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方舟子按:只需从吴祚来的文章中举两个例子,就可以知道这位自己跑来向我 指点迷津的德育教授是什么东西。一、吴祚来《批评方舟子》教训我说:“批评 什么都可以,别批评人格、身份”,而通篇都在批评我的人格和身份。二、我之 所以辞去《新京报》专栏作者一职,在声明中说得明明白白,是因为《新京报》 拿我的文章当靶子并食言拒登我反驳廖晓义驳斥我的文章,而吴祚来《遗憾方舟 子》竟说:“由于不能及时反映自己观点,方舟子不仅辞去了《新京报》专栏作 者身份,还在《新语丝》网站上为此刊发郑重的声明。”吴祚来为了维护《新京 报》“高洁、执义仗言”的形象,公然造谣,污蔑我仅仅因为“不能及时反映自 己观点”就如何如何,是什么东西?】 吴祚来的文章是什么东西? 钱浏奋   这似乎已经成了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了:只要在网上一有骂方舟子的文章贴 出,而且有读者评论的功能,过不了多久,就可以看见后面跟了一串的回复,大 部分是骂方舟子的,只有几条为方辩护的意见,孤单得像北京主城灯光污染下的 星空中的星。   这一回,骂方的人,轮到了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编审、《文艺理论与批评》副 主编、“著名文学评论家”、博客中国的专栏博客吴祚来先生。看样子,吴先生 也是“猛写”式的人物,刚在博客中国现身,就连珠炮式地,以每天三到五篇文 章的速度把他的思想轰到每一个读者面前。先是调侃崔永元,批评刘翔,然后就 连发《批评方舟子》(http://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66086.html) 和《遗憾方舟子》(http://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66121.html)两 文。前一文贴出不到两天,前来赏鉴的人就已逾一千,且有煌煌近五十条留言, 成为博客中国“四十八小时热评文章”。   可是,我非常遗憾地看到,作为“著名文学评论家”,吴先生并没有表现出 他所呼吁的“冷静的锋芒”。相反,吴先生的行文中,不乏自相矛盾之处。   比如,吴先生在《批评方舟子》一文中批评方舟子的《北大哲学系副教授苏 贤贵的谣言和妄言》说,“我还没看到方舟子的文章内容,判决书就已下达了, 下面登着方舟子的大名”。那么,吴先生自己的文章呢?比如有一篇题为“观看 外地民工张学友的微型歌舞剧演出”,乍一看我还纳闷,张学友怎么会是“民 工”?看完才知道,原来是吴先生“固执”地把“民工”的定义改了,曾经用 《辞海》的词目解释作为自己文章开头的吴先生,这一回却故意不愿尊重汉语词 汇约定俗成的含义,而非曲解不可。那么我似乎也可以说:“我还没看到吴先生 的文章内容,判决书就已下达了,下面登着吴先生的大名。”则吴先生揶揄方舟 子的话,岂不是用来自嘲更合适?   再比如,吴先生在《文化侵略与文化霸权》一文中,对“当代西方文化病毒 的侵袭和中国传统文化带来的侵扰”深怀忧虑,毫无证据地说“他们通过游戏、 影艺作品宣传暴力、色情、恐怖、变态……他们的市场对象主体是涉世未深的青 少年群体”。然而众所周知的是,国外的这类影片,都有严格的分级制度,吴先 生自己在批评“哪吒没有自杀的权利”时,不是也对国外动画片中的温情赞叹不 已吗?造成“他们的市场对象主体是涉世未深的青少年群体”这种现象的,究竟 是国外公司有意的“文化侵略”,还是我们自己的无法可依、执法不严、违法不 究?   不过,有一点吴先生大概是言行如一的。他说:“讨论问题与讨论者身份、 背景、历史无关,即使一个人身为死囚,如果他在与你认真谈论哲学、社会各类 问题,你都应该平等面对,直面问题。”大概受到这种“就事论事”的理念影响, 吴先生虽然去过新语丝网站,也一再表示自己尊重方舟子,但我颇怀疑他一点都 没有真正想要了解方舟子,起码,他肯定懒得去仔细看新语丝上方舟子的全部文 章。方舟子在自己的文章中多次表示,他并不反对给人“扣帽子”,只要所扣的 帽子有根有据,有凭有证,且大小适中,最能恰当反应这个人的品性,就没什么 可诟病的。如果吴先生哪怕看到一次方舟子类似的表示,那么他大概多少应当在 自己的文章中提上一笔,比如写个“方舟子说过……而我不同意他的这种观点” 什么的。可是惜乎,吴先生并没有超越以前那些多如牛毛的骂方者,他只是在自 说自话,重复和那些多如牛毛的骂方者一样的陈词滥调。吴先生自己既然是搞学 术批评的,我就很想请教一下,吴先生对于这种低水平不断重复而丝毫没有进步 倾向的“学术批评”,是欢迎呢,还是头疼呢?   当然,我并不是建议吴先生从现在开始就该去回顾方舟子的文章,因为吴先 生是不是了解方舟子对扣帽子的观点,已经不重要了。吴先生在文章中,激烈反 对自由社会,看不惯梁朝伟和张学友,但热情洋溢地赞颂中国共产党,还几次引 用邓小平前辈的话,可见该是个党员了。我并不是对党员有偏见,但是以我的感 受,党员——特别是有一定职位的党员——因为从一开始就受到组织纪律的教育, 所以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都特别强,也就常常下意识地想要把这社会上的一切现 象、一切活动都纳入到一个自己认定的固定框架里来。吴先生对于闹出“‘纳西 古乐’名誉权案”这件事显然是愤愤不平的,并呼吁法律工作者要敬畏法律的尊 严,这样看来,吴先生大概也相信,不受任何不公道因素影响的司法,该是公正 解决各种“名誉权案”官司的唯一途径吧。既然法律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唯一途径, 吴先生何必非得批评方舟子给人“扣帽子”呢?诚然,在法律之外,道德也是约 束个人行为的重要手段,但是法律是谨严的,不允许多义的,而道德是模糊的, 不同人可以有不同理解的。在我看来,方舟子有理有据地给人“扣帽子”,并不 是什么不道德的行为,虽然吴先生的看法可能正好相反。但如果吴先生能够意识 到这种道德体系的多元化,那么我想再请教吴先生一下,你又有什么理念可以作 为垫脚的东西,而能够让人信服地感受到你的道德观的确是高人一等的呢?   就像吴先生不能免俗,在《批评方舟子》一文的开头,忍不住还得说几句 “方舟子不去做生物学家,就像鲁迅不去做医生”之类恭维话一样,我在这篇文 章的最后,也想俗一把:我既尊重方舟子,也尊重吴先生。因此,为了尊重吴先 生“只有人才存在人格被侮辱、人格尊严被损害,对‘物’的批评(无论这个 ‘物’属于谁)都不构成对人格的侮辱,特别是在学术批评领域”的观点,我忍 不住要“批评”一下——   吴祚来的文章是什么东西? (XYS2005030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