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中国青年报]“许传玺当选美国院士”事件的追究 邓正来 (吉林大学教授、《中国书评》主编、《中国社会科学评论》主编)   最早听说中国政法大学许传玺教授当选美国American Law Institute“院士” 一事,是在去年年底海南博鳌开会的期间;当时,好友告知的时候,我虽说明确 表示了怀疑,但心里总觉得“不是什么大事”。未料想,“许传玺当选美国院士” 一事后因在人民大会堂庆功表彰,因教育部、司法部、许传玺所在的中国政法大 学的领导和一些学者专家的与会,更因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十多家 媒体的宣传报道等,而成了学术界一件极其轰动的“事件”,引起了人们的广为 关注。不久,又在网上读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就“许传玺当选美国院士” 一事的真伪问题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公开信(《“究竟是‘院士’还是‘成员’ ———从‘许传玺教授当选美国法律研究院院士’说起”》,载“正来学堂” http://dzl.legaltheory.com.cn/view.asp?infoid=4903&classid =6),以及留美中国学者袁时伟对“许传玺当选美国院士”一事和许传玺关于 院士等问题的说明所写的批驳文章“《过犹不及,名何以堪?———谈谈ALI兼 评〈许传玺教授谈西方院士制度〉》”,(载“正来学堂”http://dzl. legaltheory.com.cn/view.asp?infoid=5174&classid=6);一时间, 网上的讨论也呈激烈趋势。   经过对已发表的各种文字的认真阅读和一段时间的认真思考,我觉得有必要 对“许传玺当选美国院士”事件做更深入的分析和探究,尤其有必要对其间的制 度性因素及其赖以为凭的思维方式做更深刻的追究和批判。一是因为我对已经发 表的那些就事论事的文字不甚满意,二是因为我个人认为我们必须洞见到隐含在 “许传玺当选美国院士”事件背后的真正起作用的制度性因素。也正是在这个意 义上,在我看来,“许传玺当选美国院士”事件实际上更是一种“许传玺现象”。   一、“许传玺当选美国院士”事件中的两个主要问题   关于“许传玺当选美国院士”事件的讨论,主要关注的是这样两个问题:第 一,AmericanLawInstitute是否可以按许传玺那样翻译成“美国法律研究院”以 及该机构的member是否可以翻译成“院士”;第二,在许传玺学术“简历”中, 是否可以按许传玺那样,把researchfellow(研究人员)翻译成“研究员”、把 《耶鲁学生人类学学刊》翻译成“《耶鲁人类学学刊》”、把《美国比较法学刊》 的“编辑”翻译成“编委”、把耶鲁大学给在校研究生发放的“奖学金”或“助 学金”翻译成耶鲁大学“校级研究奖金获得者”,等等。   从表面上看,关于这两个问题的讨论虽说是关于所谓术语的“翻译”问题, 实质上却直接关涉到了这些术语“翻译”背后的学术身份造假行为。这一点必须 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为在我看来,第一,这些术语的翻译并不只是一种大致 可以脱离语境而对术语所做的词典性翻译,而毋宁是一种在特定语境支配下的翻 译,亦即与一个人的学术简历紧密相关的翻译;第二,这些术语的翻译实际上关 系到一个人是否能够取得或具有某种学术地位和学术职称或职务的问题。因此, 我认为,在牵涉到一个人的学术身份的时候,许传玺所做的上述翻译是不对的, 因为他的翻译在中国的学术环境里给人们(尤其是各部门的领导)造成了极其严 重的误导。坦率地讲,许传玺所做的上述翻译,在实质上是与许传玺之所以能够 获得“教授”、“博导”、“院长”乃至“人民大会堂的庆功活动”紧密相关的。   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许传玺当选美国院士”事件却不是一起孤立的 事件,而是一种“许传玺现象”,严格来讲并不只是许传玺个人的问题,从更深 刻的层面上看,是与当下中国某些与学术相关的制度紧密勾连在一起的,与当下 中国的学术制度的关注点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二、“引进人才、打造强校”的制度变异   如果我们的眼光不仅是停留在许传玺个人身上,而是对此事件背后的制度性 因素加以追究,那么,原本未得到我们重视的两个相关的问题便会凸显出来。第 一,众所周知,许传玺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的时候不仅需要有若干教授的推荐, 而且更需要有他本人所提供的学术简历;对此,我们需要追问的是,中国政法大 学或教育部有关部门是否审查过许传玺所提供的那份充满问题的学术简历,或者 说,是否就这份学术简历做过调查或咨询?第二,许传玺通知中国政法大学及相 关部门有关他本人当选AmericanLawInstitute“院士”的事情,也必须提供 AmericanLawInstitute“院士”的原文证书以及有关AmericanLawInstitute的各 种相关文件;对此,我们也需要追问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或教育部有关部门是否 审查过许传玺所提供的那份存在很大问题的“院士”证书原件,或者说,是否就 这份“院士”证书原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做过调查或咨询?   实际上,我们知道,中国政法大学或教育部有关部门只需要就许传玺简历中 的相关问题咨询于一两位留美博士、只需要上网检索一下 “AmericanLawInstitute”这个机构以及成为该机构member的条件,这起在当今 学界闹得沸沸扬扬的“许传玺事件”就完全可以避免了。因此,值得我们进一步 深思的是,究竟是什么因素致使我们的大学机构以及管理大学的教育部门不去做 这样的事情,或者说,究竟是什么因素致使我们的大学机构以及管理大学的教育 部门不去就这样的问题制定一些很容易制定的具体规则?   