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周处墓中的小铝片   作者:纯翔   (本文主要根据夏鼐《晋周处墓出土的金属带饰的重新鉴定》和张子高《中 国化学史稿》,也采用了一些网上资料,目的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一个早已经被 澄清的所谓历史之谜)   1952年12 月1 日,江苏省宜兴县精一中学的学生们在平整操场时发现了一 座古墓。   1953年3—4月间,南京博物院发掘了这座古墓,原来墓的主人是西晋平西将 军周处,就是《世说新语》中著名传奇故事《周处除三害》的主人公。周处死于 西晋元康七年(公元297年)年,距今已有1600多年了,考古工作者从周处尸骨的腰 部发现了17件带有镂孔花纹的金属带饰(17件是指较为完整的带饰,另外还有少 许小残片,如果也统计在内的话是约二十余片)。   1956年南京博物馆把其中一小块残片送交南京大学化学系检验,检验结果是 这块残片的成分是80%的铝、10%的铜、5%的锰,这意味着“中国至少在公元297 年就已经能够冶炼铝”。   如果这项鉴定结果正确,并且能够完全排除样品是后世混入的话,那可是冶 金史上的惊天大发现,要知道从科学角度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为,铝是极难冶炼的金属,西方世界也是迟至1825年才第一次用钾汞齐从 氯化铝中提炼出很不纯的铝,1827年才发明了钾还原法来提炼少量纯度较高的铝, 直到1886年才试验成功能够大规模生产的电解法。   无论如何,请注意,这是第一次检验,1956年,检验单位,南京大学化学系, 结果是“铝合金。”   1957年,周处墓发掘报告的原稿《江苏宜兴晋墓发掘报告》寄到了中国科学 院考古所《考古学报》编辑部,因为这是全世界首次听说有这样古老的铝合金, 《考古学报》编辑部非常重视也倍加慎重,在刊登前特意向南京博物馆索取样品 再鉴定。   考古所夏鼐等人在收到的几片标本碎片(不是17件较完整带饰中的任何一件) 中注意到有一片呈银白色,没有附锈和沾泥,大小只有剪下的小手指甲般大(厚 度不及1毫米,大小约3乘4毫米)的碎片,从中截下一小块送交科学院应用物理 研究所陆学善作光谱分析鉴定,另外一并交去鉴定的还有一片黑色物簿片。(此 黑色物,鉴定发现不过是碳酸钙之类的东西)   请注意这是第二次检验,1957年,检验单位,科学院应用物理研究所,结果 是“小残片成分:铝大量,其它甚微。”   《江苏宜兴晋墓发掘报告》在《考古学报》1957年第四期发表了。影响很大。   “晋朝的周处墓发现铝质带饰”,这是真的吗?这实在太令人难以置信了。   于是,1958年,东北工学院轻金属冶炼教研室沈时英在看到《考古学报》的 报道后,向南京博物馆索来一小块带饰残片,对它进行了光谱分析、化学分析、 金相显微镜分析。   请注意这是第三次鉴定,结果是:此次带饰残片是银基合金,铝的含量极微。   咦,是银不是铝了!事情有了变化。   还是1958年,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杨根从中国科学院考古所取去南京博物馆 寄来的样品残片一小块,用光谱分析、化学分析、金相显微镜分析、用比重瓶测 比重,结果还是铝,不是银。但是这次的样品本来就是那块银白色,没有附锈和 沾泥,大小只有剪下的小手指甲般大(厚度不及1毫米,大小约3乘4毫米)的碎 片上次检验剩下的部分。得出这个结果是很自然的。   请注意这是第四次鉴定,结果是:此次带饰残片和第二次检验是同一片样品, 当然还是铝。   1959年,鉴于第三次鉴定和第四次鉴定结果的不一致,东北工学院轻金属冶 炼教研室沈时英向清华大学取去同一样品的一小块作光谱分析,结果和清华大学 是一致的——铝。   请注意这是第五次鉴定,它和第二次第四次鉴定的是同一小块样品,这块样 品的确是——铝,这说明这批金属物有铝基和银基两种材质。后来,东北工学院 又对铝的那块作了金相显微镜分析,证明它是铝的铸造组织,晶粒显然可见,它 是一种含杂质较多的纯铝,不是铝铜合金。   1959年,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杨根从中国历史博物馆(一说是从南京博物馆) 调来几片残片,化学定性分析发现有两小块是银,有一片“外部淤积层已剥落的” 的是铝。   请注意这是第六次鉴定,结果是:此次鉴定的带饰残片有银也有铝。   从此,“我国的晋朝时已经能够冶炼铝”的消息被作为一件已经确定无疑的 事实在国内外广泛传播开来,就连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和南京博物馆在陈列的较 完整金属带饰的说明标签上也写明:晋代铝制带饰。   在儿童科普读物中更是津津乐道,《我们爱科学》《十万个为什么》《少年 文艺》都有文章介绍,仅叶永烈一人在1972年前就对这晋代铝带饰写过近十篇文 章发表。   但是保持科学的怀疑精神的人毕竟还是有的,很幸运,考古所所长夏鼐就是 这样一个人。   