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7.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   奇文:“艾滋病血液自身注射”和“申报诺贝尔医学奖”   作者:知艾者   今天一大早,一条新闻“我国中医超级中药专家将艾滋病血液自身注射”映 入眼中。心想不是在开国际玩笑吧?消息来自《搜狐焦点-重庆房产》 (http://cq.focus.cn/news/2013-09-12/3978179.html )。仔细一看,不禁让 “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现将此“重大新闻”的关键点供各位看官欣赏。   文章开明宗义:“中国金方安徽省淮硖中医研究院专家委员会近期将举办 “国际中医药重大科技成果博览会”,专家们将现场自我注射艾滋病病人的血液 而无惧感染艾滋病毒,以此向全世界展示祖国中医学已经取得开天辟地以来史无 前例的辉煌成就:我国中医“超级中药”可以极速起效、强力救治诸如艾滋病并 发脏器衰竭、恶性肿瘤等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急、疑难、重大疾病; 展示我国中医学现代的改革创新已经完全掌握解决“十大国际医学难题”的金钥 匙。”   文中还说“目前,中国金方安徽淮硖中医研究院恶性肿瘤(癌细胞转移扩 散);艾滋病并发多脏器衰竭;免疫代谢性疾病(重症糖尿病重症痛风重症类风 湿重症雷诺氏病);重症红皮型坏疽性银屑病等十大科技成果申报诺贝尔奖并第 一时间向党中央、国务院做了详细报告。”   文章注明来源是搜狐焦点网,没有撰稿人。查了一下“安徽省淮硖中医研究 院”的网页(http://wxd9235.b2b.hxyjw.com/),至今访问总量为1687次,挂 在一个叫做“华夏医界网-民营医疗产业信息平台-民营医院营销管理”的链接上。   摆渡了一下“国际中医药重大科技成果博览会”,毫无收获。不知道这个博 览会在何时何地由何单位组织举办,又有哪些机构或单位“参展”。   在进一步拓展搜了一下,发现中新网在2013年5月24日以“我国银屑病国家 发明专利 申报诺贝尔奖”为题的一条新闻 (http://www.ha.chinanews.com/lanmu/news/1055/2013-05-24/news-1055-207 543.shtml ),介绍了淮硖中医研究院治疗银屑病,申报诺贝尔奖的情况。   在此,我不想对这个“重大新闻”的真假发表评论。只想表达以下三层意思:   一、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淮硖中医研究院不是第一家。国家都把中医治疗艾 滋病作为十二五重大项目在研究。截止到2012年,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共 在19个省(区、市)开展,累计治疗HIV感染者1.8万余人。当然,其实是在用“西 药”即国际上一致公认对杀灭和抑制艾滋病病毒非常有效的“鸡尾酒疗法”的基 础上,加一些所谓能“扶正祛邪”的中药进行调理而已。当然,号称能用中医治 愈艾滋病的也不乏其人。2007年,甘肃省天水市疾控中心主任刘宝录中医主任医 师就曾声称用中药“治愈了”一名艾滋病人,被不少媒体报道。结果是因当地有 关单位工作失误,错将一位正常人当成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治疗,结果也就理所当 然地被“治好了”。本人曾在新语丝发文进行了揭露(XYS20111106),并且对 中医治疗艾滋病做了较为全面的剖析,认为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简直就是忽悠。 现在竟然出现了“我国中医超级中药专家将艾滋病血液自身注射”的预告,深感 到当初说中医能治好艾滋病是“天大的笑话”实在显得太幼稚了。   二、诺贝尔奖的流程是以推荐和审定为主,生理或医学奖一般是由先前的诺 贝尔奖获得者、诺贝尔奖评委会委员、特别指定的大学教授、诺贝尔奖评委会特 邀教授推荐,再由瑞典皇家卡罗林医学院审定产生。没有“申报”一说,更不允 许“毛遂自荐”。在中国,恐怕连有资格的推荐人都找不出来。   二、本人以上提供的新闻内容,的确可以“轰动世界”,但却在很少有人问 津的网站上出现,不禁让人感到百思不得其解。如果这个新闻中的“国际中医药 重大科技成果博览会”属子系乌有或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即使真有这么个 博览会,如果在会上没有出现“专家们将现场自我注射艾滋病病人的血液而无惧 感染艾滋病毒”的惊世骇俗一幕——当然这应该是在严格现代医学科学意义上的 人体实验,而非“王林大师”之流的“隔空抓蛇”。那么,我想,按照“两高” 刚刚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http://www.chinacourt.org/law/detail/2013/09/id/146710.shtml)“第七 条: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 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 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有关部门,甚至是司法部门是否该查一查呢?   如果将“艾滋病血液自身注射”视为“石破天惊”的话,那“十大科技成果 申报诺贝尔奖”则是实实在在的“天方夜谭”。 (XYS20130918) ◇◇新语丝(www.xys.org)(xys7.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