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关于自己抄袭自己   元亮   新语丝上常常揭露出学者剽窃。剽窃他人作品毫无疑问是既错又违法,自己 抄袭自己又如何?最近几篇文章都认为也不应该。我同意这个观点,谈一点我的 看法。这里有两个相关问题。第一个问题简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抄袭自己已 发表的作品是否违法。第二,现有的法律不一定都合理,所以回答了第一个问题 还不够,还要问相关法律是否合理。第二个问题较复杂,涉及到立法的目的和原 则,有兴趣者可读Richard Posner所著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关于第一个问题,关键是著者有没有自己作品的所有权,或更准确地说版权。 从我写论文的经验看,在国外,版权属于出版社,不属于作者。杂志在发表科学 论文前,都会要求作者签字承认版权属于出版社,所以你的文章在发表前尽可登 在网上,但一旦发表在某杂志上,你就没有权利这么做。你自己文章结集出版, 也要取得各杂志出版社的同意并致谢。   中国人公私分明,公家的东西尽可以去拿,拿私人东西则大家都知道是偷窃, 为人所不齿,群起而攻之。其实无形的财物也一样有所有权,不是自己的东西而 自由取来使用,同样是偷窃。现在大家都知道别人的文章是别人的,大概很多人 不知道,自己的文章发表后就不是自己的了。经济学家倡导产权明晰化,就是所 有财物都有一个明确的主人。看来这不仅是经济改革的重要课题,也是解决民事 纠纷和科研道德的核心。   普通失窃,失主会捉贼。你偷别人文章,被偷的作者会打官司。自己偷自己 呢?好像没有什么受害者,其实不然。第一,被偷的杂志受了损失。他们不来捉 贼,要么是不知道或嫌麻烦,要么是认为那文章本来就不值钱。第二,更重要的 是,你第二篇文章的读者受了骗,买了次品。不过群众不是阿斗,不会总受骗。 等他们明白过来,这个作者或杂志或出版社的作品的销量就会受影响,逼得他们 不得不改正。新语丝上的揭露文章就起这么一个作用,让读者知道谁在骗人。这 样即使没有人去打官司,市场的力量迟早会发生作用,杂志或出版社为了自己利 益,迟早会把剽窃问题解决掉。新语丝进行学术打假,其意义就在此。受益者是 普通老百姓,包括那些不读新语丝文章甚至不知道新语丝存在的人。 (XYS2003111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