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7.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 方舟子和罗永浩“转战”法庭 2013-06-18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方舟子和罗永浩在微博上互相指责之后,方舟子 将“战场”换成了法庭。他认为罗永浩在为自己的英语培训学校讲话时利用他的 照片、姓名做广告,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姓名权,将北京市海淀区圣嘉德培训 学校(以下简称“老罗”)、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 酷”)诉至海淀法院,并索赔精神抚慰金50万元。昨天下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 昨天13时40分,海淀法院51法庭,方舟子的辩护律师崔传伟诉称,原告方是 民,笔名方舟子系自由撰稿人,10余年来致力于普及科学知识,揭发学术腐败现 象,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崔传伟称,去年6月,原告在“优酷”网上发现长达两小时的“罗永浩于 2012年夏季在北展剧场演讲”视频,供网民在线浏览并下载观看。在该视频前半 部分,罗永浩未经授权便将方舟子的肖像用于“老罗英语培训”广告,且擅称 “老罗英语培训学校”系“打假斗士方舟子承诺终生免费监督质量的培训机构”。 这不仅误导、欺骗消费者,且侵犯了方舟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故请法庭判令两 被告立即删除在“优酷”网上含侵权内容的3视频,并请法院判令两被告在国家 级报刊和“优酷”网首页刊登不少于一个月的道歉信,并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 金50万元等。 对此,被告“老罗”的辩护律师辩称,该视频中罗永浩关于方舟子及其头像 的言论,其实是仅代表老罗个人的一个公益性演讲,并非学校、公司主办或授权, 只是在讲老罗的工作经历和规划。当时,现场听众大多是微博用户和网友,老罗 的话带有调侃的色彩,没有误导消费者,也没有损害性后果,不构成侵权,“况 且,老罗当时那样说,是因为方舟子在微博上打假,说了很多对老罗不利的话。” “优酷”网辩护律师称,该视频是由“老罗”方发布。在接到原告的起诉材 料后,“优酷”曾发函征求“老罗”意见,但“老罗”方称视频内容是真实的, 不应删除,“优酷网只是一个网络服务平台,没有权力删除网友发的帖子。”该 被告律师甚至称,作为一名公众人物,方舟子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容忍度。 庭上,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老罗”在视频中所使用的方舟子的头像及 名字,是否构成肖像权和姓名权侵权,如何确认方是民及方舟子系同一主体等。 双方均出示了各自的证据相互质证并激烈争辩。 该案没有当庭审判。 (XYS20130618) ◇◇新语丝(www.xys.org)(xys7.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