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敬畏派”逻辑错误大全                罗集人   汪永晨女士对环保的虔诚和投入素来令我尊敬,而她一些基本知识的贫乏也 令我感到汗颜。如果说不懂“千瓦”与“千瓦时”的区别还可以用“动乱期间上中学, 物理知识是空白”来解释的话,那么她在公开言论中说“因为三门峡的修建给下 游渭河的老百姓带来了重灾”,说明她根本不知道渭河在三门峡的上游这个地理 常识,说“我们传说中有很多记载,像二郎神就是守护神,现在去九寨沟的路上 有川主寺来敬奉”,说明她不了解李冰父子治水战胜自然被四川老百姓尊为“川主” 而受供奉的历史知识。类似的常识错误在汪女士的言论中并不罕见,已有网友多 次指出,此处无需多言。   本文拟指出汪永晨女士及其个别支持者一些违反逻辑常识的错误。在逻辑教 学中,有时为了找一些典型具体而又贴近现实的逻辑错误 (尤其是非形式的谬误) 的例子,还真的很费脑筋,因为有的逻辑错误的例子虽然典型,但因涉及敏感的 政治话题不便在课堂上使用,而敬畏自然之争以及与此有关的水电、水坝之争, 倒为我提供了非常丰富的逻辑谬误的资料,简直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但限于篇幅,这里只列举其十个方面的逻辑错误。   客观地说,反对敬畏派有些文章中也并非找不到逻辑谬误(人谁无错?我自 己也不例外),但不像汪女士等人文章中逻辑错误比比皆是,而反敬畏派几位主 将何祚庥、方舟子、陶世龙、赵南元、葛剑雄等人的文章,还真的很难找到违反 逻辑的地方,这也是我对他们心存敬意的原因之一。               一、自相矛盾   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自相矛盾”是一切逻辑错误中最严重的一种,它指的 是思想、言论中的自我否定现象。一个理论必须是逻辑自恰的,就是说任何理论 体系都不允许包含逻辑矛盾。   汪永晨女士1月25日在新浪网与何祚庥院士的辩论中反问道,“ 何院士认为敬 畏自然是反科学,而我觉得科学有什么不可以反呢?”,这说明她是主张“科学是 可以反的”(她的一位支持者也公开说科学也可以反的,见《新京报》2005年1月17 日,郑茜《把科学推上神坛也是反科学》)。但是汪女士曾经专门写过一篇文章, 标题是《敬畏自然不是反科学》(《新京报》2005年2月11日),虽然文中没有直 接说科学不可以反,但标题的辩驳色彩似乎隐含着“科学不可以反”,这与“科学是 可以反的”是不是构成了明显的逻辑矛盾?   下面试分析汪永晨《敬畏自然不是反科学》一段言论中隐含的逻辑矛盾:   【人类本是自然界的一员,大自然存在多久了,而我们人类才生活在这个地 球上多少年,为什么一有了我们人类,就要以我们人类为本?……   【如果承认它(大自然)也是一个家庭的话,它不只有人类一个孩子,在这 个家庭中还有其他成员。】   “人类”在动物分类学中只是哺乳动物灵长目的一个种,按照“人类本是自然 界的一员”,“人类只是大家庭中的一个孩子”的说法,任何一种动物、植物乃至 无生命体都是“自然界的一员”,大家都应该平等,那么狼有什么权利可以吃羊? 羊有什么权利可以吃草?人有什么权利可以吃鱼、吃肉、吃青菜萝卜?又有什么 权利可以大量屠杀患有禽流感的鸡鸭,患有疯牛病和口蹄疫的牛羊?难道它们不 是大自然的一个孩子?就连给人带来巨大灾难的病毒、细菌、寄生虫,人类也无 权利去杀灭,因为它们也都是自然界的一员,是与人类平等的一个“孩子”,哪个 孩子有权利去杀死另一个孩子?   也许汪女士只是试图通过这种所谓理论来证明人类不可以改造自然,但是用 相同的理论,又恰恰可以推出完全相反的结论——人类可以改造自然。   我们知道,自然灾害是自古就存在的,有的很难说是人类过度开发大自然的 结果,例如火山埋葬了庞培古城,风沙吞没了楼兰文明,大禹时代的洪水就夺去 了无数人的生命,百年之前就有记录的多次海啸动辄吞灭成千上万的生灵(汪永 晨女士的《对大自然心存敬畏》一文提供了许多这方面的资料),按照人与自然 平等的“理论”,既然自然可以侵害人类(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类凭平等 的权利当然也能对等地改造自然,何况仅仅是为了保护自己呢。   有一种逻辑推理叫做 “归谬式”推理,即由一个假定如果能合乎逻辑地推出 互相否定的结论(逻辑矛盾)来,就能证明该假定是错误的。“人类只是大自然 的一个孩子,人类与其他孩子是平等的”这种文学语言,用来抒发某种情感是可 以的,而作为一种严肃的命题是不合格的,原因就是它能合乎逻辑地推出逻辑矛 盾,不能做到理论上的自恰。因此它作为敬畏自然的理论根据就显得苍白无力。               二、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是违反同一律对概念运用的要求的逻辑错误。