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inyusi.us)(groups.google.com/group/xinyusi)◇◇   新译王吉民 伍连德《中国医史》上篇第十五章 医学校和国家医考   大海就是一切 译 梦妈 审校   中国,早在公元前十世纪,就可以说有了国家级医学考试。《周礼》记载: “岁终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 次之;十失四为下。”(1)   在唐代,考医的制度并无实质上的改变,医师的等级依然取决于治愈的比例 (2)。但到了宋代,随着正规医学校的建立,医学考试的规模之广,几近于科举。   前已提及,医学教育最早始于唐代。然而,它的范围仅限于太医署,主要职 能是满足皇帝的需要,而不是培养一般的医师。宋代开始组织正规医学校(3), 首先在京师设立,后来推及到全国各地。它的发展简史如下: 公元1076年(北 宋熙宁九年),设立太医局(国家医学院)。起初隶属于太常寺,后来转隶国子 监,有三百名学生在医官们的教导下,学习内科、外科和针灸三科(方脉科、疡 科、针科)(4)。公元1163年(南宋隆兴元年)太医局医官被解职或调迁,学生 被解散。三年以后(南宋乾道二年) 太医局被取消,但公元1191年(南宋绍熙 二年)又重新设立太医局,当时共有一百名学生。   太医局采用下列教科书。内科(方脉科):《素问》、《难经》、《脉经》、 《巢氏病源》、《龙树论》和《千金翼方》。外科(疡科)和针科则减去《脉 经》,增加三部《针灸经》。(5)   每一位考生都要考本学科的理论,包括口试和临床。在第一场考试中,考生 需要写一篇考题出自《内经》的论文,他必须了解人体的结构、各器官的功能、 疾病的性质和原因、以及发汗、催吐、泻下、利尿和滋补等不同治疗方法的知识; 在口试中,考题出自《神农本草经》、《伤寒论》、《金匮要略》。考生需要了 解药物的作用、处方的书写、感染的途径以及各种疾病的原因;在临床考试中, 考生必须展示他给人治病的效果,并说明他如此施治的理由。   考题共有六个,分别涉及内外科原理、生理与解剖、诊脉、处方与治疗、临 床内外科、天时地气的影响。然后,依据考试成绩将考生分成等级,上等的给予 医官职位,或令其编医书,或请他教学生;中等的发给行医执照;次等的需要重 修再读;不及格的考生则令其改习它业。(6)   另有一说,医学共分九科,各科学生按比例分配:大方脉一百二十人,风科 八十人,小方脉二十人,眼科二十人,疮肿兼折殇二十人,产科十人,口齿兼咽 喉科十人,针兼灸科十人,金镟兼书禁科十人。所习教材是《素问》、《难经》、 《伤寒论》、《巢氏病源》和《太平圣惠方》。(7)   官医、教授和其他医务人员被委任到各个州县,人数则视地方的大小和重要 性而异。这些职位通常由医学考试选拔出来的人员担任。由此可见,当时的医务 组织颇为完善。太医院专门掌管医学教育,翰林医官院专门掌管医之政令,而御 药院则掌管皇室的医事(8)。   此后数十年的医学制度无大变迁,但医学校逐渐衰落,终至废弃。直到公元 1262年(元 中统三年)才奉敕恢复。元代对这些医校有比宋代更详细的记述 (9)。以下是它们的几个主要特征:   元代的医学教育共分十科,包括:大方脉杂医科、 小方脉科、 风科、 产 科兼妇人杂病科、 眼科、 口齿兼咽喉科、 正骨兼金镞科、 疮肿科、 针灸科、 祝由书禁科。   各科采用的教科书如下:   1. 大方脉杂医科:   《素问》一部、《难经)一部、《神农本草》一部、《张仲景伤寒论》一部、 《圣济总录》八十三卷(第二十至一百卷、一百八十五至一百八十七卷)。(10)   2. 小方脉:   《素问》一部、《难经》一部、《神农本草》一部.《圣济总录》一十六卷 (第一百六十七至一百八十二卷)。   3. 风科:   《素问》一部、《难经》一部、《神农本草》一部、《圣济总录》一十六卷 (第五至二十卷)。   4. 产科并妇人杂病科:   《素问》一部、《难经》一部、《神农本草》一部、《圣济总录》一十六卷 (第一百五卷至一百十六卷)。(11)   5.眼科:   《素问》一部、《难经》一部、《神农本草》一部、《圣济总录》一十三卷 (第一百二至一百十二卷)。   6. 口齿及咽喉科:   《素问》一部、《难经》一 部、《神农本草》一部、《圣济总录》八卷(第 一百十六至一百二十四卷)。(12)   7. 正骨兼金镞科:   《素问》一部、《难经》一部、《神农本草》一部、《圣济总录》四卷(第 一百三十九至一百四十卷 并 第一百四十四卷至一百四十五卷)。   8. 疮肿科:   《素问》一部、《难经》一部、   《神农本草》一部、《圣济总录》二十一卷(第一百一卷, 又一百一十四卷 至一百一十六卷并一百二十五至一百二十八卷、又一百四十一至一百四十二卷)。 (13)   9.针灸科:   《素向》一部、《难经》一部、《神农本草》一部、《圣济总录》四卷(第 一百九十一至一百九十四卷)。(14)   10. 祝由书禁科:   《素问》一部、《难经》一部、《千金翼方》二卷、《圣济总录)三卷(第一 百九十五至一 百九十七卷)。(15)   纪律——教师(医官)要对学生的进步负责。