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著名”评论家的大脑何时能开窍?   水博   由于这篇文章有点刻薄,我这里就不点名道姓的批评这位青年评论家(下文 中也称这位评论家为作者),然而,为了对公众负责,犹豫再三我还是认为有必 要把他的文章拿出来说说。因为,我觉得这位被很多人认为是“著名青年评论家” 的文章,实在是太令人难以忍受。他写的这样明显的违反逻辑的评论文章,能公 开的出现在报纸上,不仅是对文章编辑和该报纸的极大讽刺,而且,如果没有人 提出来更正,我看简直就是对我们读者智商的极大侮辱。   因为我是水电专业的技术人员,所以比较注意媒体对怒江开发的评论。自从 去年10月见到该作者的《怒江开发需要搁置的智慧》一文后,我就开始对这位青 年作者比较关注,因为,这位被誉为著名的青年评论家,居然能糊涂到大言不惭 的用邓小平“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例子,作为搁置的智慧,来类比怒江应该 “搁置开发(坚持争议)”。(参见附件一)   去年年底,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爆发后,这位评论家又发表评论《医生作 恶还是体制作恶?》一文,明确告诉大家,天价医疗费只能是医生在作恶。而最 后卫生部的调查结论是医院管理制度不严,让特殊患者钻了空子。在这件事上, 让人觉得作者的这种评论,如果没有接受翁家的贿赂的话,基本上可以说大脑有 毛病。(参见附件二)   今天无意中又在博客上看到作者的专栏文章《改革稳定推进必须要有基本共 识》(原载2006-3-3 东方早报)。他在文章中说“我认同童大焕‘改革需要大交 锋’的观点,但不认同他‘改革要共生不要共识’的观点。我想问大焕先生的是, 难道你想要共生就可以共生了?从基本的字面理解,共生,就是共同生存,既然 涉及到‘共同’,那就不是某个人某个群体一厢情愿的事,必须大家都接受‘共 生’才能实现‘共生’。弱者当然想共生,可强者想‘赢者通吃’不让你共生, 你怎么生啊?所以要达至‘共生’,本身就需要社会就‘共生’达成基本共识, ‘共生’是一种最底线的价值共识。要‘共生’不要‘共识’的逻辑是荒谬的。”   看到作者的这些论证之后,我不简直知道怎么说这位著名评论家好。在这段 评论中,作者说“‘共生’是一种最底线的价值共识”,当然没有问题,但是, 这种所谓底线的价值共识,显然应该是对“共生”问题(而不是其它问题)的共 识。而接下来作者马上就用“要‘共生’不要‘共识’的逻辑是荒谬的”来论证 说“要‘共生’不要(改革的)‘共识'的逻辑是荒谬的”。作者自己居然不知 道此“要共生的共识”,非彼“要改革的共识”。作者的这种逻辑的评论,简直 让人啼笑皆非,我真怀疑评论家的脑子是不是出了毛病。   这位作者的看家本事就是用社会热点问题煽情炒作。所列举的例子王斌余案, 作者说“王斌余何尝不想与包工头‘共生’,老板赚大钱,农民工拿点儿血汗钱, 大家不就共生了嘛,可作为强者的老板就是想通吃,拖着工钱不给,活不下去的 王斌余只能选择大家都活不了。”。看过之后,似乎让人感觉作者鄙视剥削者的 一身正气,但是,实际上这个例子并不合适。在作者虚伪的正义感后面却是一种 逻辑错误。工头不给钱,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本应该能够正常解决 矛盾,根本就不会影响到共生。而恰恰是王斌余的违法冲动才使得问题发生了改 变。在这里不要共生的显然是王斌余,而不是被杀的工头。实际上共生是人类文 明的基本要求,别说契约自由下的工人不会被雇佣者通吃掉,就是奴隶主对于完 全失去人身权利的奴隶,也不会愚蠢到不让奴隶生存(共生)的地步。除了暴力 革命,现代社会基本上没有人否认,人类社会是应该共生的。作者的所谓“强者 想‘赢者通吃’不让你共生”完全是一种煽情的胡说,就是最恶毒的资本家也会 知道,如果把工人都饿死了他自己也活不下去的道理。