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8.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   望中宣部副部长兼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先生不吝赐教   作者:史角   中宣部副部长兼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先生,您好!   您是中共宣传理论权威,有一个问题向您请教.那就是著名的学术打假义士方 舟子指出那位参加了习近平总书记召开的全国文艺座谈会的著名正能量标兵周小 平的网文<梦碎美利坚>中不少低级错误,并讥之为<梦游美利坚>,因引发辩论,而 方设在新浪等几家网站的博客因此突然被封事件.这显然是阴暗角落中权力不受 监督的封网机构干出来的,但它没有宣布根据宪法哪一条理由,和哪一条网络管理 规定,这就同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号召的以法治国,当然也依法治理网的口号对着 干,十足见不得阳光的黑箱操作.我们老百姓(不管是支持辩论的哪一方)对此做法 十分痛恨,但也不瞒您说:非常害怕!现在读到您有关中国将于11月在浙江召开世 界互联网大会的新闻发布会上所作的”要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 管网、依法上网,用法治来规范网络空间的行为”的表态,感到您是一位最有资 格为方舟子博客突然被封最有资格作出权威回答的主管领导,也是负有不可推诿 责任的应该向老百姓回答这个问题的领导,故冒昧请教:   1. 封网是一种特殊的执法.任何执法(甚至对死刑犯的判决)必须有法律依据, 哪一条,哪一款.请您告诉我方舟子在批评周小平<梦碎美利坚>网文中出现了哪些 致命错误,到底违反了网络管理的哪一条,为党国利益封无赦!   2. 封网执法象其它执法那样,应当公开宣布,更应由封网部门在有公众参与 的场合公开宣布,绝不能偷偷摸摸.请问,这次封网是宣传部旗下哪个部门干的?请 党中央宣传部不吝公开, 我们关心学术打假(即对周小平的名著<梦碎美利坚>的 打假),不管是站在周或方哪一边,对这个未露面的封网者究竟是哪个部门的哪个 十分在意,说到最怀处,即使是一个死刑犯的宣判也必须是一个具体执法部门公开 宣判,不能秘密枪决,   3. 封网是一种网上执法行为,封网前应该允许让被封者向更上级主管封网 部门上诉,要求复议,我们关心学术打假的读者对这个至今未露面的封网者究竟是 谁十分在意,请问方舟子有依法上诉的权利吗?   就这样三个问题.望您--中宣部副部长兼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给予理解和 关注,这不是我一个人的请求,不瞒您说,只要不是投机分子,对宣传部某些机构往 往突然封网是十分害怕的,担心前苏联的克格勃秘密警察治国的恐怖不要在中国 出现,更不要说在十八大四中全会后出现,但由于批评被最高领导接见后的周小平 的低劣作品<蒙碎美利坚>而被封网,思维正常的人必然感到害怕,我说的是实话.   几千年前有句口号,”民苦秦久矣”!今天从十八大以来揭发出来的”以权代 法”,”以言(电话)代法”,”无须任何理由执法”,”被执法了上诉无门”的恶例, 恶吏太多了,”民苦于以权代法久矣”,四中全会公报的公布让老百姓犹如拔开乌 云见晴天,无法无天者日子不会太长了,但要做到这一点,还是需要具体案例踏实 做起,取信于民. 您在有关中国将于11月在浙江召开世界互联网大会的新闻发布 会上非常正确地指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方针,延伸到 网络空间,就是要依法治网”,并表示:“我们现在要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网、依 法办网、依法管网、依法上网,用法治来规范网络空间的行为。”让我们看到希 望.您真是一位负责的高级干部,为次请您向我们平民知识分子赐教:中央宣传部 下属的”封掉方舟子网上的博客”是谁批准干的?凭并什么理由干的”?方舟子有 否享受上诉的权利?   就这么小小三个问题,若您能坦然答复,那就是以实际行动为十八大四中全会” 以法执政”,”以法立国”,您可别让老百姓失望了. (XYS20141102) ◇◇新语丝(www.xys.org)(xys8.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