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回答沉默新城“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百人计划”入选者单业华的学术诚信问题” 作者:单业华 尊敬的方舟子: 作为一名新语丝的忠实读者,首先发自内心地感谢你在净化国内学术空气所做的贡献,其次 要亲身回答沉默新城在“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百人计划”入选者单业华的学术诚信 问题”(XYS20110213)中提到的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沉默新城不是第一个利用网络四处散发有关我“诚信问题”的中南大学人事 处红头文件(见其附件)。若干年前类似的举报信件及有关材料就上传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委、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和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人事处以及全国无数的科研人员。 沉默新城作为知情人,应该得到中南大学的默许、怂恿或授权才敢去代理执行其某些部门的 职责。每每想到这里,越发觉得当时的离开是正确的抉择。 故事的起因是,我的引进与当时中南大学刚从海外软性引进的一位牛人有关,我的离开自然 得罪了法力无边的他。我理解新语丝不是打架斗殴的地方,还是就信中诸多的不实地方作些 更正和说明。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单业华于2004年底到中南大学地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工作,岗位为教授。2005年4月与中 南大学签定了工作合同,由于是引进的教授级人才岗位,合同要求在中南大学至少工作八年。 但是,在中南大学工作期间,单业华背着学校于2005年10月到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应聘,并通过了百人计划答辩。这违反了他与中南签订的《中南大学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协 议》。 事实上,我于2004年底来到中南大学与有关人士谈好来校工作的条件,2005年3月底从原 单位辞职后才过来。该协议或合同不是卖身契。拜托看点“劳动法”,别在骨子里面做奴才, 满清都推翻一百多年了! >>中南大学地学院方在几个月后才了解到该情况,随即要求单业华履行合同。但单业华拒 绝;并于2006年初递交了辞职报告,未获院方批准。之后,中南在多次努力无法要求单业 华履约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解除了其教授职务。但这一情况,单业华2007年在填报中 科院百人计划材料时进行了隐瞒。 该协议里面清楚地写有双方违约后的处罚条款。我于2006年3月初第一次递交辞职报告, 2006年6月中旬第二次递交辞职报告后离开中南大学。离开前曾多次主动联系中南大学人 事处负责人,要求按照协议进行赔偿,但是都没有被受理,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解决。难道 这样的辞职就不是“履行合同”?我不知道在2007年填报中科院百人计划材料时刻意隐瞒 了什么?莫非这段时间里,我还被认为是中南大学的在岗职工。如果这样,多发几个月工资 也不什么,因为毕竟当年还是给中南大学做了些事。 >>2006年下半年,单业华在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在中南大学多次缺席所担任的教学授课工 作。 如果当时该课程(“板块构造学”)因此受到影响,那么我在这里要对选课的全体学生抱歉地 说一声:对不起,这不是我故意要这样做的。2006年3月初第一次递交辞职报告后,没几 天就分别找了中南大学地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地质所(系)负责教学的副所长和该课程的前负 责老师说明不能上下半年安排的课,希望由前负责老师来讲。如果说我“未做任何说明”, 那么第二次递交辞职报告也就算不上什么“说明”。在中南大学和沉默新城的眼里,看不顺 眼的教授就这么不是东西! >>在已通过百人计划答辩,而又未正式从中南离职期间,单业华同时领取两个单位的全额 工资和岗位津贴。 实际上只多发了两、三个月,即2006年7月至9月。(记不准了!)2008年春季回长沙来到 中南大学,要求按照协议进行赔偿,并退还多发的工资和津贴,但是仍然被没有受理。 >>在未让中南大学知情并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在中南大学期间做的成果的论文(4篇)的 版权改为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同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标注方面也存在类似问 题。 在所罗列的一堆证据里只有这一条能与“学术诚信问题”联系起来。这些文章何时产生念头、 何时动手计算、何时开始写做、何时修改?其中很多是多年积累的结果。理论上,我在中南 大学呆了一年多一点的时间,不可能这样高产,也做不到一边要静下心来写文章,另一边还 要为离职与该牛人斗争,到处奔走找人说情。实际上,2007年下半年该牛人就向“Journal of Structural Geology”杂志举报过此事,主编Cees曾调查过。感兴趣的可以前去询问调查结 果。 >>在中南大学人事处直接向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人事处反映情况(包括百人计划入选问题 和成果产权问题)后,后者安之若素、置若罔闻。可见中科院对知识产权等学术核心问题的 漠视! 看来沉默新城是中南大学的职工无疑。如此喜好打抱不平,那么建议中南大学授权你去法院 起诉我和我现在的单位,用不着带着面具在这里假惺惺地讲公平。要知道该牛人当年举报我 时曾要求和得到这样的正式授权。 >>对此事的起末,我算是一名知情者。从专业上我无从判断单业华是否够格入选中科院这 一科研国家队的百人计划,但是,难道学术诚信问题不比学术水平更严肃更重要吗? 有些逻辑问题,一上场就提到旗帜鲜明地指出严重的“学术诚信问题”,加上前面已经盖棺 定论“百人计划入选问题”,而这里却不能做判定,怎么不到一泡尿的功夫直立的腰板就弯 了?如果我有“学术诚信问题”,那么请用你那点智商想想怎么能在竞争激烈的中科院里存 活下来。沉默新城可能把中科院当成了中南大学,这样实在太抬举我了!我没有背景,没有 万贯家产,还不善于社交,那里能凭空获得这般通天的本领。 >>这些年来,不少年青科研人员凭借跟科研机构领导的私人或学术关系,在不同的机构辗 转腾挪几次,就获得越来越高的资源和地位。相反,老老实实安心于本职岗位的科研人员, 却总是不能够获得更公平的待遇。 完全同意,只是不是过来人,你不会理解“辗转”背后的辛酸,因此用不着在这里摆姿态。 需要说明的是,当时我与中科院广州地化所在任所长没有任何“私人或学术关系”,不仅相 互不认识,而且由于从事的研究方向不同,迄今也没有发生过“学术关系”。 >>但事实上,单业华根本志不在科研,很快就又凭借其导师的关系,进入中科院牟取更多 的利益。 说得好。我确实“根本志不在”在那位牛人以论文数量为主要考核指标的领导下“安心做科 研工作”,也确实在新单位里牟取过和正在牟取很多的利益,其中最大的是科学上的。我的 老板几乎没有帮什么忙,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法力无边。2003年前他曾任中科院长沙大地构 造所副所长和所长,但是下台一直很落魄,已退休。 >>见微知著,这实在是造成我国科研人员不能安心踏实工作的一个非常恶劣的原因,属于 似乎并不特别严重但实际上危害深远、巨大而隐蔽的学术不端行为。 真是太有才啦!看来今后至少中南大学年轻员工不安心工作的始作俑者就是我了。 处于职业本能,觉得有必要说几句总评的话见下: 1)整篇材料的论述不客观,逻辑性差,不时出现前后矛盾,基本概念不清,且所提供的细 节有很多不准确。如果这是一篇科技论文,那么我的建议是拒绝。 2)沉默新城好象刚穿越时空从远古回来,对新中国的有关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所知甚少。 建议有必要恶补一下这方面的东西。 3)如若沉默新城准备重写再传,那么上面的更正、说明和建议对你是有帮助的。 祝好! (XYS20110220)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