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   有关色情业合法化的一些问题   李继宏   1、无论是赞成合法化的,还是反对合法化的,必定都有一个前提,即色情 业已经发展到不容忽视的地步。不管高耀洁女士如何反感,每天在中国发生的性 交易数以十万、甚至百万计。我最尊敬的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的潘绥铭教授 曾经指出,中国的色情业,正处在历史上最发达的阶段。以上海为例,以性交易 作为主营业务的商业场所计有私人俱乐部、酒店、KTV、酒吧、桑拿浴室、按摩 院、发廊等几大类。此外还有站街女、网络援助交际等个体户。任何一个普通市 民,无需刻意寻找,已经能不时感受到色情业的发达:午夜的茂名南路和衡山路 总站着形形色色的年轻女孩,不厌其烦地询问每个路过的男性:先生要不要喝酒? 先生要不要玩?各处灯光昏暗的发廊里面若隐若现地露出某些白花花的女性大腿, 甚至在浦东的潍坊路一带,还有些发廊女跑出来拉客。更隐秘的是各种高档的娱 乐场所,2003年的夏天,笔者有个女同事跑到单位门口的桑拿浴室,想进去洗澡, 却被告知女性不得入内;后来在某处论坛得到消息,才知道该桑拿浴室原来是上 海有名的色情场所,里面的服务员均是全裸的女性。上海总共5000多条街道,按 照每条街道平均两家上述场所,每家平均10个性工作者计算,从事性产业的女性 超过10万人。以每人每天发生两宗交易计算,性交易的次数已经非常惊人。   2、如此普遍的社会现象,一直得不到官方的承认;其中一个严重的后果是, 社会生活某个庞大的领域出现了法律真空:普通人从事其他职业可以享受劳动法 的保护,而她们/他们被剥夺了这种权利;普通人在进行其他消费受到欺诈的时 候,可以诉诸消费者保护法,但是性消费者被剥夺了这种权利。   3、由于科学技术、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变化,社会生活必定会有某些方面得 不到法律的规范。但何以下载音乐这样才出现没几年的社会社会现象,已经得到 立法机关足够的关注,而存在了几千年之久的色情业,为什么还得不到正视呢?   4、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性工作者被强奸乃至杀害的报道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51013/xw/tb/200510130006.asp), 也可以看到很多性消费者横遭勒索的消息 (http://news.sina.com.cn/s/2005-10-27/05188126575.shtml)。并不是说, 色情业合法化之后,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如果性工作者和 性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受到法律保护,社会是不是可以少一些这种惨剧?   5、香港一度讨论将色情业合法化,警方的发言人表示:即使色情业合法化, 也不能完全禁止地下色情业的存在;从警方的角度考虑,不会特别支持或者反对, 因为并不能减少执法的力度。正如银行业的发达,并不能消除洗钱现象。我们可 以反过来考虑,是不是不将色情业合法化,性交易就无法存在?是不是将色情业 合法化,性交易会大量增加?   6、很多人指出,将色情业合法化的好处是国家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但是, 任何有责任的政府、任何健康的社会,都不会将增加财政收入作为立法和设置行 政律令的主要目的之一。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是,如果立法可以改善社会上 数百万人的处境,那么这法律是不是应该尽快立起来?   7、在这里我要当书托,郑重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存在与荒谬:中国地下 性产业考察》。这是中国社会学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向我们展示了社会学者应 有的严谨和悲悯。书中再现了底层性工作者的悲惨世界,而其中很多遭遇,如果 有法律的保护,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8、我们来设想一下。一个贫困地区的女孩子,因为家里贫穷,念到初中就 失学了;家徒四壁,很可能还有弟弟也面临失学,如果不幸的话,父母还可能患 上某些颇难治愈的慢性疾病。这样的女孩子,来到上海寻求工作机会。不到20岁 的她能做什么呢?大家告诉我,如果这个时候有人拉她去当性工作者,她该怎么 选择?她还有其他选择吗?   9、也许有人会回答:“有啊!可以去餐厅当服务员。”但是上海餐厅服务 员400人民币的月薪,如何够支持她在农村一家人的生活?更不用说她还有活得 更好的希望了。然而不幸的是,这个世界似乎有很多人认为,她既然没有受过教 育,就不应该追求更好的生活,应该安安稳稳地做她的小保姆、小服务员去。中 国这种人特别多,从环保主义者到那些口口声声贬低性工作者好吃懒做的人。言 论固然自由,但是真诚的言论应该恪守这样的底线:吃饱饭别劝人辟谷。如果你 有幸接受高等教育,找到体面的工作,吃饱饭之余,还能上网发发牢骚,你如何 能要求别人安贫乐道?再说,难道性工作真的很悠闲?   10、大家可能会觉得我们的设想不符合实际。那么我们再来思考一下,撇开 政府、社会的失职给多数中国农村人口造成的贫困现状不谈,我们在道德上来看 看,性工作者是否应该受到歧视?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的排斥?   11、道德没有比较级,只有道德、不道德、非道德3个范畴。道德是利他, 不道德是损害他人的正当权益,非道德则介于两者之间。我们首先不去谈自然法 上的问题,不去谈性工作者有没有权力支配自己的身体,来谈谈性工作者提供性 服务究竟损害了什么人的正当权益?只要交易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任何强买强 卖和欺诈,大家告诉我,这种交易损害了哪一方的正当权益呢?这个世界大多数 人、包括性工作者在大多数时间都属于非道德的范畴,何以我们会赞美陈寅恪、 钱钟书这样的非道德者,而看不起同属一个道德范畴的性工作者呢?   12、呼吁色情业合法化并不等同于呼吁所谓“妓权”。权利是专属的,如果 前面加了定语,那么意味着该权利只专属于定语所规定的范畴。比如我们说“人 权”,就是人类的权利,猪狗并不享有言论自由和社会福利。如果存在所谓“妓 权”,那么这必须是“妓女”专属的权利。难道这个世界有人呼吁政府赋予性工 作者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权利?还是免费医疗的权利?如果有,我也一定反对!但 呼吁色情业合法化,实际上是呼吁把“人权”还给性工作者。难道高耀洁女士等 高尚人物认为性工作者不是人? (XYS200510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