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中国校友会网”的声明让我想起了“西译”代理律师所的声明   丁一   要是不倒腾出“中国高校院士校友榜”,我还真不知原来有个“中国校友会 网”(www.cuaa.net)的存在。这年头,好像没听说政府对网站名称冠以“中国” 两字有什么规定,所以初一见倒觉得来头不小。像我这种上了四年大学没被开除 的人,好像不去注册登记一下就像不热爱组织似的。不过,其实说穿了,这家网 站搞这种无聊的评选,也不过是为了吸引些眼球,然后谋取更大的利益。大家越 是质疑,倒越是中了圈套。   不知为什么,看到5月13日“新语丝”上面的中国校友会网关于“中国高校 院士校友榜”的声明,我倒是想到了今年年初陕西的两家西安翻译学院的代理律 师所的声明,颇有异曲同工之妙,那就是:声嘶力竭地以平面媒体、网站对事实 的揭露“损害名誉”为名,恫吓他人不得再对其进行批评!   “中国校友会网”其中的两条声明是:“4、《炮轰“中国高校院士校友 榜”》的作者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损害中国校友会网声誉和利益的行为;5、中国 校友会网保留对一切进行损害中国校友会网声誉和利益的活动的行为人追究相关 责任的权利;”可是,你既然做了这么一档事,又怎么能阻止人家“注册用户” 有理有据的炮轰和合情合理的质疑呢!   西安翻译学院两家代理律师所的声明更可笑,请看摘自该校网页上的三条: “一、凡已有攻击西安翻译学院名誉权行为的媒体和网络,应积极联系西安翻译 学院,向西安翻译学院赔礼道歉、主动为西安翻译学院恢复名誉并消除影响。二、 正在策划进行的媒体或网络应当立即停止侵权。三、对于正在连续攻击的网络和 频道,应自动改正,否则网络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这口气,就好像一是要让 那些批评、揭露过“西安翻译学院和丁祖诒排名造假事件”的媒体或个人得赶紧 主动去联系西安翻译学院承认“错误”,二是哪个想再提批评意见的,就别再 “策划”了。“策划”这个词可真够压人的,是不是我看了有关的新闻报道,然 后给“新语丝”或哪家报社再写篇质疑“西安翻译学院和丁祖诒排名”的文章, 就是我在图谋不轨地“策划”着“攻击西安翻译学院名誉权”呢?我看再大的 “策划”,也比不上策划了一出国际玩笑的闹剧本事大!   真不知现在写这篇文章,是先跟西安翻译学院联系一下好,还是等“新语丝” 登出来以后,再“积极联系西安翻译学院,向西安翻译学院赔礼道歉、主动为西 安翻译学院恢复名誉并消除影响”呢?   也真不知道如今4个月过去了,有没有哪家媒体或个人跟已经国内国际荣誉 一连串、风采照人的丁院长主动联系,负荆请罪的。   附:西安翻译学院网页上的“陕西同泰、德伦律师事务所 联合声明”   陕西同泰、德伦律师事务所 联合声明   陕西同泰律师事务所与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2005年1月4日起受西安翻译学院 委托,全面维护西安翻译学院合法权益。   现德伦、同泰律师事务所就近期发生的针对西安翻译学院名誉进行攻击,诋 毁和诽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发表如下联合声明:   一、凡已有攻击西安翻译学院名誉权行为的媒体和网络,应积极联系西安翻 译学院,向西安翻译学院赔礼道歉、主动为西安翻译学院恢复名誉并消除影响。   二、正在策划进行的媒体或网络应当立即停止侵权。   三、对于正在连续攻击的网络和频道,应自动改正,否则网络公司将承担连 带责任。   以上联合声明自发布之日起有效,十五日之内侵权单位应主动联系西安翻译 学院协商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具体事项。十五日之后如拒不联系西 安翻译学院,德伦与同泰律师所将正式向侵权单位和个人发出律师函,并将其作 为第二批起诉对象诉诸法律。   本声明不适用于我两所已经代表西安翻译学院起诉的单位和个人。.   有关西安翻译学院授权律师声明将由德伦、同泰两律师事务所另行公布。   特此声明   陕西同泰律师事务所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   (http://www.xfuedu.org/newssite/news/news/xynews.asp?id=433) (XYS2005051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