汪永晨女士及其支持 者文章中中偷换概念的错误举不胜举,其中最为典型的要算对“敬畏”一词的故意 曲解了。   何祚庥院士的文章《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没有对“敬畏”专门加以解释,但 从文章中 “并不意味着要敬,要畏”、“怎么敬,怎么畏”、“反映到人和自然的关 系,就是敬与畏”等等表述看,他是在通常的意义上使用“敬畏”一词的。   由于文章是在大众媒体而不是在专业杂志上发表的,而且敬畏又是常用词, 因此没有专门作语词定义的“敬畏”一词只能理解为通用意义,《现代汉语词典》 的释义可以作为最可靠的根据,那就是“又敬重又畏惧” (这也符合汪女士在《对 大自然心存敬畏》一文中 “敬畏” 一词的解释),而何先生所反对的主要是“畏”, 即不要“畏惧”大自然,这有何错误?可是敬畏派一些人在对何文的所谓批判中, 却置 “敬畏”的本义(以及汪女士上述文章中的解释)于不顾,非要将它解释为“尊 重”,以至于陶世龙先生专门撰写了《汪永晨女士,请把您的“敬畏”是什么说清 楚》一文,要求她不要偷换概念。   汪女士的支持者张田堪有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偷换“敬畏”概念的典型作品:   【所谓敬畏自然无论是敬重还是敬仰都是指,人作为大自然的一员应当处理 好人与自然,人与其他生物,人与人(一群人与另一群人)的关系……   【敬畏自然……是说……要充分考虑大自然的规律,而不能破坏自然的规律, 或对自然的规律不能破坏得太多。……   【敬畏自然……是指人类在利用科技时应当顾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与我们在 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所建立起来的平衡、制约、互利、互生、互补和利害相存,生 死相依的关系。……   【……敬畏自然……是说在发明和使用抗生素时,不能一味指望以抗生素的 力量对一切微生物加以歼灭……   【敬畏自然还指的是,人在利用科技的力量使自己生活得更为舒适之时,还 应当顾及到另一些人或另外一群人的利益与生活状态……   【敬畏自然还指的是……人类科技所揭示的真理也只是人所认识的真理,而 这样的真理最终还得要用大自然来检验,当然人类生活的实践检验也是一个方面。   【……敬畏自然也指的是,人类尽管有强大的科技力量,但不能以为自己拥 有了这样的力量就可以不顾一切,为所欲为。】(张田堪《敬畏自然的几种解释》)   这几段话中“是指(说)”后面的内容没有一项是错误的,但也没有一项是 “敬畏”一词的本义,没有一项是何祚庥先生文章所反对的东西,甚至也没有一 项是汪永晨女士《对大自然心存敬畏》中对解释的敬畏的本来意义。用它来反驳 何先生的观点简直让人感到可笑,因为它公然将“敬畏”偷换为“敬重”、“敬仰”, 恰恰回避了何先生反对的观点:“畏惧”大自然!               三、偷换论题      偷换论题是违反同一律对判断运用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辩论中最常见的 表现有两种:1.故意回避对方的问题,王顾左右而言他;2.故意歪曲对方的观点 然后加以振振有词的“批驳”,然后宣布自己“得胜”。   在何祚庥与汪永晨1月25日在新浪网上关于“武松是不是应该打老虎”的辩论 中,汪女士演出了一场偷换论题的经典活剧,在这个问题上她的表现远没有另一 位网友“我愿意以身饲虎”的豪言壮语来得英勇悲壮。   再以汪永晨女士的《敬畏自然不是反科学》(新京报1月11日)为例,看看 敬畏派是如何公然歪曲何院士的观点的。该文中有这样一段话:   【在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时,在文中(按:指何先生《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 旗帜鲜明地说:应该以人为本。他表示绝不反对保护环境和保护生态,但需要弄 清楚一个观念,保护环境和生态的目的是为了人。有些时候我们需要“破坏”一 下环境、生态,改变一下环境和生态,但也是为了人。   【在这里,我也要旗帜鲜明地与这一观点唱唱反调。……   【要按照何先生的话,大自然中的一切都是要为人类服务了。树我们可以砍, 动物我们可以杀,江河我们可以想怎么截断就怎么截断。不知道何先生知道不知 道还有生物链,今天一个物种的灭绝对明天来说意味着什么?】   何先生的原文明明说“绝不反对保护环境和保护生态”,只是“有些时候我们需 要‘破坏’一下环境、生态”,还特意在破坏一词上加了引号,到了汪女士笔下中就 变成了“树我们可以砍,动物我们可以杀,江河我们可以想怎么截断就怎么截断”, 这种明目张胆的歪曲也未免太拙劣了吧?   