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中国科学界缺乏监督 ● 曹聪 联合早报2005-12-27   中国打假先锋方舟子(本名方是民)曾就读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物系,后 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获得生物化学博士,并在罗切斯特大学、索尔克研究院从 事博士后研究。他因在美国主持《新语丝》网站专打中国科学界之“假”而闻名。   对方舟子“打假”叫好者有之,但反对者也大有人在。有人认为侨居美国的 方舟子“打假”是吃饱了饭没事干,多管闲事。有人质疑方舟子“打假”的合理 性和合法性,理由是,即使在美国,个人有权向执法或执行机构提出检举和指控, 但无权针对他人“打假”。有人指责方舟子有碍中国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有人 甚至把方舟子比作21世纪的红卫兵、中国的“麦卡锡”。   更有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肖传 国状告方舟子,认为后者对他的年龄、大学毕业时间、学术成果、论文、所获国 内外奖项、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以及在美国工作等进行系统“打假”,给他造成 “严重的精神伤害”。他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名誉损失费10万人民币 以及相应经济损失。   方舟子打的“假”,根据国际通行的狭义标准,指的是剽窃、抄袭和伪造数 据等违反科学研究道德规范(又称“不端”或“失范”)的行为。在中国著名生 命科学家邹承鲁看来,在中国,科学上的不端行为还包括伪造学历和工作经历、 贬低前人成果、自我夸张宣传、一稿两投甚至多投、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 名、为商业广告作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等。 科学研究不端行为比比皆是   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避免科学研究中的不端行为。问题在于,一旦发现了此类 行为该向谁投诉、举报?又有谁来监督、调查、惩处舞弊的科学家?   在美国,除了靠科学家的自律外,研究机构和大学都设有专门办公室来监督、 调查和惩处科学研究中的不端行为。两大科研经费拨款机构——国家科学基金会 和卫生部——分别设立了总监察长办公室(Office of Inspector General)和 研究诚信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行使联邦政府在这方面的 职责。对科学不端行为,更公诸于《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以戒效 尤。   于是,贝尔实验室能够发现物理学家舍恩(Jan Hendrik Schon)伪造实验 数据,并把他除名;麻省理工学院也在不久前开除了因编造和修改数据的生物学 副教授帕里耶斯(Luk Van Parijs)。更早些时候,美国洛克菲勒大学校长、诺 贝尔奖获得者巴尔的摩 (David Baltimore)因其署名的一篇论文数据弄虚作假 而引咎辞职。   在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998年设立了监督委员会,监督科学基金申 请、受理、评议、评审、实施、结题及其他管理活动中的不端行为。监督委员会 迄今已经对542起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大约10%的案件涉及剽窃、伪造等不端行 为并加以处理。另外,中国科学院学部和中国工程院也有专门的科学道德委员会 来规范1500名院士的行为。   但在2004年,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所管理的科研经费仅22亿5000万人民 币,占当年中国研究开发经费总量1967亿元的百分之一点一。考虑到院士的声望, 如果他们出格,影响极其恶劣。不过,中国科学家和工程师队伍达225万之众。 事实说明,中国的科学研究活动和科学家的行为并没有受到应有的监督。   即使中国科学家被发现涉假,他们往往寻找各种借口为自己开脱、辩护。其 所在的单位或捂住盖子,竭力保护;或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或避重就轻,做做 样子。拍死的是几个“小苍蝇”,“大老虎””仍逍遥法外,有恃无恐,继续著 名,甚至升官晋级。其结果,中国科学界“假”风盛行,而且花样不断翻新。   正是由于中国科学界缺乏独立的监督机制,作为其海外成员的方舟子承担起 本不应该由他承担的责任。他没有任何资源,仅仅凭着他本人和其他关心中国科 学发展的同道的道德勇气,小心求证,仔细核实,在《新语丝》网站揭露中国科 学界之“假”。这种“唐吉诃德”式的个人英雄主义,多少显现出方舟子的无奈, 但这更是中国科学界的悲哀。 (XYS200512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