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对贺卫方教授进入“立此存照”说两句 佛陀 忙着考研,已经有一个月没有上新语丝了。今天一看竟然发现贺老师也进了“立此存照 ”,真是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我首先要声明的是我不是北大的学生,也不是考北大的研 究生。但是作为一个法学院的学生,贺卫方教授一直是我敬仰的一名学者。对于贺教授 一稿多投的事情,我是从关天上看到的,之后我查阅了一下学术期刊网,发现其中有一 篇文章确实发了多次。对于在《中国律师》上两篇同样的文章隔了五年重新发表,显然 并不是贺教授的错误,主要是编辑出于对题材的考虑而重新要求发表,这本身是经过杂 志同意的,不能把错归咎于贺卫方教授。但是贺教授在《浙江社会科学》上的文章的确 可以算是一稿多投了。 像这样的的一稿多投,发生在贺教授身上的确是不应该,但是应当指出的是贺教授之所 以能够在法学界获得普遍的赞誉,并不依靠他的论文发表数量,而是真正的出于一个法 学家的良心,以其实际行动推动着中国法治的完善。其次对于贺老师的辩解,我想对于 一个在学界享有盛誉的,一个为众多法学院的学生所敬仰和尊重的教授,自身发现有这 样的瑕疵,他可能有些急了,甚至是急于为自己洗刷“罪名”而说了一些胡话。对于贺 老师这样一个文弱书生,这样的辩解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发表文章的意图并不是为了 欺世盗名,这是和周叶中教授的行为本质的区别。 现在的情况是,贺老师和周叶中教授一起成了中国法学界两块靶子,似乎人人喊打,人 人得而诛之。对于周叶中教授的抄袭,以及与学生对同一篇文章分别署名的行为的确严 重的违反了学术道德,应当严肃的批评和纠正,尤其是在抄袭事件发生后,还授予其中 青年法学家的称号更是有些滑稽;而对于贺教授,则应当敲响警钟,但决不是一棍子打 死,因为他的错误是可以原谅的,将贺老师也列为“学术不端的病原体”,显然有些过 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贺老师的一稿多投事件是在对周叶中抄袭的揭露中引起的,如 果贺卫方老师不在关天上发表《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网友也不会去查贺老师的 “老底”,但是反过来想一想,如果每一个打击学术腐败的人都要冒着被他人“查老底 ”的风险,谁还愿意去打击学术腐败?当然身正不怕影子斜,但是这种揭露别人的人又 被别人打倒的事情不应该过多的发生,否则不利于中国学术净化。 作为一个敬佩方舟子求实精神的网友,一个敬佩贺老师真诚的法学院的学生,我想两位 的矛盾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还是可以调和的。人微言轻就写到这里。 (XYS2006011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