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新闻追踪:艾滋新药临床实验疑云重重 2004年04月20日青年参考   香港《文汇报》关于北京地坛医院艾滋病新药试验的报道是否可信?那些艾 滋病患者到底在接受试验前是否完全知情?几位患者的死亡与新药试验之间有着 怎样的关系?地坛医院又怎样看待这个问题?《青年参考》记者为此进行了追踪 采访。   本报特约记者 陈磊/发自北京   疑云一:朱茂龙之死   2003年6月26日,从北京地坛医院回家23天后,HIV患者朱茂龙在河南柘城县 岗王乡双庙村的家中,永远地闭上了眼睛。37岁的妻子赵玉玲独自为他操办后事, 一件新衣服,一口棺材将丈夫葬了。赵玉铃现在也不明白,丈夫为什么去了一趟 北京之后就这么快去世了。   赵玉玲称去北京前,朱茂龙的症状主要表现为发烧、出麻疹,但身体总体状 况还不错,在家里也照常从事农活、驾驶等劳作。   但于2月份和其他患者一起到北京进行了两天治疗后,赵玉玲接到丈夫的电 话,说打了两针就出现发烧症状并出现了皮炎,第三针之后,朱茂龙被医院停止 了实验,返回了河南老家。回到河南后三天,朱茂龙的情况有所好转,这时医院 打来电话,得知朱茂龙情况好转时,又将他叫回了北京,继续完成了整个疗程。   赵玉铃回忆说,当朱茂龙结束疗程回到河南后,她发现他的体力大不如以前, 已经不能从事农务,经常咳嗽、发烧、胸闷,体重也开始下降。   到后期,朱茂龙开始出现持续高烧、胸闷的症状,已经不能进食,每天只能 靠鸡蛋汤维持。其间,朱茂龙告诉妻子自己非常难受,“我实在熬不下去,还不 如死了!”这是不爱说话的丈夫对赵玉铃留下的最后几句话。   疑云二:“幸运”的HIV患者   “让这些人参加人体试验,是我帮他们联系的。”双庙村HIV患者朱进中告 诉《青年参考》。   2002年年底,朱进中在北京市佑安医院,作为该院第三期人体试验自愿者接 受试验治疗。治疗期间,为帮助同村HIV患者寻找治疗机会,朱进中找到了北京 地坛医院艾滋病临床研究中心,向该中心医生赵红心讲述了同村艾滋病患者的悲 惨遭遇,希望地坛医院能够给该村的患者提供人体试验的免费治疗机会。   2003年2月,北京地坛医院医护人员来到双庙村采集血样。“当时化验的现 场,秩序相当的混乱,几百名HIV的患者都要求对自己进行采血化验。”陈一凡 说,最后共采集了100多个HIV患者的血样,带回北京化验,后来有18个人被选中 到北京进行药物试验。这些化验的结果和入选者的名单,就由朱进中带回了老家。   年仅30岁的村民范伟就是被选中的18人中间的一员。“当时得知自己被选中 到北京的医院接受治疗,我感觉真是太幸运了。”范伟回忆当时的感觉是,说不 定这次去北京病就能治好。   陈一凡在解释当初在村里筛选受试者的标准时说,按照美国公司方面的要求, 医院选择的都是病情比较严重的患者,CD4的指标全部要在200以下,以上的,表 示虽然是HIV病毒的携带者,但还没有进入发病期。而在200以下的,就是已经发 病的危重病人,一般情况,寿命都在半年左右。   疑云三:36名受试者7人死亡   据朱进中介绍,他带队来地坛医院的这些病人住在地坛医院的一区病房,和 他们住在一起的,还有来自河南睢县东关村的另外18名受试者,他们与双庙村的 受试者进行的是同一人体试验。   对朱茂龙的死亡,朱进中并不感到奇怪:“他是自己要求到地坛医院进行人 体试验的,他并不在18人的名单中。朱茂龙当时实际上已到了晚期,随时都可能 有生命危险。”   但在试验期快要结束的时候,又死了一个叫朱瑞华的人,这个人在18人的中 选名单中。他的同伴王化强告诉记者,朱瑞华死时的情况要比朱茂龙惨得多。朱 瑞华的死亡时间在2003年10月12日,症状也是持续的高烧。最初的注射完成后, 7月份还随同王化强一起到地坛医院接受化验,到8月份的时候,朱瑞华的双眼就 因为持续的高烧而失明。随着病情的逐渐恶化,后来的定期化验,朱瑞华就再也 没有参加。   让双庙村受试者更不安的是,在7月份第一次观察期内返回北京进行抽血化 验时,患者们从东关村受试者口中得知,他们村也有两位受试患者观察期内死亡。 4位患者观察期内死亡,对其他受试者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压力。12月16日,同属 双庙村18 人中42岁的王爱琴也因病情恶化而在家中去世。   到目前为止,据王化强掌握的情况,包括2003年6月份东关村死亡的两人在 内,东关村18位参加实验的患者中已有4人死亡。两个村共36名参加试验的患者 共有7人死亡。   疑云四:CD4(免疫功能)200以上   对于其他名单中受试者的死亡,朱进中则回答:“按理说不应该出现这样的 局面!”最初带领村民看病的朱进中对出现的问题感到迷惑:“当时这18个受试 者都是经过化验挑选的,按理说接受人体试验都应该是安全的。”   陈一凡认为,朱进中的看法是错误地以为医院筛选病人的标准是要求CD4指 标在200 以上的HIV病毒携带者参加。