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7.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   贝大师的忽悠可以休矣!   作者:老鹿   本人是清华校友,化学专业,在国外获化学博士学位。本人不具备药理毒理 学以及刑侦的知识,目前网上也得不到太多的数据。所以本文不试图全面分析朱 令中毒案,不试图也不可能抹掉孙维的嫌疑,本文只是批驳贝志成的博文《关于 朱令被投毒案我的疑问汇总 》。文章很长,照顾没有耐心读完的读者,先把结 论提前。   1. 投毒场所并不限于朱令宿舍   2. 孙维在实验中确实使用了铊盐溶液,但课题与铊的毒性毫不相关。孙维 在案发时很可能对铊的毒性一无所知   3. 铊盐的来源绝对不限于李隆弟童爱军实验室   4. 二次中毒和投毒量巨大的断言缺乏试验数据   由这几点可以推出,孙维绝不是唯一的嫌疑人,任何一个可能和朱令有密切 接触的人都是嫌疑人。而这个“可能和朱令有密切接触”的团体可能有几十人甚 至上百人,包括贝志成。   下面逐条点评一下贝志成的所谓“疑问”。文内【】中是贝志成博文,【】 外是我的点评。   【1、朱令第二次中毒前身体很虚弱,在校的十一天里基本是宿舍教室两点 一线活动,能够接触她并有机会下毒的人很有限。而据了解清华大学当时只有童 爱军一个课题组在做使用到铊盐的课题,这是个研究生课题组,只有孙维是本科 生且与朱令一个宿舍楼(而且一间宿舍)。嫌疑人是谁应该很明显了吧?我请问 @平安北京,北京市公安局最迟在1995年5月份接到报案,按上述情况确定嫌疑人 很容易,为什么按照嫌疑人自述你们在两年后1997年才盘问她?这样一个轰动的 重大刑事案件,按唯一嫌疑人自述被盘问8小时后放人,请问这合乎警方办案常 规吗?】   这里贝志成定义了两个“事实”:1.朱两点一线,所以下毒机会只有宿舍。2. 宿舍中只有孙能接触到铊。如果在案发后做这样的推断似有道理,但近二十年后 很多情况比当年要清楚多了,再坚持这样的判断除了罗织构陷外我想不出其他的 理由。然后,贝志里用“提问”又制造了另一个“事实”:孙维是“唯一嫌疑 人”。这大概是他的惯用手法,后面我们还会遇到。   实际情况可能是什么呢?孙维在自己的自辩中说明,朱令经常不在宿舍,即 使是在所谓“二次中毒”前在校的那几天,也是经常去社团宿舍楼去煎中药。这 个情况目前未看到任何知情人的反驳。作为朱令的老学长我认可这个说法,社团 的人在业余呆在一起的时间很可能比同班同学呆在一起的时间多。在清华还有一 个特殊群体是代表队。   煎中药时总有人盯着吗?在中药中下毒难道不是好的时机?食堂也是下毒不 错的场所,在清华至少近千人共用一个食堂吧。朱令事件几年后矿业大学铊投毒 事件就是在食堂吃饭时下的毒。所以,所谓下毒机会只是在宿舍根本不成立。   童爱军李隆弟课题组确实用到了硝酸铊,但该课题并不是研究铊,而是一个 仪器分析方法。硝酸铊在研究中是作为室温荧光分析方法中的添加剂,与铊的毒 性毫不相关。孙维在当时不了解铊盐的毒性非常合理。她在课题中需要了解的是 铊离子对荧光发光体电子跃迁的微扰而不是铊的毒性。   铊盐那么难搞到吗?硫酸铊作为灭鼠药曾是铊这种金属最大的用途。86年圭 亚那曾因农民误用鼠药当农药喷洒甘蔗,致44人铊中毒死亡。矿业大学和山东发 廊投毒案都是从学校外搞到的硫酸铊,山东投毒案的铊盐甚至是在北京购买。即 使是学校里,铊盐似也不难拿到。北大投毒案的作案者是作为大三本科生从实验 室拿出了铊盐,而且还从容地每次都认真称了重。可见即使是邻校出现了那么轰 动的朱令案,在北大的实验室里仍然可以轻易地获得铊盐。如果贝志成有心的话, 大概也能搞到。   看了这些分析后,你还认为嫌疑人是谁很清楚吗?我不相信贝志成没看到过 这些事实,但他为了自己的“信仰”把它们忽略不计了。这算是典型的罗织构陷 吧。   【2、孙维自述说自己是1997年被警方盘问,而自己爷爷孙越崎在1995年12 月9日就已经去世作为没有势力介入干预此案的理由。但是在我看来,按照问题1 所说的情况,警方在1995年5月就应该推断出嫌疑人是谁,嫌疑人自己说的理由 和时间表,应该被解释为在其爷爷在世时警方根本无法正常去盘问嫌疑人,直到 他去世一年多后才盘问,也仅仅八小时就放人。对于我来说,孙维自述的情况恰 恰证明了此案受到严重干扰,如此一个重大又嫌疑人明确的案件,警方放任嫌疑 人两年时间构筑心理防线毁灭证据思索如何对付警方,盘问又草草了事,导致此 案不能侦破。