在我们所看到的敬畏派文章中,对所批判的“无须敬畏”的观点几乎都是被歪曲 了的,很少有人从何先生等人的文章本身的观点出发来讨论问题。很多人硬说“不 敬畏自然就是反对环保”,硬说反对敬畏就是“发展是硬道理,环境靠边站”,似乎 这样一偷换,就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其实反对敬畏的一方没有任何人说过“反对 环保”。这是极为典型的“唐吉诃德大战风车”的诡辩手法。   相比之下,反对敬畏派批评汪永晨女士的观点,一直是以她自己的言论为据, 探究她的“对大自然心存敬畏”的本义,她将印度洋海啸说成是"上帝发怒"、"来自 上苍的警示",就是把大自然当成神灵,她的"敬畏大自然"就是要求人们将大自然 当作神灵来崇拜,这里没有任何偷换。               四、以偏概全   以偏概全是指仅根据少数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简单化的归纳方法。由于任 何实例都不难找到,因此在严肃的科学思维中,仅仅靠例子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说, 而不能证明任何严肃的科学命题。   敬畏派可以说是以偏概全的高手,汪永晨女士为了说明大自然是应该敬畏的, 曾说过这样的一个故事:   【前两年中日登山探险队在征服梅里雪山过程中遭遇一场雪崩,结果探险队 队员全体遇难。事实上在他们进行攀登之前,当地的藏族老百姓和喇嘛就进行过 阻止,因为按照当地人的说法梅里雪山是神山,不能践踏,但是登山队员表示作 为征服者要登上每一个处女峰,为此,当地的藏民和喇嘛非常不满,方圆几百里 的喇嘛海聚集在当地招来寺念经,说这是我们的神山不希望有人践踏。……结果 17 个人就永远的留在了那里。事后,遇难者家属来到附近想要看一看这座山, 但是太古峰有 17 个雪山都掩映在云雾中,等了几天都看不到山的面貌,后来当 地政府的人和喇嘛说你们是否可以帮忙念念经,果然喇嘛念经没多大会儿,就像 大幕拉开一样,云雾就散开了。虽然很快又掩住,但是这个事情真的是让人不得 不相信神山的称呼了。】   我们姑且不论这个神乎其神的故事是不是汪女士编造的,即使真的是她听来 的,一点也没有加工,即使故事也有那么一点事实根据(指登山和死人,而不是 指17个人对应17座山等等怪现象),这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登山没有死人的事 多着呢,珠峰在藏民的心目中应该是神山吧,一批批的登山人员登上珠峰,不是 大多数人并没有遇难吗?如果一批登山人遇难就能证明山有灵魂(因而必须敬畏 “山神”),那么更多的登山者没有遇难不是更能说明大山是没有灵魂(因而也无 须敬畏“山神”)吗?   以偏概全的另一个典型例子是拿三门峡水库大做文章。三门峡水库也许可以 说是水电开发或改造自然中的一个失误,但汪永晨和一些反坝人士拿它作为敬畏 自然和反对水电开发的重磅武器则是徒劳的,因为建国以后建的水库和电站有许 多,像三门峡这样导致不良后果的大坝电站大约是绝无仅有的。仅黄河上就有青 铜峡、刘家峡、小浪底等数座,淮河流域也有佛子岭、梅山等大别山水库群(19 50-60年代很出名),浙江的新安江水库(千岛湖)、安徽的陈村水库(太平湖)、 北京的密云水库、官厅水库等等,都没有听说过造成严重的生态问题和移民问题, 其中北京两水库对首都用水的正面作用,怎么估计都不为过。而反坝人士却单挑 三门峡水库来说事,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请问,100座大楼有一座因质量问题导 致坍塌事故,能够证明“大楼建不得”吗?               五、机械类比   在运用类比推理时, 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 就推断类比对象具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 这种错误的类推逻 辑上叫做机械类比。      好几本逻辑教材上引用一个典型的机械类比的例子:   “一个家庭需要有一个家长, 在家庭里发生纠纷的时候, 就需要家长来裁决。 国际问题要比家庭纠纷复杂得多,所以,国际大家庭也应该有一个“家长”,当国与国 之间的纠纷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就应该让承担“家长”职责的国家来裁决。”   这个例子是国际霸权主义者用机械类比来论证霸权主义合理性的逻辑错误。 而汪永晨女士有一个极为类似的例子:   【如果承认它也是一个家庭的话,它不只有人类一个孩子,在这个家庭中还 有其他成员。   【如果在这个大家庭中,所有的存在都只是为了人类一个孩子,这是不公平 的。