撇开这类问题中可能存在的人际关系不论,我认为,其间最重要的原因乃是 我们当今大学发展制度中的“引进人才、打造强校”这一制度性因素。众所周知, 在一般的意义上讲,“引进人才、打造强校”的制度并没有错,而且在某种意义 上讲,甚至可以说是振兴中国大学的一项很重要的制度。但是需要强调指出的是, 当“引进人才、打造强校”这一制度性因素转变成某种意识形态或某种空洞口号 的时候,当“引进人才、打造强校”这一制度性因素不得不与“引进人才”是大 学领导的“办学政绩”、与“引进人才”成为当下评价大学是否“强校”的标准 甚或与我们对“人才”的认识结合在一起的时候,这一制度就自然会产生负面的 作用,甚至会产生变异,与其所旨在发挥的作用相反的作用。因此,具体到“许 传玺事件”上来看,中国政法大学或教育部有关部门对这样一位毕业于北京大学, 又于1999年同时获得耶鲁大学社会文化人类学博士学位(Ph.D.)和哈佛大学 法博士学位(J.D.)的杰出“人才”,在上述“引进人才、打造强校”等“制 度群”的影响下,自然也就采取了一种“乐见其成”和“宣传重用”的态度或做 法,而不是对他所提供的学术简历和“院士”文献进行核查和质询。   三、“三个混淆”的思维方式是祸根   毋庸置疑,上述讨论已然探及到了中国当下的有关大学“人才”制度群的问 题,但是至此,这个问题还没有结束,或者说这里还存在着一个与之平行的也同 样没有引起人们重视的问题。这就是:中国政法大学或教育部有关部门,在许传 玺的学术简历和“院士”事件的问题上,为什么在很大的程度上只关注许传玺所 受教育的大学“档次”、“研究员”或“院士”等头衔,而不是去关注作为一名 学者的学术作品的水平和质量呢?实际上,这个问题的提出,已然意味着这不是 一个个别的问题了,而毋宁是一个相当普遍的问题,因为在中国当下的学术界, 人们更关注的是职称、所谓奖项、研究项目的级别和所在研究机构的“级别”, 而不是学术本身。   当然,这个问题的存在,与中国学术界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浮躁风气、与中国 学术界所盛行的学术消费主义、与中国学术界关注学术活动而不关注学术生产本 身、与中国学术界强调数量或指标而不关注研究质量甚至与中国学术界剽窃抄袭 之风屡禁不止等问题不无关系。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中国学术界之所以会存 在上述种种问题,我个人认为,在根本上是以那种深深嵌入在我们当下的学术制 度之中的思维方式为支撑的,因为后者正在严重地影响着我们对学术的态度。   从我们的学术制度中透露出来的那种思维方式,实际上就是我反复指出的论 者(尤其是制定学术制度的官员)在认识学术问题方面所存在的“三个混淆”。 第一,这种思维方式往往把与学者相关的大学或研究机构的重要性或级别与学术 研究本身的重要性混为一谈。的确,牛津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都很有名, 也都很重要,但是首先,这并不等于说每一个访学过这些大学或毕业于这些大学 的人士因此也都很有名或很重要;其次,这并不等于说每一个访学过这些大学或 毕业于这些大学的人士所做的每项学术研究因此也都当然重要;再次,这更不能 说明这些大学所通过的所有博士论文也因此都当然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这实际 上是绝大多数留学生回国以后不发表其博士论文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北京 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都很有名,也都很重要,但是这也同样不等于在 其间工作的人士所做的每项学术研究也都当然重要。第二,这种思维方式往往把 研究对象的重要性或研究项目的级别与学术研究本身的重要性混为一谈。比如说, 中国经济发展这个问题很重要,但是从学术上讲,这并不等于说所有对这个重要 问题进行的研究也因此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与此同理,某个村落的习惯也许无甚 重要可言,但是这同样不等于说所有对这个问题进行的研究也因此而都不重要。 再者,国家级项目很重要,资金很多,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所有承担国家级项目的 研究因此都很重要;与此同理,低级别项目资金少,也不太为人注意,但是这同 样不等于说所有承担低级别项目的研究也因此而都不重要。第三,这种思维方式 往往把学术研究者的身份与学术研究的重要性混为一谈。从学术上讲,这意味着 无论男女老少,无论是教授还是学生,无论是校长还是一般教员,无论是海归还 是土鳖,在知识面前都是平等的,尤其在关乎这些人的个人学术研究的评价方面, 就更是如此了。正是这“三个混淆”,致使我们的学术制度往往更关注于学术机 构的级别或重要性、研究对象的重要性或项目的级别和研究者的身份,而不重视 每个学者所做的具体的研究水平本身。   以上的讨论,并不旨在说明中国的学术研究水平或者中国当下的学术制度没 有发展,而是旨在强调“许传玺当选美国院士”事件并不是一起孤立的事件,而 是一种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许传玺现象”,因为它在较深的层面上与中国当下 的某些与学术相关的制度紧密勾连在一起,而且还与那种隐含在那些学术制度中 的思维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   据此,我认为,就“许传玺事件”而言,许传玺本人的认识转换是很重要的, 顺便提一句,颇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友人来电说许传玺本人已为此感到后悔,甚 至坦言今后要把重心转到学术研究方面,而且我相信他若兑现他的说法,他在学 术研究方面也是极可能有所作为的。但是,就“许传玺现象”而言,仅许传玺一 人的认识转换却是无甚重要的,因为这里的重中之重显然是我们在学术制度层面 上对我所谓的有关学术认识的“思维方式”进行彻底的重构,是我们对学术制度 的重心进行彻底的调整。 (XYS2005030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