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 就“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和中国石油大学硕士生导师联手抄袭他人成果” 的一点看法   尊敬的方先生:   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科学研究者,从事石油地质研究多年,深感石油行业科研的 腐败的严重性。自新语丝网站开通后,网站的内容我几乎每天都看。我认真看了 “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和中国石油大学硕士生导师联手抄袭他人成果”和 “童亨茂就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和中国石油大学硕士生导师联手抄袭他人成 果发表的声明”2则报道后,仔细阅读和核对了童亨茂和曹代勇的2篇文章(抄袭 的文章),以及刘池阳的文章(被抄袭的文章),很有感慨。我本人认识曹代勇 教授和童亨茂副教授,并且有过多次交往。提出下面一些看法,也许不正确,供 您参考。   (1)在“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和中国石油大学硕士生导师联手抄袭他 人成果”中的“曹代勇和童亨茂的……”的提法是正确的。不存在“给人造成错 误的印象”。因为,童亨茂本人虽是副教授,但更重要的是他是学生。我们国家 研究生培养是实行的导师负责制,学生写论文的过程实际上是学习的过程,导师 应在此过程中起到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发生这样的事情,导师应该首先承担相应 的责任,而不是学生。   据我所知,“岩石圈动力学”课程正是曹代勇教授讲授的,童亨茂本人正是 上这门课而写的读书报告。童亨茂在他的声明中说:“我通过大量的文献阅读后, 选择论述中国盆地的复杂性作为读书报告的主要议题,上交读书报告后,也就完 成了该课程的学习。”说明读书报告已经上交到曹代勇教授。曹代勇教授应对该 读书报告的内容是很清楚的,不存在“曹代勇老师均不知情”的情况。如果这样, 只可能有3种情况:   第一,曹代勇老师确实不知情,因为他没有审阅童亨茂上交的读书报告,而 读书报告是作为童亨茂的考试内容的答卷上交的。指导教师竟然不看,随便给学 生的考试分数?!请问,这种教授、博导的责任心何在?   第二,曹代勇老师评阅了童亨茂上交的读书报告,也认真看了,但没有发现 这是抄袭的内容。如果是这样,那么曹代勇老师作为在本领域的教授、博士生导 师是不是名不符其实?这么严重的抄袭内容竟然发现不了?!对国内外在该研究 领域的现状不了解,怎能当教授、博士生导师?   第三,曹代勇老师评阅了童亨茂上交的读书报告,发现了这是抄袭的内容。 但和童亨茂一样,存在侥幸的心理,认为没有人会注意,这样,自己又作为文章 的主要作者之一,发表后,算作自己的科研成果,何乐而不为?如果是这样,这 样的教授、博士早就该免掉了。   (2)文“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和中国石油大学硕士生导师联手抄袭他 人成果”中的“…其性质极其恶劣,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1)曹代勇和童亨茂抄 袭刘池阳的文章基本上是原封不动,大段大段抄袭,(2)就抄袭的内容几乎同 时一稿多投…”。这样的表述我想与实际情况没有太大差异。如果有差异的话, “大段大段抄袭”改为”整段整段抄袭”更为合适。因为“大段大段”没有量的 概念,多少字才算“大段”?事实上,经过我的核证,曹代勇和童亨茂所抄袭的 文章确实在“原封不动,整段整段抄袭”!就抄袭的内容确实一稿两投,并且投 稿时间和发表时间均相差不远。   (3)童亨茂声称“把曹老师挂上主要是出于不成文的习惯”,请问,这是 什么不成文的习惯?难道我孤陋寡闻,没有听到过这样的习惯?研究生写文章, 必须要把导师放在首位或第二作者?真是笑话!文章的署名是非常严肃认真的事 情,必须按照对文章贡献的多少来署名。而在我看来,童亨茂所提到的“我的导 师曹代勇老师告诉我,博士期间要求的论文,矿业大学必须是第一署名单位才有 效”,如果不是弱智,任何人都能看出来,实际上是曹代勇老师对童亨茂的一种 暗示,这种暗示的意思很明确,即把导师放到作者之中!这是一种严重的不劳而 获的行为,性质更加恶劣,不仅抄袭,抄袭的内容一稿多投,而且想不劳而获, 侵占研究生的劳动成果!   根据我的了解,曹代勇教授现指导的研究生(博士和硕士)多达几十个!几 十个研究生需要曹代勇教授的指导,你有那么多的时间进行指导吗?而且您还任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主任,安全资源工程学院的主管副院长!官当的挺大,学问 做的又那么好?!你真是神人了。我现在怀疑曹代勇教授写的那么多文章,是不 是自己写的?还是研究生写的?如果是研究生写的,不出问题,都是你的成果, 出了问题,都由研究生来承担责任。这就是博士生导师智商比普通人的高明之处。   (4)童亨茂声称“但如此恶劣的行径,竟然没有得到相应的处分,相反, 他们正在努力压制此事,争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与事实不符。我打电话 询问了矿业大学北京校区的几个教授,他们竟然不知此事!!这么严重的事情, 竟然不知!如果不压制此事,怎能不知?曹代勇教授是不是存在“争取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的侥幸心理?石油大学对童亨茂已经给予了处分,但据我所知,矿业 大学至今未对曹代勇教授给予任何处分!这不是私了是什么?难道是公了?如果 公事公办,那么曹代勇教授应该得到相应的处分。   (5)童亨茂在声明中称“我的导师曹代勇教授得知此事后,对我进行了严 厉的批评,并敦促我专程到西安向刘池洋教授道歉,并向他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 和接受刘池洋教授的批评教育”。曹代勇教授真是聪明的很,在抄袭的事情败露 后,又装作好人、装作打假斗士的模样,对童亨茂进行严厉的批评。如果事情不 败露呢?还会对童亨茂本人批评吗?你怎么自己不专程到西安向刘池洋教授道歉 呢?把自己的博士研究生推到最前面,为自己打掩护,真是高招!很佩服!   (6)我对童亨茂敢于站出来、承认自己的错误、诚恳接受学校的批评和处 分,很是敬重!男子汉就应该这样,敢作敢为!人的一生哪能没有错误,人非圣 贤,孰能无过?没关系,跌倒了,再爬起来,照样是条好汉!不象某些人,躲在 你的身后,不敢站出来讲话,而拿你当作挡箭牌。这样的导师,干脆炒他的鱿鱼 得了。   (7)如果我是曹代勇(可是,很遗憾,我不是曹代勇,我的治学态度和科 研作风一直是很严谨的),我就会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敢于承担责任:第一,勇敢 站出来,承认已经发生的事实,承认自己已经犯了非常严重的错误,第二,向学 校、学校的主管部门,特别是负责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教育部实事求是反映自己 的错误(因为你是“煤炭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接受主管部门给予你 的处分,主动辞去重点实验室的主任职务,第三,主动辞去教授职务和博士生指 导教师的资格,认真反省。   我们不担心一个人犯错误,而是担心这个人犯了错误,却不敢承认自己已经 犯的错误。曹教授,只要敢于承认自己犯的错误,还是好同志!如果因此错误而 被矿业大学辞退的话,我们石油系统欢迎你来,但必须要敢于承认错误。我们石 油系统不欢迎能曲却不能伸、不能敢作敢为的专家、教授、博导。   另外,矿业大学的领导应该重视这等严重的事件,给大家一个说法,是默许 这样的学术腐呢?还是对学术腐败给予严厉的批评和打击?   以上看法,也许不妥,请指正。   一名普通的科研工作者   2005年8月14日 (XYS2005081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