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7.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   关于2013北大教育学院博士招生的话题   作者:是非曲直   进入正文之前,借引美国大法官克拉克(Thomas Campbell Clark)一句名 言:摧毁一个政府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它不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特别是它自己制 定的宪法。以下是关于高等教育招生的话题和部分招生实况资讯。   一、向社会公告的“招生简章”在大学研究生招生中处于何种地位?   在下以为,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应是招生工作的“宪法”和“法律”,是 对整个招生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和制约性文件。这样理解未知是否合适。   二、“招生简章”由大学或者大学的专门学院制定后向社会公告。对实际执 行中的公然违规行为应如何看待?   在下以为,招生简章的关键条款,特别是核心的制约性,执行中不应当随意 修改、更不应该违背;特别是作为招生简章的制定者,更应是坚定的捍卫者,而 不应该自建自毁,公然违背。如此观点,不知妥否?   三、对违背“招生简章”的行为,监督、纠正、问责机制何在?   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违规表现,特别是博士招生,监督、纠正、问责似更显 得苍白无力;哪些行为是违规、哪些是违法,有哪些行为需要纠正、哪些需要司 法介入,都如此的不明朗。社会是否在默认研究生招生沦为招生单位的绝对私权, 这些问题不仅笔者不解,也是天下人之不解。   四、不久前拜读过方舟子先生关于2009年北大法学院博士招生事件的系列观 点。2013年,北大教育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的博 士招生工作也存在让人不解之处(简章北大官网可见),如进一步了解是为必要, 下面的一些相关信息或有所用。   (一)2013年北京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招生简章, 第一条“招生对象及条件”的第3款规定了考生的报考条件为:“教育行政部门 和其他教育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第4款的规定为“已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及相 关工作经历”;   除此,第1款、第2款为研究生招生的普遍性条款,第1款为:“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第2款为 “已获得硕士学位;……”,即前置学历要求。第5款:“年龄不限,健康状况 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在下以为,第一条的第3、第4条款应当为本招生简章制约性条件的核心内容。 未知当否?   (二)2013年,该方向的博士招生结果存在令人不解之处,疑有近半拟录取 人员不符合以上条款规定(总录取名额10-11名)。当然,代价是部分符合以上 条件人员的落选。以下有部分特征供参考:一是被录取人员的工作单位(含职 位)、二是被录取人员的本科及硕士毕业学校、三是被录取人员的硕士专业背景 的匹配度、四是被录取人员的初试成绩及初试排名,但愿这些是有用的信息。   (三)复试(面试)过程一般都不太好过问,但复试程序和复试成绩形成也 颇令人不解,需要有心人进一步深入了解。另,该招生单位“复试细则”公告还 明确指出:“拟录取名单经北大研招办批准后在教育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 监督。”但如今已是9月份,仍未见招生单位的拟录取名单公布。   以上,着实令人疑云重重! (XYS20130905) ◇◇新语丝(www.xys.org)(xys7.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