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我感觉南方周末确实出问题了   作者:朝三暮四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只看南方周末编辑和记者各自给方的公开信,和只看 方前后的两份批判,对整个事件的认识可能都会出偏差。   但这一次,我感觉南方周末确实出问题了,这从一个简单的事实即可看出: 杨编辑承认,方作为被访问者,对访问记录予以最后审核过目的要求是正当的; 而李记者则在事后的辩解里对方的这一要求嗤之以鼻,反而以“如果受访者都要 求过目访问记录那还怎么做批评报道”(大意)为由,为自己开脱。   诸位看清楚了:同一家报社的编辑和记者,对受访者有没有权利最后审核访 问记录这一问题,居然持有不一样的标准!方舟子不是普通当事人,而是一个处 在争论漩涡中的知名人士,不管出于何种考虑(比如出于自保的考虑),过目记 者采访定稿的要求总是正当合理的;现在事情出来了,编辑说,你的要求是正当 的,而前方当事记者却说你没有这个权利,——试问这是什么道理?   (如果是突发事件中的普通人士,他未必想到提出、编辑也不一定要答应他 过目访问记录的要求,我想这也是正常的;具体怎样报道,如何取舍,要看记者 的职业道德了。)   另外,方舟子认为,因为版面有限而不得不删节业经方确认的访问记录,如 果时间紧迫事先不便联系做最后确认,出报后应当主动解释;我认为这一要求是 合理的。   我觉得南方周末有必要反思一下了。至少,现在有这个事情发生后,需要明 确一个问题:如果受访者提出要过目、增删记者定稿后准备刊出的访问记录,编 辑究竟是什么态度?   我想,你不能事先同意受访者的要求,而后来做最终删改时却不告知受访者。 对待专栏作家我想也是这样:若必须要删改对方的稿子,总得事先征得对方同意 吧?事后如果不作任何解释,也就难怪方这样的牛人开骂了! (XYS2005111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