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   这一条是完全基于第一条的臆想。如果孙不是唯一的嫌疑人,甚至不是一个 重大的嫌疑人,警方做8小时的传讯还是草草了事?你希望警方动大刑才不算草 草了事?作为一个北京人贝志成应该十分清楚,孙越崎的虚职官位绝对没有影响 公安办案的能力,北京这样的官太多了。但孙爷爷的官职可以让警方不敢对孙动 用非法手段,这也许防止了一件刑讯逼供案。贝志成这样炒作孙的高官背景,不 过是为了激起老百姓对高官想当然的义愤从而相信他的忽悠。   【3、按照近期朱令父母披露的情况,朱令二次中毒被化验出来时中毒剂量 巨大,推算超过致死量几倍。换血八次还有大量毒素,这是一个不断投毒的过程, 需要让她日日服用才可以,如果是急性的会有激烈的肠胃反应或直接被毒身亡。 需要在朱令在校的11天多次投毒又进一步缩小了可能有机会的人的范围。请问@ 平安北京,警方当时是否采纳这一证据,如没有是否国内权威专业机构对此的证 词和学术分析可以作为证据。】   从目前公开的材料看,二次中毒的说法来自陈震阳接受东方时空节目的采访。 视频中陈震阳对着一个两个峰的频谱断言有二次中毒和中毒量巨大。后来陈教授 发表了一篇论文《罕见的一例铊中毒情况介绍》,可知陈教授是用石墨炉原子吸 收光谱法测定的样品中的铊。任何一位学过仪器分析的人都知道,原子吸收光谱 和时间没有任何关联。同一样品测量中的两个峰决不能说明二次中毒。没有铊的 病理毒理学数据,也无法断定“中毒量巨大”。陈教授在论文中只提及了他接手 后几天的测量数据,用这些数据无法推断出“二次中毒”和“中毒量巨大”,陈 教授也没有在论文中提及这些结论。   贝志成在微博中宣称“朱令二次中毒,有很专业的实验证据,公安也认可”。 我多次在微博上请他公布1.二次中毒的实验数据 2.公安认可的证据。但为此我 被拉黑。在这里我再一次请贝志成公布这些数据。你要求公安重启调查并公开数 据,那你自己可以先带个头吗?   【4、据各方面从警方了解的情况看,朱令案公安机关走访了200多家化工用 品商店等可能拥有铊盐的机构,结论是朱令不可能通过清华外其他途径摄入铊盐, 此案一定是投毒。请@平安北京 证实是否如此?】   这一段语言逻辑非常混乱,但我看这是贝志成故意制造的混乱。公安走访化 工用品商店和摄入途径能有什么关系?但如果不认真看,则会得出朱令所摄入的 铊只能来自清华的结论。公安部门能傻到只走访了200多家化工用品商店就得出 这种结论吗?难道全国只有这200多家化工用品商店?难道只有化工用品商店才 能搞到铊盐?难道使用制造铊盐的化工企业里拿不到铊盐?难道其他大学的实验 室的药品管理都非常严格?这种问题显然无需去问公安机关,贝大师不过是想用 模糊的语言和无意义但“义正言辞”的提问,误导读者相信“朱令所摄入的铊只 能来自清华”。果然在这篇质疑的结论中就把这当做事实来陈述了,请问这样捏 造事实还是正常的质疑吗?   【5、结合上述情况,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是所有证据过滤下来都指向孙 维一个人。清华也许化学药品管理不善,但是能接触到朱令的人除了孙维谁能知 道哪间教室哪个柜子里存放着铊盐?如果让我去假想存在着其他的凶手(不含孙 维参与的集体投毒)的可能,我唯一能想象的可能性就是孙维参与实验回来后曾 经跟同班女同学详细讨论自己参与的课题中关于铊盐的部分,听者因为过去和朱 令的矛盾犯下了此案。请网友们想想是否如此?而各方面从警方了解的情况,孙 维被盘问时从未提供这方面线索,请@平安北京 证实是否如此?】   前面四项都站不住脚,那这“综合”其实不必看了。但这里贝大师发挥了全 部的想象力编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情节,孙和同学讨论课题中关于铊盐的部分。 构想出了一个如果孙没有给其他人讲过铊盐的毒性,那么其他人就不可能是下毒 者的荒唐逻辑。我在对贝大师第一条质疑时已经说过,孙的课题不是研究铊盐的, 更不是研究铊盐毒性的。孙维自己在这时很可能不知道铊的毒性特征。   顺便说两句题外话。陈震阳教授在电视采访中提到铊不适合做自杀。其实铊 也很不适合做谋杀。因为铊中毒如果救治及时,救治的机会非常好。北大矿院投 毒案的受害者都没有后遗症,山东那起投毒案的受害者中毒十几天后得到正确的 治疗也没有后遗症。