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杨玉圣先生,请尊重本人的著作权 作者:一心 《可笑人也,聂资鲁教授!》一文,是我于21日16点54分发给新语丝的稿件, 蒙新语丝不弃而于当日见刊。 拙文本就事论事,对因《一部宪法与一个时代》而争论的杨鲁二位先生实在 无所爱恶。 杨玉圣先生与聂资鲁先生之争乃著作权之争,但维护自己的著作权的杨玉圣 先生却不尊重他人的著作权。 杨玉圣主持的《学术批评》23日刊登的署名奕欣的《反学术打假的好戏—— 评聂资鲁教授〈杨玉圣的所谓学术批评文章及我的答辩文章〉》,实际就是拙文 《可笑人也,聂资鲁教授!》,只是把文章标题及作者改了而已,并注明来源于 学术批评网。 这种做法实在不够磊落,且有背于维护著作权的精神! 拙文虽非宏论,却是在网络刊物公开发表的有独立见解的批评文字,应当享 有著作权。杨玉圣先生未经本人同意擅自改变文章标题,另署作者,这无疑构成 了对我的侵权。请杨玉圣先生立即更正,并公开赔礼道歉! 在下作如此申明的另一个原因是:如果我不申明以上情况,那就会让人发现 又一桩文章抄袭案——奕欣的《反学术打假的好戏——评聂资鲁教授〈杨玉圣的 所谓学术批评文章及我的答辩文章〉》抄袭了一心的《可笑人也,聂资鲁教 授!》,或者是一心的《可笑人也,聂资鲁教授!》抄袭了奕欣的《反学术打假 的好戏——《评聂资鲁教授〈杨玉圣的所谓学术批评文章及我的答辩文章〉》, 从而引发一场闹剧式的争论。 附:拙文《可笑人也,聂资鲁教授!》中有一处不应有的错误,感谢eng先 生给指出来了并作了非常精辟的分析:“从聂给出的对比来看,写着书名号的 (按指‘美国宪法’)是聂而不是杨。是不是说聂在抄的时候把杨的错处顺手改 过来了呢?”这是我疏忽所致。在此,我特向eng先生致谢,并特向聂资鲁教授 致歉! (XYS2005112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