人类再进步,科学再发展,大自然也不仅仅为我们人类而存在。   上文已经指出,“人类与其他物种平等”可以推出逻辑矛盾,因而是站不住脚 的。实际上,用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平等尊重的关系来类比自然界各物种之间的关 系,本身就是一种机械类比。请问,既然人类只是“一个孩子”,那么其他的孩子 包括谁?人只是一个动物种,如果一个动物种就是一个孩子,那么人类有多少兄 弟姐妹?牛是吗?羊是吗?狗是吗?鲫鱼和鲤鱼是一个兄弟还是两个兄弟?植物 是不是人类的兄弟?如果是,整个植物是一个兄弟,还是青菜、苹果、玫瑰、蘑 菇、松树等各是一个兄弟?按照汪女士的观点,似乎没有生命的山川水土也都是 人类的兄弟。而这些兄弟姐妹的共同的母亲呢?是大自然吗?但是每一种动植物 和山川水土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都是“母亲”身上的一个器官、一个细胞,而不 是独立于“母亲”的子女!如果它们都是兄弟,按照家庭人员一律平等的理念,人 类如何平等地对待自己的每一个兄弟姐妹呢?      《孟子· 梁惠王》有一个“以羊易牛”的故事:   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 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衅钟与?” 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   如果按照物种平等的原则,为了祭钟杀一只羊和杀一头牛有何差别?所以孟 子当即指出了齐宣王这种行为的伪善本质。   如果人类为了解决能源问题,建坝造电站就是不善待自己的兄弟(河流), 那么建火电站、开挖煤矿岂不是不善待自己的另一个兄弟(大山)?开山挖煤不 是破坏了大山的本来面貌吗?这和以羊易牛不是同样愚蠢和伪善吗?   所以,将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与同一家庭中一个孩子与其他孩子的关系进行 类比,是一个不伦不类的类比,不能证明任何问题。               六、双重标准   双重标准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诡辩术,指在同一问题上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 是非标准和取舍标准, 以混淆是非, 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从敬畏派和反坝人士的言论中,常可看到引用“世界水坝委员会(WCD)”的 观点来支持自己的反坝立场,不明内情者都以为是个现在最权威的有关水坝的国 际组织,最近才有人披露,原来这个组织几年前已经宣布解体;而另一个由各个 国家大坝委员会构成的、目前仍然在行使职能的“国际大坝委员会(ICOLD)”的 观点,以及2002年南非约翰内斯堡国际峰会的宣言、2004年北京举办的“联合国水 电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等组织和会议关于“水电是可再生能源”应该大力发展 的观点,在反坝人士的文章中却根本不提。这不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只取所需么?   我的一个朋友的妻子是坚定的敬畏派支持者,她虽然没有正式发表文章,但 常对别人说她因为“敬重其他生命”,自己从来不敢杀鸡剖鱼。不敢杀鸡也许是真 的,因为这样的女士很多,甚至有的男子汉也不敢,但据我所知那仅仅是因为她 (他)们胆子小或怕脏,没有想到还有有“敬重其他的生命”深刻的原因。   我倒觉得,如果敬畏派真的“敬重其他生命”,那就应该学学和尚、尼姑,根 本不要吃荤。如果你自己不杀鸡却又要吃鸡,那就是对自己和别人采用了双重标 准:为什么你保持“敬重其他生命”的信仰和权利,却要剥夺别人(屠宰场职工、 保姆、市场上的加工者)“敬重其他生命”的信仰和权利呢。如果杀鸡剖鱼是“不 敬重其他生命”的不道德的行为,而你要吃鸡吃鱼却让别人去杀,不是双重的不 道德吗?   后来仔细一想,即使敬畏派学习佛教徒戒了荤,仍然逃脱不了“杀生”的恶名, 因为青菜、萝卜也是生命啊。一天吃十棵青菜、五只萝卜,就是剥夺了十五个无 辜的生命。看来,主张“敬重其他生命”的敬畏派人士采用双重标准也是不得已: 他要维持自己的生命(否则谁来高喊“敬重其他生命”的空洞口号?),就必然要 剥夺其他某些“兄弟”的生命,被剥夺者与剥夺者是根本没有抽象的平等可言的。   