“我们当时也有疑问,按照以往的通常情 况,药物试验的厂家都要求寻找CD4指标在200以上的患者试验,只有这家公司专 门寻找危重病人,我们也有担心,万一死了人怎么办?”陈一凡说。但是,最后 医院还是按照公司的要求选择了符合标准的病人。   王化强说,他们曾找到地坛医院医生赵红心和卢连河询问患者的死亡原因。 据称,当时卢连河医生表示,死者的死亡原因没有必要跟你们说,给你们药,还 给你们钱,你们这些人回去。要是没有抗病毒药物,只能活上两个月。受试者希 望医院解释同伴药物试验不久死亡的要求同样遭拒绝。   “从地坛医院来村里给大家抽血化验、治疗开始,一直到11月2日观察结束, 医院的工作人员每次抽血之后都拒绝将化验单交给患者。”王化强说,在出院后 最后一次在地坛医院化验时,在他们一再坚持下,医院将当时的化验结果交给了 患者,王化强等人发现这次化验单上显示的CD4(免疫功能)指标比接受试验治疗 前低了很多。   关于对受试死亡者的死因解释问题,陈一凡说,这些受试者有些虽然是在观 察期内死亡的,但死亡的时间是在离开医院以后,地点都是在河南老家,客观上, 医院无法获取足够、可靠的信息对患者的死亡做出说明,出具相应的报告,医院 现在无法做到这点,他们只能在此项试验的最后结论小结中注明出现死亡的情况。   而王化强等受试者则在后来的公开信中提出:“在观察阶段,双庙村18人中 有2人死亡;患者病死率高于同期我村感染者平均的病死率。2003年,我村大约 因艾滋病死亡10人。”   疑云五:患者事先是否知情?   2003年3月5日,36名试验者外加一名自费要求参加试验的双庙村患者朱茂龙 一同被要求签署一份“患者知情同意书”。   据“患者知情同意书”显示,他们将接受16针药物注射治疗。据当时参加试 验的HIV患者王化强回忆,当时他只记得医院医生赵红心告诉他们:“能够得到 这次治疗,是幸运者,这个针剂好得很,可以延长生命,保证20年没有问题。”   “当时,医院让我们签‘患者知情同意书’。我们当中没几个人识字,更别 说中间的英文字母。也不清楚这些即将注射进自己身体的药物,到底是叫治疗还 是叫研究更为合适。”范伟回忆说,当时出于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患者们都毫不 犹豫地签署了这份 “患者知情同意书”。签完字后,同意书就由医院收了回去。   2003年5月17日,当药物注射疗程完毕,进行几天的观察之后,试验患者被 通知回家,治疗转入了观察期,地坛医院给每人支付了1950元的报酬。   “我们确实不知道这次治疗的是研究,也不知道会带来风险。”王化强说, 在“知情同意书”中写明:此次临床治疗的主要观察方和美国病毒基因公司希望 每位患者都了解以下内容:被详细告知此次实验的性质和目的,被详细告知药物 的试验补助和实验用药,被详细告知可能因药物试验而产生的各种不适和症状…… 被详细告知患者在试验中可获得的利益。   “现在想起来,我们是在被欺骗的背景下签署了这份‘知情同意书’的。我 们没有得到知情同意书副本。”王化强介绍说。而后来得到的“患者知情同意书” 中却明确说明:“参与治疗的患者将得到已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及权益书的副本”。   陈一凡认为,当时患者是知道他们是作为药物试验的自愿者参加进来的。 “我们的工作人员逐一在病房向受试者宣读了‘知情同意书’,并要求他们在上 面签字。”   疑云六:“知情同意书”副本   11月2日,患者找到卫生部,反映地坛医院给他们治疗的过程中出现的伤亡 并询问有关试验补偿情况,当时的接待者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专家张 福杰。张福杰告诉他们,如果怀疑药有问题,他们可以到法院通过起诉来解决这 个问题。   但几位患者并不信任张福杰,因为就在北京地坛医院门诊部的墙壁上,张福 杰同时作为地坛医院的副主任医师,名字就贴在那里。   11月,王化强和其他几位病人经介绍,找到“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 万延海求助。2004年1月,万延海和王化强等人一起来到北京地坛医院,索要患 者“知情同意书”。   王化强等人发现,当时医院要求受试者签署的“患者知情同意书”上只有患 者签字,而无地坛医院签字。万延海和几位受试者要求医院提供“知情同意书” 副本时,地坛医院的卢连河医生才将签字补上了“知情同意书”。   而“知情同意书”中,关于“胸腺核蛋白制剂(TNP)用于治疗HIV-1感染者的 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估”的试验目的,和“我们也许不能从这项研究治疗中直接受 益,但是通过研究可以获得胸腺核蛋白制剂注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研究人员 可以将它应用于长期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治疗”的权益表述,王化强表示, 这实际上也是他们在找到万延海之后才得知的。   