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朱学勤案”反思:结论公正比程序公正更重要   作者:黄麟   “朱学勤案”发生后,去年7月15日,朱学勤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的采访, 谈到主动要求接受学术调查时,说了一大堆“感人至深”的话,比如“我是第一 个主动提出调查申请的当事人……愿意‘以身试法’,点把火烧一烧自己,期望 这样的做法有利于维护在大众心目中已摇摇欲坠的学术尊严。”   朱学勤还说:“既然将问题交由学术机构调查仲裁……一旦出现不利于我的 结论,坦然接受。用不着母校通知,自动交出当年得来不易的博士学位证书,把 它留在母校校史室里,警戒后人。……自尊心会驱使我做这样的选择,我受不了 同行尤其是学生印在我背脊的白眼,留在这里‘混’。”朱先生还极力主张“站 在哪里就从哪里挖下去”,认为“学术规范问题应由权威学术机构甄别,而不能 由网络、大众媒体做判断。我希望自己面对的是学术机构的调查。”   读过这篇报道的人,相信不少人会被朱学勤先生“掷地有声”的硬话所感动。 你想,如果自己的东西确实有问题,敢讲这样大言不惭的“狠话”吗?如果自己 的东西不过硬,谁敢把自己放在媒体和公众的舆论的炉火上“烤”呢?   不过,如果你仔细看一下朱的原文,你就不难发现,朱学勤之所以有这么大 的勇气“点把火烧一烧自己”,底气大约来自“学术规范问题应由权威学术机构 甄别”这一句。朱先生认为,学术界出了问题,有学术机构甄别就可以了,“而 不能由网络、大众媒体做判断”,“靠自上而下的强制、号召、命令或自下而上 的‘革命’,作用都不大。”说白了,朱先生抄没抄,得由学术机构说了算,不 关媒体和公众什么事。只要学术机构说我没抄,你就不能动我朱学勤一根毫毛。 这就是朱先生的逻辑。   果然,朱学勤“主动出击”的行为赢得了一引些“媒体人氏”的掌声。盛大 林写了一篇《朱学勤案”调查为学术规范立典范》,迫不及待地为“朱学勤抄袭 案”画句号。该文说:“朱学勤是一位知名的学者,在学术界享有盛誉……复旦 大学的调查结论为朱学勤洗脱了剽窃的嫌疑……在我看来,复旦大学的这次调查 及其结论既为‘朱学勤剽窃案’画了上句号,更为学术规范及其争议处理树立起 了一个典范。”文章从头至尾,通篇都是对朱学勤口诵心惟的溢美之辞。   另一个署名“晏扬”的媒体工作者,也写了篇《论文之“瑕”不掩朱学勤学 德之“瑜”》力挺朱学勤的“学德”。认为朱学勤主动申请调查,“如此光明磊 落、大义凛然的态度和行为,不得不令人肃然起敬”。此文还引用易中天的话, 说朱学勤“像条汉子,是男人”,“可以不当教授,岂能不是男儿”。   学术方面出了问题,当事人主动要求接受调查,其态度确实值得肯定。问题 是,朱学勤一方面热衷接受“学术机构”的调查,一方面又竭力排斥媒体和公众 的舆论,这就不能不令人生疑。据报道,葛剑雄和朱学勤是“铁杆”哥们,复旦 学术规范委员会得出的结论,其公正性遭到质疑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这大 概才是朱学勤多次强调要“由权威学术机构甄别”的根本原因。复旦学术规范委 员会的牵头人是葛剑雄,“权威”在自己老友手里,朱先生自信的底气正在这里。 他的自信,说白了,乃是一种“我爸是李刚”式的自信。要是复旦学术规范委员 会的掌门人是汪晖,朱先生有同样的“胆识”,那才是真汉子。所以我非常赞成 杨亚军先生的建议:“对于类似问题,不如借鉴国外的经验,引入司法途径,对 涉嫌抄袭剽窃的部分,由检察机关介入进行司法调查。因为剽窃可能涉嫌违反知 识产权法,而有的学术造假还直接骗取了国家大量的科研经费,这也涉嫌诈骗罪。 对于朱学勤被指抄袭这一事件,如果用司法途径或者由其他学术委员会来处理和 评判,可能会更有说服力。”   日前,方舟子正式向复旦投诉朱学勤论文抄袭。这意味着那些急于给朱学勤 抄袭案“画句号”的人,纯属一厢情愿。   观照此前的华南虎事件,如果一味地以“官方鉴定”为准绳,真相永远无法 大白于天下。同样,如果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对朱学勤抄袭案搞“统一战线”, 搞“内部处理”,这时候,媒体监督和公众舆论就相当重要。你可以旁若无人地 做“学界大佬”,脸不红心不跳地穿着“皇帝的新衣”招摇过市,继续对社情民 意熟视无睹,公众也有权利吃吃发笑:“天啊,这家伙确实什么也没穿!”。   方舟子提出复旦大学“袒护”朱学勤,朱学勤则表示,调查结论是由复旦学 术规范委员会集体研究得出,并不是某个人的作用,应该认可现有的学术调查制 度。但如果有其他机构来调查,他也有信心面对。   为什么“其他机构来调查”,朱学勤先生仍然“也有信心面对”呢?因为, 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学界潜规则,除了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其他机构来调查” 朱学勤的抄袭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一个抄袭案,再怎么折腾,也是学界圈子里 的事,不可能折腾到木星火星上去。绕来绕都是友军,大水路过龙王庙,朱学勤 当然“有信心”敲锣打鼓,箪壶酒食相迎了。   窃以为,朱学勤抄袭案被媒体报道后,朱先生之所以三番五次面不改色、振 振有词地要求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自查自纠”,是基于对学界江湖的洞悉,吃 透了当下学术风气的实质,摸透了潜规则的“短板”。因为,这块“短板”无论 挥舞得呼呼风生,都不会落在“著名学者”的头上。朱学勤把自己的清白寄托在 “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身上,就象当年华南虎照的真伪寄托在“专家鉴定”上。 如果一定要赋予正面意义的话,“朱学勤案”对如何整治学界坑瀣一气、拉帮结 派的江湖习气,发出了心照不宣的时代拷问。   所以,在我看来,“朱学勤案”谈不上为学术规范树立了什么“典范”,更 不是“开了中国学术史的先例”。 态度诚恳不能代替白纸黑字。面对批评,态 度谦恭并不能证明当事人的清白。对一个公众关注的文化焦点事件来说,结论公 正比程序公正更重要。易中天先生开过文化批评的“中药铺”,一二三四五,列 出一大堆条条框框,把“程序公正”抬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红楼梦》中的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缺的不是程序公正,而是结论公正。对一切冤、假、错 案而言,所谓的“程序公正”,不过是愚弄公众的走过场“表演秀”而已。 (XYS20110302)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