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一篇明目张胆的抄袭之作   作者:王宗冉   近日,我们收到广东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张开泽老师的一封来信。张老师在信 中反映:其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发现河南科技大学崔自力副教授抄袭了山东大 学法学院谢晖教授的文章《独立的司法与可诉的法》。作为谢老师的学术助手, 得到这个消息,我们深感震惊,立即调取相关资料对此事进行核查。   经查:谢老师的《独立的司法与可诉的法》一文已在《法律科学》1999年第 1期(总第93期)上公开发表;而崔自力副教授《论法的可诉性》一文则发表在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12月第22卷第4期。粗略地对照一 下,我们便可发现崔自力副教授的这篇文章原来是一篇“Ctrl+c”和Ctrl+v”的 产物。此文共分3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法的可诉性内涵”、第二部分“我国 法的可诉性缺陷”及第三部分“法的可诉性的实现途径”的主体内容便是直接从 谢老师的《独立的司法与可诉的法》一文中粘贴而来(抄袭内容可参见文后附件 的红字部分),崔自力副教授的工作不过就是动了几下鼠标而已。用句通俗的话 说,崔副教授此等剽窃实在是“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如果这么说对其不太 公平的话,我们可以再看看崔副教授的其他工作:把“第四”换成“复次”,把 “我认为”换为“笔者认为”,细看下去崔副教授做的大致也就这么点事儿了吧。 经统计:崔文主体部分共计6963字,全盘COPY之处竟达3893字,这远远超过了正 常引用的标准。可让人震惊的是:如此大规模地“引用”,崔文的所有引注、注 释、参考文献中竟无一处提及谢老师的《独立的司法与可诉的法》一文,如此行 径不可谓不明目张胆,实无异于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出此糗事,实令法学界 为之蒙羞。或有人言:习法研法之人尚不守法,何谈以法治天下?然而又有谁能 想到:正是这样一篇明目张胆的抄袭之作,竟然还是河南科技大学科研基金资助 项目呢!   在此,我们向广东佛山的张开泽老师表示由衷的谢意,同时也希望崔自力副 教授能够对此事做出正面回应。   附件1:《独立的司法与可诉的法》2-8   附件2:《论法的可诉性》9-13 (XYS2006093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