平等是一个社会政治概念,只能适用于人与人之间,不能滥用于人与物之间, 敬畏派既要维持他的信念,又要维持自己的生命,就不得不采用违反逻辑的双重 标准,否则他们只能作出“以身饲虎”之类的“壮举”,用牺牲自己的生命的行为来 实现“敬重其他生命”的信念!               七、诉诸情感   诉诸情感是指用煽情的语言来唤起公众的某种怜悯、义愤等情感以转移中心 论题、逃避理论交锋的诡辩术, 又叫做“以情感为据”。   汪永晨女士是煽情高手,《经济》杂志2004年一篇介绍汪女士的通讯,标题 就是《一个狂热的环保主义者汪永晨》。敬畏派的其他一些大将也有这个特点。   其实感情丰富对个人并非坏事,对于文学创作来说,情感丰富是一个巨大的 优势。自然科学工作者、理论工作者、社会管理者也需要有爱人民、爱祖国、爱 科学、爱自然的高尚而丰富的情感,在何祚庥、方舟子、赵南元、陶世龙、葛剑 雄等人的文章中,我们同样能感受到这种情感。   但是,在严肃的理论探讨中,仅仅有感情的抒发而缺少合乎逻辑的理论思考, 对于得出理性的结论来说是毫无作用的,因为情感是感性的东西,情感有时会阻 碍理性的思考。所以“感情用事”历来不是褒义词。   下面以汪永晨女士《对大自然心存敬畏》一文为例,说明“诉诸情感”是怎么 回事。   从标题看,“对大自然心存敬畏”显然是一篇论说文(不是指学术论文)的标 题,但是文章中却出现这样的段落:   【“这个世界人类文明已经走得很远,人类总是高昂着头颅骄傲地思考,并 让思想长出坚强而自信的翅膀”。这两天,我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句话的同时, 也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小男孩,他的手里举着一张纸并贴在胸前。纸上写着:我 想我的爸爸妈妈和和哥哥弟弟。男孩的眼睛里充满了期待地。(原文如此,引自 人民网环境论坛)……   【请记住,2004年圣诞节后的第二天,那走进了大门的大海和那金发碧眼 的小男孩眼光里的期待。】(此段是全文的结尾)   汪女士的引用的“小男孩”形象使人自然想起希望工程宣传画中的大眼睛女孩, 那张经典的摄影作品唤起了无数公众的同情心,因为这形象的感染力,希望工程 可能得到了更多的捐助。汪女士描述的这张小男孩的照片大约也能起到相同的作 用。但是,同一张照片能够引起人不同的联想,汪女士被感动了,我看到它也许 会多捐100元钱,但我们实在不理解汪女士是如何从照片得出“人应该对大自然心 存敬畏”的结论,二者之间究竟有何必然的联系?   下面让我们模仿汪女士的“诉诸情感”的思路,用相同的材料来证明与汪女士 完全不同的观点:   这次海啸受灾最严重的那些国家,老百姓普遍信仰宗教,他们原以为自己对 大自然心存敬畏,大自然就不会侵害自己,谁知大自然并不领情,最严重的灾难 恰恰发生在对老天爷最敬畏的地区。如果这些国家的政府少一点敬畏之心,多一 点理性思维,多投入一点钱来点实际行动,“在印度洋也建立了海啸预警机制,给 人们提供防护教育,这场灾害也许不会夺去这么多人的生命。”(引号内引自汪女 士的原文)   这两天,我在报纸上看一张新闻照片:“一个金发碧眼的小男孩,他的手里 举着一张纸并贴在胸前。纸上写着:我想我的爸爸妈妈和和哥哥弟弟。男孩的眼 睛里充满了期待。” (引号内引自汪女士的原文)他在期待什么呢?他期待人们 来点实际的行动:请政府拨出一点经费建立预警机制吧!请对老百姓多进行一些 地震海啸科学知识的教育吧!如果发展中国家财政无法做到这些,请发达国家的 政府首脑和富裕公民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不发达国家完成这些实际行动吧!总之, 不能再对大自然仅仅心存敬畏而无所行动了!   对比一下汪女士的文章,看看“小男孩”抒情的照片究竟能说明什么?这就是 “诉诸情感”的戏剧效果!               八、虚假论据   这种逻辑错误是指故意违反“论据必须已知为真”的规则, 用编造的所谓“权威 理论”或无中生有的例子作为论据, 用来论证错误的论题。   敬畏派以及反坝人士的言论中有大量虚假论据,有的可能是因为当事人缺乏 常识而搞错了,如汪永晨女士常常犯一些常识性错误。但是敬畏派有不少言论中 有故意作假、捏造论据的现象。下面略举数例。   第一,“怒江无论从长还是深都是世界之最”?   汪永晨女士在一次访谈中说:“刚才说泣血大呐喊,像怒江要开发13级,美 国科罗拉多是第一大峡谷,中国的怒江是第二大峡谷。怒江无论从长还是深都是 世界之最,在这样的地方修大坝,可想是不行的。”“我们世界之最的大峡谷将在 我们的手下遭到破坏……”(http://news.tom.com/2915/2004113-593436.html)   汪女士所说的“怒江无论从长还是深都是世界之最”,“怒江”指的是江,还 是大峡谷?如果指的是江,难道它比亚马孙河、长江、尼罗河还要长?如果指的 是大峡谷,前一句刚说“美国科罗拉多是第一大峡谷,中国的怒江是第二大峡谷”, 怎么下一句就改为“之最”了?