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许传玺博士简历质疑 东南风 看了新语丝网站猫儿石的帖子(XYS20050214)之后,不由对许博士的简历产生了 好奇心。人总是要隐瞒一些事情,夸张另一些事情,这没有什么奇怪。但是,透 过一个人隐瞒什么、夸张什么,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的价值判断和他打算迎合的 价值判断;分析一个人如何隐瞒,如何夸张,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对自己和别人 智商的估量——他以为什么样的“贾雨村言”能让受众吃进。就此而言,许博士 的简历给我们提供了一份很好的心理学研究的样本。 1. 1983-1987年,北京大学学习优秀奖 在1983-87年,北京大学英语语言文学系是否设有“学习优秀奖”? 2. 1991-1996年,耶鲁大学校级研究奖金获得者(University Fellow) 连续5年的University Fellow是什么样的“研究奖金”?是根据需要颁发的助学 金,充当教授助理的勤工俭学,还是对优秀学生的褒奖? 3. 1993-1995年,耶鲁大学国际与地区研究中心研究员(Research Fellow, Yale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and Area Studies) 不管fellow是否相当于中文的“研究员”,它具有‘员工’(faculty member) 的属性当无疑问,耶鲁学生能够同时成为员工吗?希望许博士能出示他被聘用为 耶鲁大学国际与地区研究中心研究员的证明。 4. 1993-1995年,《耶鲁人类学学刊》(Yale Journal of Anthropology)主编 Yale Journal of Anthropology 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杂志。只有《耶鲁学生人 类学学刊》(The Yale Journal of Student Anthropology),这是人类学系的学 生团体主办的、刊登学生论文的刊物,许教授省略‘学生’两字是大有深意的— —隐瞒‘学生’两字是为了提高杂志的等级,而把杂志分为若干等级,这正是当 前中国高校的时尚。该学刊是否采用“主编制”?也有待许博士证明。 5. 1996-1999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博士 (J.D.)候选人(于1999年获得法博 士学位) 美国的JD根本没有候选人,许博士是在改写美国法学院的学位制度! 6. 1996-1999年,哈佛大学校级研究奖金获得者 “校级研究奖金”是谓何指?哈佛是否存在“研究奖金”这样一个奖学金项目? 哈佛给研究生的奖学金是否分为“校级”和“院级”?这究竟是褒奖优秀的奖学 金,还是绿卡持有者可以申请的贷款?一般说来,学校政策是不给JD学生提供奖 学金的,因为,他们毕业之后的收入足以偿还借款。 7. 1997-1998年,哈佛大学法学院约翰.M.欧林法律、经济与商业研究中心研究 员(Fellow, John M. Olin Center for Law, Economics and Business) 哈佛大 学法学院罗杰纳.F.路易斯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员(Reginald F. Lewis Fellow in Law and Development) 法学院的JD学生不可能成为任何一个中心的研究员,员工和学生的界限是很清晰 的。 8. 1997-1999年,《哈佛国际法学刊》(Harvard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编委 这也是法学院学生组织的一个杂志,该杂志从来没有所谓编委制度,参与者都是 编辑。 9. 1999-2001年,美国宝维斯国际律师事务所(Paul, Weiss, Rifkind, Wharton & Garrison) 驻纽约总部律师;主要负责公司法方面的法律业务。 一个刚刚入门的学徒,怎么可能‘负责公司法方面法律业务’?一个律师事务所 怎么可能把一个帮办(associate)放到‘负责公司法方面法律业务’的位置? 这样吹牛会让宝维斯国际律师事务所受到客户起诉。 10. 2000-2001年,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亚洲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与美国、 中国法研究的开创人和资深权威杰罗姆.柯恩 (Jerome A. Cohen) 教授在纽约大 学法学院共同讲授《中国当代法律制度》研讨课 什么是共同讲授?究竟是助手、客串演讲,还是兼职教授? 11. 2001年至今,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专职研究员;主要从事 民商法-尤其是侵权法-方面的研究。 “2001年至今”?耶鲁大学怎么可能聘请一个已经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的人作为 ‘专职研究员’?许博士的专职究竟在耶鲁,还是在中国政法大学? 许博士发表的论文 1、中国侵权法现状:考察与评论《政法论坛》2002年第1期 许博士没有受过一天中国法学教育,如何能写出中国侵权法的专题论文? 2、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China's Contract Law (中国合同法的主要原则) (英文; 与王利明教授合著) Columbia Journal of Asian Law (《哥伦比亚大学 亚洲法学刊》), Volume 13, #1,1999 pp. 1-34 许博士当时还是美国的在校学生,如何能和一名中国法学教授合作撰写中国合同 法论文?许博士如何自学成材? 3、Contract Law (合同法) (英文; 与王利明教授合著)载王晨光、张宪初教授 主 编,Introduction to Chinese 2002 Law (《中国法概论》),第二版, Sweet & Maxwell出版社 许博士无师自通? 4. 著作: Studies in Chinese Law: Essays in Honor of Professor Jerome A. Cohen (《美国的中国法研究:杰罗姆 ? 柯恩教授纪念论文集》(主编)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纽约大学出版社) 2002 笑话,编写别人的文章,也能作为自己的著作。这就不是误导,而是公然说谎了。 许博士不是笨人,为什么要编造这么多让人一眼就可看破的假话?回答这个问题 需要明白,这些简历是写给谁看的。显然,这是在中国求职的简历,是按照中国 人事部门的知识面量身定做的,许博士知道象“主编”、“研究员”、“院士” 这样一些词汇对这些人的分量。 其实,这一切无非是掩盖一个基本事实:迄今为止,许博士没有发表过一篇称得 法学论文的作品,没有上过一门完整的法学课,没有独立承担任何法学研究项目。 (XYS2005021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