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7.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   由重提“代笔门”联想到中国公众人物的“狡黠”   作者:王以武   近日陈丹青接受凤凰网专访,谈到一年多前的方韩之战。从他的语气可以看 出他并不在乎代笔作弊之类的行为。他说,“如果是他父亲代写的,那我连他父 亲一块喜欢”,“你能写出那样的文章么?你能有那么多的粉丝么?”而之前还 有很多公众人物在媒体上表达了相似的意思。   在这段对话中,凤凰网的采访人员提出的对立说法是“公众要求获得更多的 知情权”。其实在笔者看来问题的本质并不仅仅在于公众这边“要求得到更多的 知情权”,还在于讲诚信,不对公众撒谎是公众人物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作家代笔而又不肯承认实质上是一种商业欺骗行为,损害的不仅是读者的知 情权,还有自由选择权——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用于销售的书籍也是一种 商品,属文化商品;购买书籍的读者也是消费者,属文化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消 费者有权知道所要购买的商品的实际情况,比如生产厂家、生产地、生产日期、 原料、成分等等。同样,购买书籍的读者也有权明悉所购书籍的真实作者。有很 多读者是冲作者的名声或对作者本人的喜爱、信任才来购买他的书,而这些读者 如果事先就知道该书不是作者本人所写则根本不会去花这笔钱。   一部分公共知识分子自称是自由主义者,也许在他们看来对公众撒谎也是一 种“自由”,“既然你是傻瓜,你就活该让我骗”,不过这类话他们不敢公开说 出口。但是我要说,这是对自由主义的一种误读。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在追求自身 自由的同时也同样尊重他人的自由,而不守信用、不讲公平的“自由主义”其实 是“自己主义”、“自私主义”。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是仗势欺人(这里的势包 括权势和财势),而有的人则是仗智在欺人,二者欺人的本质并无区别。很多人 都把自由和公平二个概念对立起来,然而笔者并不认同这种看法,撇开宏观的资 源分配等领域不说,就指微观的社会生活中的人际交往或个体活动层面,二者并 非不可兼容,只要在中间加上诚信即可。   有的公众人物是以保护个人隐私权为名来对抗公众的知情权。这让我想起多 年前余秋雨起诉他人侵犯自己隐私权的官司败诉,当时一个法官说“中国的公众 人物都不成熟”,他所说的“不成熟”是指中国的公众人物不认同自己的隐私权 是受到限制的,与一般的无名“草根”是有区别的。   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受限,西方社会给出的理由是:公众人物所获得的名 声、地位、财富与公众对其品行的欣赏、信任有很大的关系,比如名人出书的销 量,在媒体上做节目的收视率,他们个人受欢迎的程度等都受此影响,所以公众 就有权知道一些他们私人方面的真实情况。由此可见,在隐私权保护方面,名人 和普通人是有区别的。西方社会在讲自由的同时也讲公平,认为一个人从社会获 得的权益与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必须对等。况且与普通人相比,公众人物还拥有 特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所以应承担比普通人更多的社会责任。而中国的公众人 物是很“狡黠”的,他们一方面从公众那里获得了特殊的权益,另一方面却不愿 承担比普通人更多的社会责任。 (XYS20130618) ◇◇新语丝(www.xys.org)(xys7.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