人、铸铁匠人有苍、德泉签订合同,为总督铸 造一切下令铸造的火炮。条件如下﹕提供铁、炭、鼓风人员及铸造场所。每百斤 铸造费用为3帕尔达乌(pardaus)。若试验时有炮炸毁,铸造者必须将其熔为铁 丸,不再付费。每铸百斤支付二经纪人(不含翻译费用)1番银(pataquinha)。 不铸造30至40担以上的火炮。经纪人为平鸿、任泉。众人画押。(埃武拉公馆图 书馆及区档案馆第CXVI-2-5号手稿,第272-273页。参见《镜海飘渺》,第 277-278页)”。   黄可能不知道19世纪的涉及,但应该知道希德的著作,或许也见到了我们的 翻译,于是按图索骥,找来了原文,请人认读,翻译,于是就成了他的“发现” 了。他说汉语名字辨认不出来,那就奇怪了,上面的汉语分明是很清楚的。   黄“发现”了一份19世纪起国际学界便知道,而且已经有汉译的“最旱关于 中葡合作铸造炮铳的合同”。 一个中央级社科院的研究员竟然如此孤陋寡闻, 实在贻笑世人!   2 至于乾隆十四年七月初六日两广总督硕色致葡萄牙国王照会,黄称:“此 文献原件(尚未编号)收藏于葡萄牙海外历史档案馆,笔者于l998年访葡期间,承 蒙该档案馆馆长M. L. Da Cunha Meneses Abrantes夫人慨允,将原件复制回国 并发表于张海鹏主编《中葡关系史集》,供国内外学者参考使用。(第430-431 页,注释1)”   作者似乎不知道,此“尚未编号”的“文献原件”的编号是“Cofre, LR 383”,早于他“访得”两年前就发表了,而且有知名汉学家和澳门史专家普塔 克教授主编的葡语和英语的注释译文(参见Sinica lusitana (葡中文献): fontes chinesas em bibliotecas e arquivos portugueses , coord. Roderich Ptak,Lisboa, Funda??o Oriente , vol.I, 1996, pp.64-75。   1996年就有编号的文件到了l998年怎么成了“尚未编号”呢?   3 “李、简命案”(第413-419页)中,所翻译的一组存于葡萄牙国家档案 馆内,编号为“Ministério do Reino,Ma?o 602, Caixa 705”的文献的大部 分,我们于2000年就翻译出版了(金国平《西力东渐-中葡早期接触追昔》,第 83-107页)。不是甚么填补“空白”的重大文献。   4 “有关沈志亮口供,至今未见诸中国档案。为便于研究者参考,现将当时 广东官府笔录并抄送澳葡政府委员会、由澳葡当局汉文通事公陆霜翻译成葡文之 沈志亮供词回译成中文。(第629页)’’   作者费力回译中文纯属“无用功”。从1975年开始,学界便知道原档存于伦 敦公众档案局(David Pong, A Critical Guide to the Kwangtung Provincial Archives. Deposited at the Public Record Office of London, Cambridge, Mass. And London, Engl., East Asian Research Center Harvard Universit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5, p.69, no803.) 萨安东对此有介绍:“沈志亮供词,请见《大西洋国》,第二卷,第三六一页起。 我们未能将此口供的葡语版与原属广东省档案馆、现存伦敦公众档案局的中文原 件加以比较。沈志亮供词。四四岁,香山县人氏。因亚马勒在澳门开辟马道平毁 其祖坟,起意将其杀死。请见彭大维—《伦敦公众档案局藏广东省档案注释目录》 文,第六十九页,第八零三号文件。(萨安东着、金国平译《葡萄牙在华外交政 策 一八四一—一八五四》,葡中关系研究中心,澳门基金会,里斯本, 1997 年,第159页,注释693。)”   沈志亮口供原件及其它三件公文,由我们提供收藏信息,经吴志良的努力从 英国获得,并赠送给了广东历史档案馆。后发表于林水先主编、广东省档案馆编 的《广东澳门档案史料选编》,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 1999年,第45-46页。   作者居然不知道一本一般研究者都熟悉的1999年出版的史料选编,似乎匪夷 所思。看来,他的一门心思都用在搞“用汉标洋”上面了。   原存两广总督衙门的沈志亮口供原件,算不算中国档案?还有比这更原始的 档案吗?   5 关于麦德乐出使的三份汉语文献(第403页,注释1),据笔者所知,至 少在19世纪中叶就有了叙录。在1948年科英不拉大学的一份学士论文中,已经发 表了照相版。在希德1996年所著的《埃武拉公共图书馆及区档案馆所庋藏的澳门 及东方史料 16-19世纪》一书中,也有照相版。2003年,普塔克主编的《葡中文 献》,第2卷,第24-45页上有照片,抄写及葡语和英语的注释译文。这能算是 “新史料”吗?   可以说,这三册书中的“新史料”屈指可数。