科学鉴定是铝,那么这有镂孔花纹的金属带饰会不会是后世混入的呢?——   并不是!   周处墓发掘人罗宗真明确详细的说明:“这项金属带饰发现于一号墓(即周 处墓)后室人骨架的中部,它们的位置和形状在清理过程中是没有动过的。它们 在人骨架的中部,正是死者的腰带饰件所在,大部分又压在淤土下面,说明层次 没有被扰乱。因此从埋葬位置和层次关系看,这项带饰肯定是该墓遗物,和其它 各项出土物一样,都是西晋时代的。同时与广州西郊大刀山东晋明帝太宁二年墓 出土带饰的形式、位置完全相同;不仅如此,解放后在六朝墓葬中也有同样形式 的带饰发现。因此,它是该墓的遗物,是晋代的遗物,而不是后来盗掘时带进去 的。”   罗宗真的话是无法反驳的,铝的鉴定也是无可怀疑的,难道我国晋朝就已经 能够冶炼铝是真的吗?我国古代的冶炼技术真的如此超越时空吗?   夏鼐认为,不对,还有一个漏洞,那就是17件较为完整的带饰根本没有检验 过,检验过的只是筛过淤土拣出来的碎片,而这个墓是被盗过的,不能排除这些 残片是后代混入的嫌疑。必须检验那些较为完整的带饰。   1964年,所有16件(原为17件,有一件后来破碎了)较完整的带饰分别在中 国历史博物馆(14件,是1959年从南京博物馆划拨的)和南京博物馆采集了标本 送到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研究所对样品进行了密度测试、光谱分析、和x射 线衍射法三种方法检验,检验结果是一致的,所有16件较完整的带饰都是银合金, 不是铝。   请注意这是第七次鉴定,结果是:此次鉴定的不是碎片,而是16件可以肯定 是周处墓的遗物的较完整带饰,它们都是银,不是铝。还有少数小块金属片,有 银也有铝,银的是带饰的残片,铝的细小不成形,无法知道原样。   周处墓分别在1350年和1865年被盗过,这两次盗墓时间过早,不可能混入铝 制品,但是在1952年打开时,在考古队清理小组进入清理之前,曾有些人进去过, 还取出了一部分文物,所以墓内有明显扰乱的痕迹。“所取出的一些小块残片, 是从淤土中尽可能拣出来的”和周处墓相邻的二号墓古代和近代就都被盗过,以 至于淤土上有现代人的化学纽扣、玻璃碎片和铁锈很新的铁齿。所以夏鼐在1972 年写的《晋周处墓出土的金属带饰的重新鉴定》在最后得出结论:   周处墓中的小铝片“有后世混入物的重大嫌疑。决不能作为晋代已有金属铝 的物证。”   事情还没有完,1976年,北京有色金属研究院利用电子探针,确定周处墓出 土的所有较完整金属带饰都是银,小块金属碎片主要是铝。   可能也是1976年左右,北京钢铁学院用能谱探针测定周处墓中的小铝片的化 学成分,发现它不是普通的纯铝而是和某些早期的铝合金(硬铝)相近,并且是 经过加工延伸的产品。北京钢铁学院的检验是柯俊先生做的,柯俊先生是中国科 学院资深院士、冶金与材料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他创立了北京钢铁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的前身) 冶金史研究所,一直从事着冶金史和冶金考古的研究, 我们听听他怎么说:   “后来我们又分析了一系列考古发掘出来的东西,比较轰动的是分析晋朝周 处墓挖出的一块铝片。这个铝片挖出来的时候,送一小片给南京一个大学做了分 析,确定了它是铝。这下不得了,周处墓有铝!也就是晋朝有铝!就引起大家的注 意。我们知道,铝是电解得来的,是钠还原,把钠加进氧化铝,钠和氧结合以后 那个铝就出来了,但是那还得用电,古时候不可能有电,那么中国用什么方法搞 出来的呢? 夏鼐先生认为,从化学的角度上不可能。后来,我们国内很出名的几 所大学对样品验了又验,最后结果还是铝。那就是很肯定了,它确实是铝。这事 轰动了全世界。以后,大家都想证明古代可以用铝。当时张志高(纯翔案:应该 是张子高)先生(我国老一代的化学家)和他手下一个人,就开始做这个。他们用 热还原的办法想提取铝,铝是不能单独存在的,要氧化掉的,所以他们加了铜, 加了铜以后铝就跑到铜里面去了,那当然就是铜铝合金了,而他们认为元素铝就 出来了,实际上铝没提出来,他们把铜合金给提出来了。以后我们做了仔细研究, 根据整个冶金原理和加工形态等证明这是块铝,但是它的成分有现代科技的东西, 相当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被击毁的德国的飞机上用铝的成分,而且是轧制出的, 中国古代没有轧制。这里头,应该有的没有,不应该有的有了!我们很肯定它是 混进去的。”——引自秦景良的《钢铁大师的冶金史情缘》   周处墓中的小铝片之谜,到此可以说已经真相大白,可是很奇怪,和它一开 始引起的报道热潮完全不同,大家对这最后平淡无奇的真相好象没有什么兴趣, 也没有看见多少报道(叶永烈好象有一篇)。夏鼐先生的《晋周处墓出土的金属 带饰的重新鉴定》是论文,一般人根本不看,所以笔者只好做一回文抄公,把此 事的梗概简单地叙述一遍,同时向夏鼐先生在整个事件中体现的科学精神致敬。 (XYS20110128)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