元大德九年(公元1305年), 颁布了两项针对无能或不称职医官处罚的敕令:   (一)各处学校应设大小学生,今后其有仍前不令坐齐肄业,有名无实者:初 次,教授罚俸一月, 正、录各罚中统钞七两;再次,教授罚俸二月,正、录视前 例倍罚;三次,教授、正、录取招别议,仍各标注过名。其提调官(校长)视学 官例减等,初次罚俸半月,再次一月,三次两月。   (二)各处学校若有大小生员在学, 而训诲无法, 课讲鲁莽,苟应故事者: 初次,教授罚俸半月, 正、录各罚中统钞五两;再次,教授罚俸一月, 正、录各 罚中统钞七两;三次,教授、正、录取招别议,仍各标注过名。其提调官初次罚 俸十日,再次半月,三次一月。   元延祐三年(公元1317年),又恢复了国家医考。依科举旧例,每三年举行 一次考试。考中者授予行医资格,不中者由医管部门暂停其执业,不得行医。初 考是秋季的乡试,在省城举行,面向所有符合以下要求的人:30岁以上,明通医 学,品德高尚,名著乡闾,为众所称者。各地考生中通取一百名。来年秋季再在 京城举行会试,只取30名。在最后的会试中,每位应试者都要考两场。第一场要 写两篇论文,一篇关于医学原理,一篇关于治法。第二场考试要另写两篇论文, 一篇关于医学原理,一篇关于药性。取中的三十人被分成几个等级。第一甲的充 任太医,第二甲的充任副提举,三甲的当教授。(16)   也是在元代,女医首次得到了官方认可。她们最初由各衙门在地方上选取, 然后进至司礼监由御医进行考试。考中者的名字被登记在册,以待任用。(17)   ——————————————————   (1)《周礼·天官》   (2)《旧唐书·职官志》   (3)《宋史·职官志》   (4)《宋史·选举志》   (5)《Elements of Medicine》所记略有不同,没有《龙树论》,增加了 《伤寒论》和《金匮要略》。   译者注:三部《针灸经》,可能指《针灸甲乙经》,《针灸甲乙经》原名 《黄帝三部针灸甲乙经》,但也有可能指《铜人腧穴针灸图经》三卷,此处暂且 存疑。   (6)译者注:下引作者王吉民《中国历代考医与医学之制》中相应段落以 供参考:   “其试题之体亦有三。一曰论题:出《灵素》,发明躯壳经络脏腑之体用, 及内科诸证寒热虚实之病理,汗吐下利补泻逆从之疗法。二日鲜题:出《神农本 经》、《伤寒论》、《金匮要略》,考订药性方义,及诸病传变之法。三曰案: 自述平时治病之验否,及其所以用此方治此病之意。   其命题也有六:一曰墨义,试以记问之博;二曰脉义,试以察脉之精;三日 大义,试以天地之奥与脏腑之源;四曰论方,试以古人制方之法;五日假令,试 以症候治法之宜;六曰运气,试以一岁之天时地气,与人生感应之理(译者案: 《太医局程文》原文是“六曰运气,试以一岁之阴阳客主与人身感应之理。”)。 诸生皆分科考察,升补亦如周医师之有等。上取则赐官授禄,或编医书,或教学 生;中取则给牌行道;次则留学读书; 不取则饰使改业。”   (7)《宋史》。译者注:原注如此,应该出之《元丰备对》,但马燕冬有 论文辨析,认为实出之《中书备对》。   (8)《中国医学大辞典》;4404页,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   (9)《元典章》   (10)译者注:应为:《圣济总录》八十三卷(第二十一至一百卷、一百八 十五至一百八十七卷)。   (11)译者注:应为:《圣济总录》一十七卷(第一百五十卷至一百六十六 卷)。   (12)译者注:应为:《圣济总录》八卷(第一百十七至一百二十四卷)。据 《通制条格》:《圣济总录》捌卷 【第壹伯壹拾柒卷至壹伯贰拾肆卷】   (13)译者注:应为:《圣济总录》二十一卷(第一百一卷, 又一百一十三 卷至一百一十五卷 并一百二十五至一百三十八卷、又一百四十一至一百四十三 卷)。   (14)译者注:据《通制条格》此处为“《铜人针灸经》一部”无“《神农 本草》一部”。   (15)译者注:据《通制条格》《千金翼方》二卷有注明(第二十九至三十 卷)   (16)译者注:下引作者王吉民《中国历代考医与医学之制》中相应段落以 供参考:   “延祐三年,又复考医之制。依科举旧例,三年一试, 中者委付,不中者 止管医户,不得医。试期如今年秋,外路乡试,来年秋,会试。赴试人员,年三 十以上,医明行修孝友忠义、著于乡闾,为众所称,保结贡试(不限员数)。通取 一百人,赴都会试。取中三十人,所课医义计二道。第一场本经一道 、治法一 道。第二场本经义一道、药性一道。所中三十人,第一甲充太医,第二甲充副提 举,三甲教授。”   (17)明 蒋一葵 《长安客话·三婆》:“民间妇有精通方脉者,由各衙门 选取,以至司礼监御医会选,中者著名籍以待诏,妇女多荣之,名曰医婆。”是 政府试验女医之始。   译者注:作者王吉民《中国历代考医与医学之制》中分明知道此引文是指明 制,不知为何这里却以为是元朝的事。 (XYS20240312) ◇◇新语丝(www.xys.org)(xinyusi.us)(groups.google.com/group/xinyu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