君若不信,等待我们日后仔细 探查其史料来源及公布使用的情况,便有分晓。   “现在学术论文中的伪注现象相当严重,不少学者在论著中‘作注’喜欢外 文,否则似乎不够档次,不能表现出其学贯中西的气象。但是,引用外文书刊的 条件是自己必须亲自读过或者至少是认真核对过。我觉得,在学术论文中作‘伪 注’也是一种学风问题。因为文科文章中的注释,如同科学论文中的数据一样, 是不能作假的。(林豩《学术论文的伪注问题——从〈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一 篇重头文章说起》)。”   “伪注”是弄虚作假,无非是冒充能够阅读葡语原文。黄若能够直接从原始 手写档案汉译,必须达到两个条件:一是具有古文字学(Paleografia),即手 稿的识读。这是大学的专业课程之一。即便有大学学历的西方人,如果未选修这 门课,也是看不大懂手稿的。黄书中的一份17世纪的手稿是请人识读和翻译的, 其余18至19世纪的原档,因未注明是他人识读和翻译的,意味着是他本人进行的 识读和翻译。我们对黄的上述双重能力深有怀疑。   不过,黄的“伪注”有“创新”。就国外史料的运用而言,尽管他标注了很 多葡语档案数据的原始出处,但实际上,这些数据绝大部分都是前人已经使用过 或涉及过的,真正是他自己发现和查阅的极少。他不过是根据别人提供的文献出 处来标注原档号或到有关档案馆查一下原档号标上,以示这些数据都是自已批阅 原档得到的,再借助档案的刊本或/和汉译进行“翻译”。   此种直接使用了原始文献来翻译的假像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除非同 一研究领域的专家将其“译文”与原档、刊档和有关译着仔细核对,否则很难发 现他的“高招儿”。   幸好,众所周知,黄并不是第一个,更不是唯一一个可以直接利用葡语原档 的人。可对比、查证者不乏其人。纵然机关算尽,纸包不住火,真相定会大白天 下。   即便是已刊汉语数据的使用,我们和萨安东在编辑《中葡关系史料汇编》 (14卷)的时候,对《筹办夷务始末》和《澳门专档》等史料进行了系统的摘选 并且将它们同葡语的数据穿插编排了起来。换言之,许多汉语史料的运用,实际 上是我们早就完成的。因此,基本上可以说,无论是葡语档案资料,还是汉语史 料的使用方面,这本书都未达到他刻意打造的“原创”水平。其书第7页上宣称, “搜集了大量16至19世纪的中文、葡文、法文、西班牙文和英文手稿档案”。除 了法国外交部南特档案馆几份关于1862年条约的法文数据外,其它都不是新的。 “西班牙文和英文手稿档案”在那册、那页?转用的能说是“搜集”吗?   凡此种种将已刊中、葡文档案文献作为未公布史料来用,表明作者缺乏基本 的学术史意识。孤陋并非完全为寡闻所致。大概客观因素和主观动机兼有之。   了解研究者的学术经历有助于判断其学术水平。黄在其项目完成的2003年前, 仅仅发表过几篇有关澳门开埠和1862年条约和1887年条约的文章。对具体问题和 个案的深入研究无学术积累,如何能进行500年的宏观著述?在许多重大问题上, 由于他没有自己深入的研究,只是用诸如,目前尚无结论、需要进一步商榷和待 考之类的语句敷衍,也不涉及关于这些问题讨论的基本书目。因此在许多有争议 的问题上,他从未发表过新的观点。许多观点陈旧过时,而且有非学术的倾向。 其总体研究的新学术信息含量低下,水平基本还停留于20世纪80年代的层面,不 过是充塞了大量国外的档案,搞成注释繁密,材料丰富的假相来装点门面。说穿 了,不过是 “学术大跃进”。很难设想,一个人在葡萄牙仅仅呆了一年,便看 了如此之多的档案材。奇怪的是,同一档案馆的数据使用失衡,例如1887年条约。 既然他在外交部历史档案馆查阅了1862年条约的数据,为甚么没有大量引用中葡 关系中最重要的1887年条约的原档。仅仅使用了关于此条约的白皮书和极少的其 它文献。实际上,这份条约的资料最丰富。他为何没有使用?原因很清楚,后来 我们没有再给他提供2000年出版的有关1887年条约的两本史料集(共1323页。黄 书除掉近200页的编年,实质部分的页码还不及1887年条约的两本史料集。《葡 中关系史料集》共14卷,是黄书的数倍。试问林琦,何言黄书“......撰写字数 之多,目前,在有关中葡关系史研究的中外著作中,尚无出其右者。”?)。他 就是通过其它途径得到了,因无汉译,也不敢使用。没了新的系统数据来源,所 以1887 年部分反而没有未换约的1862年条约那样详细。另外,在澳门当代史部 分,他所使用的葡语档案数据大都来自费茂实(Moisés Fernandes)和吴志良 的著述。   我们再重复一遍:在一年时间(除去周末和众多的节假日,实际工作日只有 250天左右)内,他如何有时间和能力对葡萄牙档案进入“博古通今”的境地, 然后写出一本跨越500年的中葡关系史来? (XYS20060525)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