即便就是用作者所举的这 个例来看,如果非要说有人不愿意要共生的话(甚至说要闹革命),那一定是弱 者。这才符合逻辑,而作者所举的例子完全是一种煽情和逻辑欺骗。   文章的后面该作者为了论证“共识”是“共生”的基础这个骗人的伪命题, 还举例说“有人可能会拿美国作例子,说美国人整天在交锋和辩论中吵吵嚷嚷分 歧重重,不是共生得很好吗?别忘了,这些交锋正是建立在一些根深蒂固的价值 共识基础上的,这些共识是:平等、自由、个人主义、宪政主义和民主。正如亨 廷顿教授所言,美国历史上每一次激烈的争论,争论者都是围绕这些‘建国价值’ 展开辩论的,‘对政治体制的稳定产生的威胁不是根深蒂固的分歧,而是感情深 处的共识’。每一次争论都源于———有人认为现实偏离了这些美利坚民族引以 为豪的共识。”。作者在这里又是在利用公众中羡慕美国民主制度的心理,煽情 骗人。他认为美国社会是有“感情深处”共识的社会,而中国的社会是没有共识 的。所以,美国人关于怎么改革、怎么发展可以不要共识,中国的改革发展就必 须有共识。   作者暗示说美国的社会制度比中国好,总会赢得公众的一些喝彩。说实在的 尽管我也非常羡慕美国的民主制度,但是,我也决不会利令智昏到了这种强词夺 理、胡说八道的地步。我们看看被作者同志赞美说 “有感情深处的共识” 的美 国的社会到底有没有不共生的现象呢?以极为常见的美国校园暴力事件来说,在 美国一个中学生因为对学校不满,就可以一口气开枪打死几十个人。难道这种行 为还丝毫都不影响美国社会的共生,而中国的一个民工一气之下杀了个工头,就 是中国的富人要通吃弱者,不容许穷人共生的证据吗?要我说无论中国、美国, “共生”都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实,个别违法现象绝不能作为社会没有“共识” 就不会有“共生”的论据。当然,我认为中国社会确有一种打破“共生”的危险 存在,那就是弱者对强者的暴力反抗,而绝不可能是什么“富人要通吃弱者”。   其实,“共生”就是社会的基本稳定,除非到了你死我活的暴力斗争程度, “共生”当然一定要有。对改革开放的“共识”,则是更高层次要求。而且,所 谓“共识”是都是相对,民主社会中的总统选举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会制度也都 是一种相对的“共识”。因此,中国社会目前关于改革的争论意见非常正常,在 达不成普遍共识的情况下,也完全可以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决策。   所以,作者说的“在没有基本价值共识的基础上谈共生,就好像想揪着自己 的头发把自己从地面提起,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完全是逻辑混乱的一派胡言。 看到他文章中煞有介事的对决策者的敦敦教导“改革共识已经破裂,改革话语的 论争已陷入云山雾罩,这时候决策者的思维一定不能跟着乱,一定要在尊重各方 利益诉求的基础上找到新的基本共识,掌好改革的舵。”我怎么看他怎么像一个 还没成熟的小丑。我真不知道我们这位的青年评论家的脑子,什么时候能够开窍? 不要再用这种评论文章来羞辱我们的报纸,来一次一次的来愚弄我们的公众。   参考文章:   附件一:关于怒江开发搁置的智慧,还是骗人的智慧? http://column.bokee.com/96665.html   附件二:“天价医疗费”也考验着记者的良心 http://column.bokee.com/109429.html   附件三:改革稳定推进必须要有基本共识 http://column.bokee.com/124974.html (XYS2006030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