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金娣”何不学学“基地”   作者:南南   “金娣存款”一案已纷争多年,坚持认为是真的一方(以下简称“真方”) 和坚持认为是假的一方(以下简称“假方”)主要围绕存款凭证的真假唇枪舌战, 最近,“假方”已向法庭递交了鉴定存款凭证真伪的申请书。   “先做人,后做事。”事情都是由人去做的。“金娣存款”一案告诉公众: 有“金娣”这么一个人,于1941年做了“存2.5亿美元于花旗银行”这么一件事, 并取得银行发给的存款凭证。本人认为:此案的首要问题并非存款凭证的真伪, 而是存款当事人(金娣)是否真有其人。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存款当事人确实 存在,然后再去求证存款当事人是否真有存款、存款凭证是否不假才有意义;如 果存款当事人根本不存在,其余的事情就毫无做的必要了。   然而,多年来,存款当事人却始终未曾露过面,甚至连此人居住地的基层政 府都找不到她,更不要说媒体记者了。(见“新语丝”网站)。   那么,证明“存款当事人确实存在”的责任应由那一方承担呢?毫无疑问应 由“真方”,因为“真方”是存款当事人追讨存款的受托人。而证明“存款当事 人确实存在”的最好办法就是让老人出山,在媒体和公众面前细说(不是“戏 说”)当年存款的来龙去脉。不过,在“中华爱国者”网站上,“真方”的一位 代表人物说:“金娣应该是个隐居的尼姑,派出所当然没有她的户口。她为了保 护巨款隐匿在深山老林里,假如暴露了身份,肯定没命了。”此话是否可以这样 理解:要讨回属于自己的巨款,自己却不能亲自出面;如果自己亲自出面,不但 讨不回来,还要失款丢命。那么,是谁要杀人夺款呢?是黑社会吗?如果某个黑 社会团伙杀了老人,夺走存款凭证,他就能从花旗银行取得这笔巨款吗?是花旗 银行要杀人赖帐吗?如果花旗银行胆敢这么做,倒真是暴露了其与中国人民为敌 的狰狞面目,即使老人被 害,其合法继承人仍可凭真实的存款凭证向花旗银行 讨要并追加索赔。   也许老人不露面的原因是年事已高、身体不佳、行动不便,出家多年、不想 再染凡尘?甚或另有隐情也说不定?看来,的确难以让其抛头露面以直接证明其 存在。那么,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能否借助一些高科技手段来间接证明其存 在呢?   忽然想起“基地”组织和本·拉登。   本·拉登是“基地”组织的核心人物,美国人以重金悬赏追杀此人,多年来 费尽心机、绞尽脑汁、用尽手段,至今一无所获,本。拉登仍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甚至有人已开始怀疑其存在的真实性。作为“基地”组织的精神支柱,本。拉登 决不是可有可无的;然而让其抛头露面又不可能。怎么办呢?“聪明”的“基地” 组织想了一招:时不时地弄出一些“本·拉登最新录相、录音”在半岛电视台播 播放放,一来刺激美国人的神经,二来向世人宣布:本。拉登仍在率领穆斯林们 为“真主”而战!   “金娣存款”一案的“真方”何不学学“基地”组织,时不时地弄出一些 “金娣老人最新录相、录音”向公众展示展示,以间接证明其人确实存在!   然而,多年来,公众不但未见“金娣”老人真身,甚至连其录音、录相也闻 所未闻、见所未见。我开始担心:是不是“真方”手中连老人的录音、录相资料 都一无所有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趁老人还健在,赶快行动吧!否则,一旦老 人撒手西去(九十多的人了!),那就后悔莫及,恐怕要用时只好请个替身代为 表演表演了。 (方舟子按:“金娣存款”代理人邵连华曾经提供了一张“金娣”照片,记者让 湖北大冶株树村村民辨认,认出是本村五保户石天心,七十多岁,从未离开本地。) (XYS2005051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