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   凤凰网友的造谣水平和凤凰网的辟谣水平   作者:游子律法团   2005年10月28日,凤凰网发布一则“澄清”如下:   “2005年10月3日及7日,网友“bruce2002”、“藏马”在凤凰论坛内发布 有关王君超先生的消息,经查消息内容与事实不符,特此澄清。”    (http://www.phoenixtv.com/phoenixtv/77687093572141056/20051028/673941 .shtml)   不知道这算不算凤凰网的正式辟谣,不知道这算不算“凤凰网友bruce2002” 捏造清华学者“自杀消息”的一个休止符。   但是,这样的“辟谣”、“澄清”却仍然让人一头雾水。   于是到凤凰论坛search其他相关信息,却一无所获。难道害怕当事人取证, 先来个“毁尸灭迹”?幸亏本法团对此早有防备,事先拷下了大量截图,为凤凰 网的“自杀”谣言事件“立此存照”,才得以查出一些与此事相关的蛛丝马迹。   根据查到的证据,这“澄清”的第一句就是错的,因为至今可以搜索到“凤 凰网友”“bruce2002”在9月28日(周三)09:37发布的假消息——《清华大学 副教授王君超自杀身亡》;“凤凰网友”“藏马”于同日13:59转发此文,标题 改成了《清华学者奚落李敖反受辱,昨晚羞愧自杀》;“凤凰网友”“无证郎中” 又于2005年10月6日(周四)14:00在凤凰论坛转发此文。因此,澄清的第一句 话应该是“2005年9月28日,网友“bruce2002”、“藏马”在凤凰论坛内发布有 关王君超先生的消息;此后,“凤凰网友”“无证郎中”又于2005年10月6日 (周四)14:00转贴此文。”不知凤凰网“澄清”中的“2005年10月3日及7日” 从何何来?   “澄清”的第二句“经查消息内容与事实不符,特此澄清。”“内容与事实 不符”,如何不符?是人根本没有“自杀”,还是清华大学根本没有举行“葬 礼”?还是对“人书俱老”的理解再一次出错?   因为凤凰网的“澄清”最终澄而不清,于是只好调动资源,自己去找。先是 在网上搜到一则《我上当了》的帖子:   “才打开邮箱,看见有信,满心高兴,结果是《律师申明》。发现上当了, 在本站转贴了虚假消息,感到很对不起王博士和本站各位朋友,由于我的原因, 让大家也……。   其实,我本来就是一个痛恨造谣诽谤行为的人,没想到却是还会于无意之间 为这种行为帮忙,所以,我已将这条虚假消息删除,并向王博士道歉,祝愿他能 早日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   虽然在我们这里无人进行诽谤,还多有同情之意,但我觉得还是应该将此事 来由向大家说清楚,故而将《律师申明》全文转发,并同时表明我的态度。望各 位朋友批评。”   这则帖子的发贴时间是2005-10-6 2:08:48,发贴人是某论坛的“管理员”, 从语气来看,要比凤凰网的态度诚恳多了。   http://www.tfhit.com/BBS/View.aspx?fbid=24&Id=15970(快照)   此后顺藤摸瓜,从网上搜到一条类似“律师声明“的帖子:   “这是一则别有用心的人捏造的虚假消息。请予立即删除相关标题与网页链 接,受害者有权追究网站及发贴者的法律责任。如有必要,请与北京市中仁律师 事务所刘兴成律师联系:xc-liu@163.net”。   其后,还有一则《清华:王君超为<紫荆>报学生记者进行业务培训》的消息 进入视线,发布时间是2005-10-12 12:46:15   来源:清华新闻网。消息说:“10月9日晚……清华新闻与传播学院的王君 超副教授,应《紫荆报》编辑部的邀请,为报社成员进行了报纸版面与版式方面的 业务培训。”   这可能是来自清华校方的一个非正式辟谣,虽然没有回击“自杀”的谣言, 但是真实性却不容质疑。   之后,又从网上找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的电话,打过去后,接 电话的一位女老师说:“王老师好好的,网上的东西是对王老师的造谣与诬蔑。 王老师出差快要回来了,你可以亲自去问……”。   于是相信凤凰论坛的“自杀”谣言真的是假的。   那么,为什么一则谣言竟有那么多的信以为真?这恐怕与“凤凰网友 bruce2002”的造谣水平不无关系。与凤凰网的辟谣声明比起来,这则造谣文字 的水平可就高多了。   由于引用全文有继续传谣之嫌,因此这里只能说其大概:   首先,这则谣言是用新闻稿的形式写的,可见作者至少自学过新闻系的课程。 谣言用的是“XX社北京九月二十八日急电”,署名是“XX社记者bruce2002”; 后来被别的论坛转载时,这一电头又变成了“新华北京…”和“中新社记者 bruce2002”。谣言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相信的人就更多了,但不知道“新华社” 与“中新社”做何感想?   其次,谣言引用了王君超批评李敖的几句话,同时还引用了李敖9月24日与 网友聊天的话,好像还有那么一点儿“由头”;虽然往下的两段较为离谱和“恶 毒”,但是总的说来,这篇造谣稿件写得极具“感染力”,尤其对于那些没有读 过《书谱》,只“读李敖”、“听李敖”的“敖迷”来说,谁敢于批评李敖,且 对“人书俱老”的理解与“李大师”不一样,那即使不犯死罪,至少也得“羞愧 自杀”!   此文或许得到了凤凰论坛某些人的青睐,因此一直保留多日也未删除;再后 来形势急转直下,凤凰论坛中就连整个“李敖神州文化之旅”的论坛版块都蒸发 了,不知道是否与这位“bruce2002”在凤凰论坛继续发布凶杀和诬陷信息有关; 或者是否有清华方面的介入也未可知。反正从造谣消息9月28日始见于凤凰论坛 至今,“自杀身亡”的谣言一直在中文互联网蔓延,对此事发表评论的不乏大名 鼎鼎的专家、学人。   香港作协主席黄仲鸣在10月30日的《文汇报》副刊撰文——《谁杀了大学教 授?》。 (http://www.wenweipo.com/GB/?www.wenweipo.com/news.phtml?news_id=OT05 10300011&cat=009OT)看得出来,他在文章中是抑李扬王的。但是,很不幸,他 也相信了“自杀”谣言。虽然黄文中并没有确指到底是“谁杀了大学教授”,但 是根据以上分析,“杀手”除了有造谣的“凤凰网友bruce2002”等人,恐怕标 榜“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的凤凰网也难逃其责。   这不能不令人感叹今夕何夕?难倒又一个“文革时代”来临了?   如果真是流行“网上文革”的话,那么,本法团还是奉劝大家都躲起来为妙, 因为谣言如虎,今天吃他,明天就吃你,除非你为虎作伥,或者舍身伺虎。 (XYS2005110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