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6.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   论文代笔谁的错   作者:临时在   2012年05月14日中国江苏网   今天的《经济参考报》揭露了畸形的论文代笔市场,一些在校生受托替代老 板们撰写MBA之类的论文,也代写学士、硕士甚至博士论文,以此获得丰厚的报 酬。   著名的学术打假人士如方舟子,关注的还只是学术论文抄袭问题,他大概不 知道还有比抄袭更恶劣的那些老板们连抄也懒得抄的,直接花钱请人代笔了事。 当然,方舟子也注意到了代笔的问题,但他只关注到韩寒的“代笔”,那其实倒 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作家代笔无论如何不会是一个普遍现象。而论文 代笔,按照《经济参考报》的调查是广泛存在的,俨然已经发育成为一个市场, 这个现象实在值得劳驾超级执著的方舟子来狠狠地打一打假,杀一杀歪风。   请人代笔的那些老板们应当被给予谴责和鄙视,这大概没有异议,这里值得 注意的是“代笔者”的角色,应该如何看待他们?有人将他们等同于考场上的替 考者。如果是在考场上被抓获,替考者要承担严重的道德责任乃至法律责任,因 为他在这里属于公然造假他不是某人,但冒充了某人,这是公然的人身造假,理 当受到严肃处理。   但是论文代笔与此性质有所不同。代笔者并非赴一个专门的场所去替代老板 考试,而是在自己的环境里完成一篇论文,只要不涉抄袭,那么这篇论文就是他 自己完全的劳动成果。在交出这篇论文之前,他是没有任何错误的,即使论文题 目是别人提供给他的,这也构不成问题。问题只在于他把这篇论文“送”给了别 人。但这只意味着他放弃了论文的署名权,而这种放弃署名权的情形是版权法所 支持的。   或者又说,他的问题在于把论文“有偿”转让给了他人。但,有偿就是罪吗?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智力成果当然可以成为商品。过去那个著名的点子大王 不就是靠卖智力为生的的么?此外如教师、科研人员,通过自己的智力工作获得 报酬,其实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出售知识、出卖智力的行为,既然这种行为是 正当的,那么出卖论文的做法也就无可厚非,不值得谴责了。   必须谴责的不是提供论文的在校生,他们是无辜的,要谴责的是那些花钱买 论文的老板们,和造成老板混文凭的制度。当高校热衷办什么MBA班的时候,高 校就心知肚明,这只是一个创收项目,要老板们写论文是当不得真的;当大学要 求缺乏研究训练的本科生甚至专科生都要提交毕业论文的时候,大学就该知道这 是在难为他们,是在逼迫他们抄袭或者造假。   现行的教育制度催生了论文代笔这个市场。如不追根溯源,只一味把矛头指 向代笔者,那实在是找错了病根。 (XYS20120514) ◇◇新语丝(www.xys.org)(xys6.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