这不是太低级的自相矛盾吗?   笔者查看了怒江旅游宣传资料,根本无法找到“怒江大峡谷无论从长还是深 都是世界之最”的说法,而只看到类似下面的介绍:“在地球的东方犁出一条大沟 谷,从谷底到极峰相差达4000米,从而创造了世界东方一条最著名、最壮观的大 峡谷。”(引自http://www.nujiangtour.com/Preface/land.htm)请注意,这里 指的是“东方”而不是“世界”,是“最著名、最壮观”,而不是“最长、最深”。      其实,即使怒江真的是“世界之最”,也并不足以证明怒江不能建坝,就像“怒 江不是世界之最”也不足以证明怒江应该建坝一样。倒是汪永晨女士这种随意捏造 论据的做法,让人怀疑她的其他文章内容的可信性。   第二,物理学上有一条原理“科学家只看到他想看的事情”?   方舟子在云南大学的演讲(XYS20050410)中对此有详细分析,现摘录如下:   “自然之友”的总干事薛野教训我们说,你们应该知道,物理学上有一条原 理:“科学家只看到他想看的事情”。我想在座的各位有许多是学物理的,不知道 哪一本物理书里面有这么一条物理原理。(笑声)“科学家只看到他想看的事情”, 这正是我们做科研的人要尽量避免的……科研特别强调独立性,强调可重复性。 你怎么能说只看到你想看的事了?他还说,这是物理学家海森堡提出来的。(笑 声)海森堡哪里会提出这种说法?我想他是歪曲了海森堡测不准原理。海森堡测 不准原理说的是什么?说的是在观察基本粒子的时候,没法同时测定基本粒子的 位置和速率。对吧?这和“科学家只看到他想看的事情”有什么相干?   第三,怒江是“一条纯洁的,没有被人干预的河流”?   汪永晨女士在题为《怒江在向我们人类求救》的访谈中以煽情的语调说:“怒 江其实是在向我们人类求救:留下我吧,这样还会存在一条纯洁的,没有被人干 预的河流,它的语言让我们听懂。”反坝人士创造的一个新概念“原生态河流”指的 应该就是汪女士所说的“纯洁的,没有被人干预的河流”。留下一条所谓的“原生态 河流”也就成了反对怒江建坝者一条主要的理由。   今天的怒江真的如汪女士所言是“一条纯洁的,没有被人干预的河流”吗?且 不说下游缅甸境内已经在造电站大坝,上游和支流上也已经有了不少小电站,就 连西南林学院杨副院长都认为,“怒江建大坝对植物多样性没有影响,因为怒江河 谷地区已经被过度开发,海拔2000米以下已没有什么植物。可能造成的影响是水 生生物。”(XYS20050413)难道多次到怒江考察过的汪永晨女士对此一无所知?如 果她一无所知,我们有权怀疑她的考察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果她知道这些还硬说 怒江是“一条纯洁的,没有被人干预的河流”,那就是典型的捏造论据,是一种最拙 劣的诡辩手法。   第四,“敬畏大自然”是科学常识?   署名“馨儿”的北京中学生在《新京报》发表文章说:“从小学的自然课到中学 的生物课,老师们一直都在告诉我这个常识:人是生物圈中的一分子,而生物圈 是一个有机体,人必须依赖着别的生命系统才能生存;地球已有46亿年的历史, 而人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瞬间;人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够生存和发展。正是 这个科学常识告诉我们:人类要敬畏大自然。”   说实话,从这篇文章相当老道的行文风格看,我很怀疑它真的出于一个初中 生之手。后来有人披露说“馨儿”其实是某敬畏派骨干的女儿,而后来并没有人出 来“辟谣”,可见这是事实。这也就很容易解释我上面的怀疑了。   但是,自然课和生物课告诉学生的仅仅是“人要尊重自然规律是常识”,它怎 么一步就变成了“人类要敬畏大自然是常识”?这种跳跃性的思维正是没有受过科 学训练的敬畏派多数人的思维方式,而接下来“人类要敬畏大自然”就似乎变成了 “中小学教材教给学生的常识”了。   记得敬畏派曾有人批评学校教育向学生过分夸大科学的作用而导致“人定胜 天”的认识误区,如果这种批评属实,则中小学教给学生的常识就绝不是“人类 应该敬畏大自然”,而恰恰是敬畏派批评的“人定胜天”的思想。(本人不赞成笼 统的“人定胜天”的口号,只是以此证明“人类应该敬畏大自然是中小学教给学生 的常识”是一个捏造的论据)               九、预期理由   根据充足理由原则,论证中基本论据的真实性必须是已知的, 而不能是尚待 证明的,违反这一要求, 用想当然的所谓理由来为自己的观点作论证,这种逻辑错 误叫做“预期理由”。   敬畏派的论证中常常出现“预期的理由”,仅举三例:   第一,小水坝对自然的影响小于大坝?   在一次访谈中,面对主持人“不修水坝,有这么庞大的水利工程队伍怎么办” 的问题,汪永晨女士坦然回答说:“我们可以修小水坝。”看来她反对建大坝,而 不反对建小坝。