对未有将患者“知情同意书”的副本交与患者,陈一凡说,这是他们的失误。 当时他们认为这些HIV患者有文化的很少,要了也没有用,所以就没有将副本给 付患者。 新闻链接:审查和仲裁   2004年1月12日,王化强、王化永等人声称代表19名艾滋病患者向“性艾中 心伦理审查委员会”递交了一份由万延海代笔的公开信。   万延海代笔的公开信里共提出10个方面的问题,除了临床实验药物违法和知 情权问题外,还提到在美国纽约国际商业集团的网站上宣称,参加本次研究的36 名感染者治疗中全部存活,病情改善。两个月后的3月16日,“性艾中心伦理审 查委员会”就此事做出结论:1、对商业公司的行为不做评判;2、没有发现本次 药物试验研究中存在严重的伦理问题;3、发现本次药物试验研究存在一些小的 缺点,比如没有事先通过伦理审查、没有事先获得知情同意;4、没有证据表明, 治疗观察阶段的两名患者死亡是因为治疗所致;5、艾滋病中心网站上的信息不 能作为证据;6、双方口说无凭,伦理委员会主要依据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性艾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会议资料   时间:2004年2月18日,周三   地点:中国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室   与会伦理委员:王若涛、余冬保、戴志澄、翟晓梅、邱仁宗、张孔来   与会代表:   张福杰(艾滋病中心治疗室主任,本研究项目首席研究员)、赵红心(地坛医 院)、地坛医院一名工作人员、伦理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王化强、李秀平、范 振良、林谷(新华社记者)、万延海(爱知行研究所) 性艾中心对地坛医院提出4项改革建议   2004年3月16日,性艾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在经过两个月的调查之后给请求 者发去了公开的回复函,性艾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在回复中认为,没有发现该研 究存在严重违反伦理学原则、侵犯受试者权益的问题。   但在同一份回复中,性艾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向地坛医院提出了4项改革建 议:   1、地坛医院按《知情同意书》的要求向病人发还《知情同意书》副本,退 还所收取的复印费人民币48元,并耐心解释研究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   2、对随访过程中受试者的来京期间误工给予补助,按照10元/天的标准;   3、在今后的工作中,特别是在研究对象招募的过程中,一定根据受试对象 的具体情况,对于弱势人群给予更详细的介绍,知情同意过程做到更周到细致;   4、对于《知情同意书》中的一些用词,要注意符合受试人群的文化水平, 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英文名词要有明确的中文解释。 新闻链接:伦理和法律   万延海等人对仲裁结果非常不满意,他认为,医院方面没有对在观察期内死 亡的病患做出相应的调查报告,虽然这几名病患本身患有艾滋病,并且是在家中 死亡,但作为还在观察期内的试验病人,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对患者死亡原 因出具相关的报告,责任在医院,医院应该作出解释。   对“性艾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认为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不是伦理问题,万延 海不赞同这种说法,他认为这件事情实际上是一起很严重的违反伦理的事件。伦 理的范围应该比法律宽泛,既然是法律问题,就一定含有伦理的内容,不能说这 件事情和伦理无关。   曾参加过类似试验的HIV患者李振表示,为了获得免费的药物,有很多病人 甘愿成为新药物的试验者,有些病人因为治疗心切,不会过多的考虑药物对自身 所带来的危险。但现在作为医疗机构,有的已经开始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现在 他所知道的情况是,以前为他提供人体试验治疗机会的北京佑安医院,现在已经 停止了对HIV患者志愿者进行药物试验的活动。 (XYS2004042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