如果下毒者真的了解铊的这些特点,恐怕就不会选铊盐谋杀 了。想象如果朱令现在神志清醒,那抓住凶手的可能性会大很多。   【6、按照孙维接受凤凰卫视鲁豫有约栏目采访的情况看,孙维自称不了解 铊盐的毒性。(这个节目组很多人都可以出来作证下述内容)   从这段话看来孙维自己声称不了解铊盐的毒性(据上过化学系的同学说这不 可能),但她的说法却自证她不可能在朱令中毒前详细的和同学聊起自己的实验 用到铊盐的情况。   这里也有很多大学化学系的同学佐证说,在铊盐自朱令案名声大噪前,化学 系学生参与课题遇到铊盐这样一个没有什么特别化学或其它特性,毒性在化学系 又不算剧毒的药剂;回到宿舍或者在班级讨论的可能性很微小。   最重要的是还有物化二班同学的集体声明和证言证实他们在朱令案前从未听 说过使用过铊盐,也没听孙维提到过。甚至替孙伟辩护的团支书薛刚这样和孙维 同宿舍小团体交往甚密的人,也在和同学通信中说自己直到1997年才听说清华有 铊盐。】   小贝同学在这里说了段单口相声。一方面想证明孙不可能不知道铊的毒性, 另一方面又想证明除孙外其他的“化学系同学”都不知道铊的毒性。孙不可能不 知道铊的毒性吗?居然还有上过化学系的人敢作证?请贝大师把这位“上过化学 系”的人请出来对证一下。其实物化班的集体声明就明确证明了学化学的很可能 不知道铊的毒性。而不是做毒理或生物无机研究的人,也很可能即使用到铊化合 物也不知道铊的毒性。本人曾做过生物无机(研究金属离子在生物体内的作用) 方面的研究工作,但第一次听说铊的毒性是若干年前在网上看到的朱令案。我可 以负责任地说,一个学仪器分析的本科学生知道铊毒性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当然 看过小说《白马酒店》的除外。   【综合我前面介绍的这些情况:   1、 唯一性:朱令接触的铊盐只能来自清华   2、唯一相关性:清华里的铊盐和朱令的唯一联系是孙维   3、排除其他:前后两次中毒,加上警方调查,排除在家或者校外中毒的可 能。排除朱令班上除孙维外有人知道清华有铊盐并且知道位置。】   通过我的分析可以看出,贝志成的这几条结论都是靠荒谬的逻辑和道听途说 或捏造的“事实”钩织出来的。   我的结论是:   1. 投毒场所并不限于朱令宿舍   2. 孙维在实验中使用了铊盐,但孙维在案发时很可能对铊的毒性一无所知   3. 铊盐的来源绝对不限于李隆弟童爱军实验室   4. 没有看到有关二次中毒和投毒量巨大的试验数据   综上所述,孙维不是唯一的嫌疑人,任何一个可能和朱令有密切接触的人都 是嫌疑人。而这个“可能和朱令有密切接触”的团体可能有几十人甚至上百人, 包括贝志成。   【请教各位网友和专业人士,你们还认为存在一种可以被合理怀疑的情况, 能够是孙维没有参与而是其他人作案吗?】   谢谢您耐着性子把文章读完了,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吧?   参考读物   1.《一类新的流体室温磷光法——无保护介质流体室温磷光》摘要   http://mall.cnki.net/magazine/Article/HXTB806.005.htm   2. 《罕见的1例铊中毒情况介绍》   http://vdisk.weibo.com/s/zxZKn/1367311236?sudaref=www.weibo.com   3.陈震阳接受东方时空采访视频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_23GelGN5cs   4.新华网对矿业大学铊中毒事件的报道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7-06/20/content_6265253.htm   5.贝志成《关于朱令被投毒案我的疑问汇总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3e1d290101k31o.html   6.孙维的声明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46431-1.shtml (XYS20130511) ◇◇新语丝(www.xys.org)(xys7.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