由于她是为了“敬畏自然保护环境”才反对建大坝的,所以不反对 建小坝的理由应该是建小坝对环境的破坏较小。   最近看到有材料说美国停建和部分拆除的是小坝,在建、拟建和没有拆除的 是大坝,这似乎说明大坝对环境的破坏要小于小坝。而另一些材料说小坝对环境 的影响小于大坝,看来在专业人士中这也是个没有定论的问题。鉴于汪女士常犯 常识性错误,我怀疑她是否将一座大坝和一座小坝对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对比。我 国小水电业内流传一句话“山区想要变,先修小水电”,如果全国各地山区都建起 小水电来,对山区环境的影响大约也不会小吧。根据常识推论,如果仅从相同发 电量对环境影响的比例来看,似乎大坝对环境的影响应该小于小坝(因为大坝效 率高)。当然,这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文科出身的我坦白承认不懂,汪女士也 是文科出身,懂不懂也存疑问。汪女士敢于用自己并不懂的东西作为立论的依据, 其勇气可嘉,本人自叹弗如。   顺便声明,本人因为对水电、生态均无专业背景,既不敢反对或主张建大坝, 更不敢反对或主张建小坝,小坝对自然生态的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我都无法 有确切的认识,哪里有成熟的观点和主张?   其二,不发展水电就有了“未来克敌制胜的宝贝——基因库”?   对此何祚庥先生在《不能"为保护环境而保护环境"》中已经做了如下评论:   廖女士说,“未来的竞争就是生命科学的竞争,谁拥有基因库,谁就有了未 来克敌制胜的宝贝”,又说不能“为了一时的水电而摧毁了这个基因库”。修建某 一个水电站确会淹没掉某些生物群落,但物种或基因库并不因此而消灭。请廖女 士不要空洞泛谈!请具体指出,如果修建了某个水电站究竟会摧毁那些基因库? 有了这些基因库,又如何就 “有了未来克敌制胜的宝贝”。请具体举出这些基因 库的品种、名称,以便社会公众共同评论一下,廖女士的主张是否有理。(2005 年02月25日 17:18 新京报)   其三,“姑娘在山泉里洗澡”是一种幸福吗?   汪永晨女士曾经用一张山区少数民族姑娘在山泉里洗澡的摄影图片来说明 自然状态下的山民生活如何的“幸福”。这种“幸福”究竟是洗澡的山民自己的感 觉,还是汪永晨女士作为旁观者的感觉,很值得怀疑。如果让我来“预期”一下, 这应该是汪女士的感觉,因为汪女士“情商”极高,想象力极强,她既然能从“金 发碧眼的小男孩……的眼睛里”看出对“敬畏自然”的期待,相必也能从洗澡姑 娘的姿态感受到她们生活在自然状态中的“幸福”。   我想请汪女士看一看4月26日《环球时报》的一篇报道(转引自2005年4 月 29日《报刊文摘》):   题:《郊游时,别用溪水洗脸》   据境外媒体报道,当地几名登山爱好者由于在登山途中出汗,歇息时用溪水 洗脸,几星期后,却出现了间歇性鼻塞和鼻出血。经医生检查发现,原来是溪水 中的水蛭钻进鼻中所导致的。医生建议,旅游时切勿在溪水中洗脸、洗澡或游泳, 更不要以为它是"天然矿泉水",而随便饮用。   这几名登山者所碰到的例子虽然并不常见,却提醒我们,看起来清澈透明的 溪水,实际并非我们想像的那么干净。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的专家指出,近年来, 由游泳池、湖泊、溪流等水体所导致的传染病在逐年增多。   最常见的水源性疾病多数由细菌、病毒、寄生虫等致病微生物引起。据研究 表明,可能传播的疾病包括血吸虫病、红眼病、肝炎、霍乱、伤寒和痢疾等。 春天是各种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所以,出去玩一定要对溪水提高警惕。   看了这篇报道后,汪女士还会为在山泉洗澡的女孩感到幸福么?               十、推不出   逻辑证明中论证方式的规则是:“论据必须能够推出论题”,这条规则要求 论证者对论题提供充足的论据,违反它的逻辑错误叫做“推不出”。   敬畏派主将的文章中经常出现典型的“推不出”的逻辑错误。下面以汪永晨 《对大自然心存敬畏》一文为例稍作分析。   【由大自然带来的大灾难其实并不罕见。百年来死亡人数过千的七次大海 啸:1908年12月28日意大利墨西拿地震引发海啸。在近海掀浪高达12米的巨大 海啸,海啸中死难82,000人。1933年3月2日日本三陆近海地震引发海啸,引发 海啸浪高29米,死亡人数3,000人……   【这一次又一次的灾难说明什么,说明老天爷会发怒;说明人类还没有了解 多少大自然的奥秘,更抓不住制止大自然发怒的时机……】   要证明“人类应对大自然心存敬畏”,汪女士应该拿出充足的理由说明“人类 只要敬畏大自然,大自然就不会发怒”,或证明“灾害的发生是由于人类不敬畏自 然造成的” ;但汪女士列举的有关大海啸大地震的诸多事实,反而说明地震海啸 一类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1908年的海啸总不会是人类过 度开发大自然引起的罢),既然不管你对自然敬畏不敬畏,自然灾害都不可避免, 那么人类就更不需要敬畏自然,而应该用建立科学的海啸预警系统一类的方法去 减少自然灾害可能给人造成的灾难!   