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关于南京大学“空中飞人”谭成忠教授的问题 by 021 谭成忠是南京大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第三批特聘教授(见“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第三 批特聘教授名单”http://www.edu.cn/20030226/3078360.shtml),从德国柏林自由大学 引进。按照合同,此君应于2001年1月1日到南大材料系全职上岗工作(见“第三批 特聘教授上岗工作情况” http://www.edu.cn/20030226/3078302.shtml)。但实际上, 此君脚踏多只船,近4年来仍然供职于柏林自由大学,仅在自由大学的春秋假期期间到中国 工作,每年在中国的工作量仅2~3个月。而就是这两三个月的时间,他利用其在德国柏林 自由大学和南京大学的特殊身份在中国开办私人公司,先后创办或加盟先光科技公司,任 副董事长、股东和技术总监;东营星迪震洋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创办人之一,任首席科学 家;以及深圳市恒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等。此君成了名副其实的空中飞人,在德国-中国 飞来飞去,在中国各地飞来飞去,把南京大学玩了个痛快淋漓! 笔者从web of science上查到了谭教授受聘南京大学近4年来学术论文情况,从有关渠道查 到了谭教授近4年来获得的主要科研资助情况,以及谭教授的公司为南京大学创收的情况。 A. 谭教授近4年来(从2001年1月1日开始)发表SCI论文8篇: 其中第6篇作者单位署名为南京大学和柏林自由大学,第8篇署名为柏林自由大学和南 京大学,其余6篇署名为南京大学。按照南京大学对SCI的奖励政策来看,第8篇因为南 大是第二作者单位不予奖励,所以应剔除。因此,谭教授近4年来为南京大学贡献了7篇 SCI。如果从论文的数量和刊物的影响因子来说,谭特聘教授4年来比南大材料系的几个 副教授的贡献都要小得多! B. 谭教授近4年来(从2001年1月1日开始)获得主要科研资助: 仅863一项,计140万,属校企合作,企业牵头。 C. 谭教授公司近4年来(从2001年1月1日开始)为国家,为南京大学创收: 0 元 1. “空中飞人”这个问题不是南京大学独家仅有的问题。国内其他高校或多或少的也 曝光过一些,比如科大的姚雪彪(第一批特聘教授)等。但不管怎样,还没有听说过有 比谭成忠教授“过份”的。谭教授名为南大的“全职教授”,实际上却全职在柏林自由 大学工作(因为他只是在休假期间才来南大)。 2. 如果全职的谭教授利用哪怕是短短的假期好好地为南大工作,我相信大家也不会有 那么大的怨言。偏偏他在南大坐不住,背着南大到处创办私人公司,如“湖南先光科技 公司”、“东营星迪震洋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恒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等。 (参见:http://www.hnol.net/content/2002-07/23/content_1483271.htm http://www.pusp.com.cn/search.asp http://www.hengbang.cn/docc/js.htm ) 3. 媒体广为传播的谭为“柏林自由大学教授”,实际上谭仅仅是通过了外语考试和任 职资格考试,获得了(副)教授任职资格。谭要真正当柏林自由大学的教授还有一段很 远的路要走,因为在德国的教授空位十分紧缺。我不知道大家是否被谭的自由大学“教 授”头衔所蒙蔽,因为有人说谭对“南大教授”,“启动费100万”可能不屑一顾。不 过,如果他真是自由大学的教授,倒有可能是真的对此不屑一顾的。 4. 关于谭的事情在小百合校长信箱曝光后,大家群情激愤,帖子当日被推上“十大 ”。但貌似校方代言人的peony的一番话引起了我的特别注意(说貌似是因为她说话的 语气特像,究竟是不是我无法断定)。peony说,引进人才与如何考核引进人才是“新 生事物”,“国内管理层在此领域仍处在探索阶段”,“不宜过分挑剔”。但是,我认 为南大管理层跟谭教授签订“全职教授”合同不是什么“新生事物”。既然谭教授严重 违背了合同,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挑剔”一下?南大要不要有自己的尊严? 5. peony说我们要“建立灵活的机制,较高的薪酬,让海外学者来到中国,哪怕很短的 时间,哪怕给我们带来一点微小的进步,哪怕给我们一丝思维的变化和理念的“火花” ,都将缩短我们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的确,我们很难看到4年来谭教授为南京大 学带来了哪怕“一点微小的进步”。应该说4年不算一个短期了,谭教授4年来在南大的 工作并没有多大的起色(不过也难怪,他没有时间啊)。据南大科技处的信息,他申请 过几次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但迄今仍未被获准。 如果说他给我们带来了“一丝思维的 变化和理念的‘火花’”,那就是南大人不应该坐下来稿什么研究了,大家都去办公司 吧,而且是最好是私人公司。但我想这不是中国大学的发展方向,更不是南大的发展方 向。 6. 我们花几百万(启动费100多万,房产50~80万,四年工资、福利、津贴40~50万, 还有人力资源等等)请了一个来中国经商(他拥有那么多公司)、来南大度假(他休假 才来南大嘛)的“空中飞人”已经4年了。我们还要不要“继续观察”他呢,我们可不 可以现在有个初步“结论”了呢?如果我们按照合同法处理他,我们到底会不会“因小 失大,从而影响了国家在高科技领域追赶西方的步伐”呢??这的确值得每一个南大人 思考。因为我们并没有足够的资源,我们不得不用好我们有限的资源!! 附:peony“关于“空中飞人”问题的一点思考” 发信人: peony (牡丹), 信区: V_Suggestions 标 题: 关于“空中飞人”问题的一点思考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Mon Oct 25 17:10:21 2004) 我也发表一点感想,与同学们商榷。 我觉得,同学们关心学校学科建设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而且出现“空中飞人”现象, 说明我们在引进人才的制度约束与考核机制方面可能也存在问题。 但这毕竟是“新生事物”, 国内管理层在此领域仍处在探索阶段, 出现问题引起思考是对的, 但也不宜过分挑剔,须知“胖子不是一口吃成的”。 更为深层次的问题是, 不知大家有没有想到, 让海外学者为中国建设出一份力的设想是很难实现的, 在这里空洞地强调爱国主义, 是不现实的。 建立灵活的机制,较高的薪酬, 让海外学者来到中国, 哪怕很短的时间, 哪怕给我们带来一点微小的进步, 哪怕给我们一丝思维的变化和理念的“火花”, 都将缩短我们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综上所述,我以为,对于“空中飞人”的现象, 我们还应当继续观察, 不可过早给出结论, 更不可因噎废食,因小失大, 从而影响了国家在高科技领域追赶西方的步伐。 (XYS200410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