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龙胆泻肝丸事件”是否存在监管不作为?   杨耕身   龙胆泻肝丸被经常服用的患者称为“清火良药”。它名列公费医疗药物目录, 即使对自费患者来说,价格也不高。国内许多厂家同时生产此药,而在同名药物 中,百年老字号同仁堂的产品更受青睐。但是,这种药品最近被北京多家医院肾 内科大夫提请患者慎用,原因是这些医院近年内不断接诊因服用龙胆泻肝丸而导 致肾损害,甚至发展为尿毒症病人。据2月2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中日 友好医院肾内科1998年10月至今,已有100多例此类患者被收治,其中最多的就 是服用龙胆泻肝丸导致的肾损害病人;北京协和医院、北京朝阳医院等亦多次有 此类病例报告。一些医院对龙胆泻肝丸的主要成分“关木通”进行了动物实验, 结果发现大鼠的药物反应与人相同:大剂量给药,大鼠出现急性肾损害症状;长 期小剂量间断给药,导致慢性肾损害。   服用龙胆泻肝丸所导致的疾病,当然不能仅仅用“副作用”或“是药三分毒” 的说法来搪塞,毕竟“中毒”的患者已不在少数。对于因为服用某种药品而导致 “中毒”,我们通常将此种药品称为“毒药”,而对于“毒药”,我们到底是应 该“慎用”还是“封杀”?当然这并不是指责那些好心提醒患者注意的大夫,因 为他们没有对某种药品予以“封杀”的权力,只有吁请患者慎用。能够对“毒药” 进行封杀,取消生产的,是作为政府部门的药监局的份内事。然而他们干什么去 了?   似乎再追溯到此药在应用于临床之前为何不曾进行严格的试验,已经没有多 大意义。但是从北京中日友好医院肾内科1998年10月收治因服用龙胆泻肝丸而发 病的患者至今,已有6个年头,其间各医院的此类病人“不断涌现”,药监部门 为何依然不为所动?而且据报道,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透露,国家药监局已 接到了有关这个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得知此药可能会给患者带来肾损害。2002 年7月,国家药监局已经通过“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向有关企业、医疗机 构和各地药监局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目前,国家药监局和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 关注此药的不良反应情况。如此,也许不能说药监部门不曾“动作”,但我却不 知道这与不动有何区别。   从北京多家医院肾内科大夫最近才提请患者慎用龙胆泻肝丸可知,一些医院 并没有停止对该药的使用。而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也证实,“目前市 场上可能还有一些老配方的龙胆泻肝丸销售”。仍在使用,仍有销售,则何以看 出药监部门的“动作”?而且药监部门在得到有关报告并得知此药“会给患者带 来肾损害”的情况下,为何没有立即予以“封杀”?我理解“反应迟钝”也许是 出于慎重,因为它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存,但是与患者的生命及健康比起来,哪 个更重要?至于“进一步关注此药的不良反应情况”,则让人不禁猜想他们还将 眼睁睁地看着多少人去“中毒”。   能看出药监部门“动作”的,是发布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但是我 不明白为何将它仅仅是发往有关企业、医疗机构和各地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而不 是将这种信息向社会公开。如此,则患者的知情权从何谈起?而最让人费解的是, 一直到最后,都是由医生出面在媒体上提醒患者“慎用”,也就是说,药监部门 对公众连这点“提醒”的事情都没有做。关于前段时间发生在广东的肺炎事件, 有一个说法是“恐慌止于信息公开”,套用在龙胆泻肝丸事件中,我们也完全可 以说是“生命安全止于监管信息的公开”。   没有什么比人民的生命安全更重要的了,没有什么比无视人民的生命安全更 让人痛心的了,龙胆泻肝丸事件透露出来的主管部门的监管缺位不容忽视。 (XYS20030225)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