【2004年8月14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束庆鹏处长接受央视《新 闻夜话》节目的采访。采访中,束庆鹏强调最近由于山洪、泥石流灾害突发性较 强,从降雨往往几个小时就会发生突发性的山洪灾害。使人防不胜防。而这类灾 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一直比较高。到目前,一些地方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洪涝灾害, 防洪形势依然是非常地严峻。   【2004年中国国家防总指挥部公布的数据:今年,因山洪、泥石流、滑坡 等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到了总死亡人数的77%。】   汪永晨女士列出自然灾害造成的大量人员伤亡的事实,不恰恰证明人类需要 运用科学来改造自然、防止灾害的发生或减少它造成的危害吗?新安江水库(千 岛湖)建成后,钱塘江流域的洪涝灾害明显减少,而抗旱能力也大幅提高就是明 证。可是汪女士却用这些灾害事实来证明人类应该敬畏自然,反对人们对自然进 行适度的改造。这完全是帮了论敌的忙。   当然,如果汪女士在文章中能够证明所列举的自然灾害都是由于人们过度改 造、开发大自然引起的,那是能证明她的某些观点的,可惜在文章中她对此根本 不置一词,这又何以让读者看出她列举的材料与其中心论点之间的关系呢?   敬畏派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往往将自然灾害都归因于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 (近日又有人在毫无根据地说印度洋海啸与开采深海石油有关) 。我本人并不怀疑 人类对自然的过度开发和利用(例如乱砍滥伐森林)会引起或加重某些自然灾害 (因此我完全拥护保护自然环境、尊重自然规律),但我们反对将现在发生的一 切自然灾害都归咎与人类近几十年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因为历史事实告诉我们, 在生产力并不发达、人类尚没有能力过度开发大自然之前,大自然也常给人类带 来巨大的灾难:且不说中外历史上的无数次地震、海啸、火山,也不说四千年之 前大禹时期的特大洪水,就是五十年代黄河、淮河流域连年的洪涝灾害,1954年 长江流域的特大洪水(比1998年洪水还要严重),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我们也 还记忆犹新。记得文革前我们看的一部著名的科教影片《泥石流》,就不仅介绍 泥石流的形成原因,而且告诉人们遇泥石流如何脱险,可见当时泥石流已是频发 的地质灾害之一。那时候我们对大自然已经过度开发了么?   最后,我们来分析一下敬畏派的一个重要的论据:“大自然是人类的母亲”。   一个抒情的比喻句如何能作为论证的论据?比喻作为一种修辞手段,它的作 用是增强形象,再好的比喻也只能说明对象某一方面特征,如“姑娘像花儿”只能 说明姑娘美丽,却根本不能说明姑娘的聪明、贤惠、勤劳。同样,“大自然是人类 的母亲”只能比喻人类对大自然应该像孩子对母亲一样爱,又怎能证明“人类应该 敬畏大自然”?何祚庥院士曾质疑:“问题在于人和大自然的关系是不是母亲和儿 子的关系? 比如说母亲会高度爱护孩子,而如果大自然是母亲的话,为什么大自 然对儿子竟如此暴虐地来一个海啸?所以某些环境理论学家,自己在逻辑上就不 自洽!”( http://yqdht.blogchina.com/blog/692100.html)   我需要补充的是:即使“大自然是人类的母亲”能够成立,那么它能够证明的 也恰恰是“人类不需要害怕大自然”,道理极其简单——所有的母亲只会希望孩子 孝敬自己,而绝不会希望孩子害怕自己!   从以上分析我们发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汪永晨及其支持者们的许多所谓论 据,不但“推不出”他们的“人类要敬畏大自然”的结论,反而能够证明对方的论题 ——“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 (XYS2005050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