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从贺卫方事件谈中国文科学术的出路   作者:徐开彬   2011-08-24观察者网   近日,知名学术打假人方舟子博士在博客中指出,北大法学院知名教授贺卫 方自1993年以来基本没有发表学术论文,不配做研究型大学北大的教授。这一指 控在网友中激起双方支持者对垒。   在贺卫方教授作出回应之前,其支持者认为,评价一个教授,不应只看论文, 而要看其对社会的影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吴祚来发表在东方早报的文章“方 舟子对贺卫方的批评有道理吗?”。该文引述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称:“有人攻 击贺卫方,我非常困惑。……100篇所谓论文也比不上贺卫方为捍卫法治而写的 一篇文章或感人至深的书信。”   方舟子认为,他无意否认贺卫方近年来在普法等方面所具有的社会影响,但 是他认为,作为名牌研究型大学的教授,其本职应该是做好教学和科研,否则就 是本末倒置。不然,每个教授都可以以从事社会活动为理由而不从事学术研究, 那学术评价就无从谈起了。   随后,贺卫方在其博客公布了自1990年以来发表的40来篇文章,作为反驳方 舟子的证据,并在微博留言:“本院对于发表论文采取稍微宽泛的考量,即在学 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与评论均视为论文。”随后,方舟子在微博指出:“把发言 稿、对话录、书评、翻译纠错、时评、笔谈、吵架文全算成论文。感谢贺卫方, 感谢北大法学院,我今天才发现我已发表了一两千篇论文!”   两位的争论其实体现了中美两国对学术研究评价的巨大差距。方舟子作为在 美国受过严格训练的学者,了解一篇真正学术论文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一般来 说,一篇学术论文(不管是理工科还是人文社会科学),首先要系统梳理涉及此 课题的他人已做过的研究和成果(就是所谓的文献综述),然后检讨还有什么尚 待研究或现存研究的缺陷,从而确立自己的研究课题的必要性,接着介绍本课题 的研究方法,如何系统分析所搜集的数据或资料,然后详述研究的结果,最后讨 论研究结果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并指出不足和将来研究的方向。这样一篇内容系 统的文章,基本都有1万字或者印刷出来20页左右。而国内的文科期刊,则充斥 着那种脑袋一拍、发感想式的缺乏系统论证的评论式文章,往往也只有那么3至6 页纸,也被计入“学术论文”之中。笔者在检索国内文献时,经常看到这种所谓 文科“论文”,不禁感叹不已。   基于这样的差距,再看贺卫方的论文,也就容易理解两位的争论了。按照美 国的学术论文标准,笔者核对贺卫方在其博客列出的93年以来所发表的39篇文章 (90年与92年的两篇文章确实属于学术论文;方舟子指控的是93年以来的),大 体可以分为三类:首先,第5篇和第23篇属于学术论文,但不属于学术期刊论文, 因为它们是被载于作者自编的书中而不是经过同行盲审发表的。其次,只有第6 篇和第36篇是学术期刊上的研究性学术论文。最后,其他的文章,正如方舟子所 说的,都是评论性文章,不属于研究性学术论文。比如其列出的论文第4篇: “《牛津法律大辞典》误译举例”,《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3期,105-109页。 一篇真正的论文,应该系统论证如何做法律翻译,而不是仅靠选取几个翻译错误 来举例,就成了一篇“学术论文”。再比如第10篇:“异哉所谓检察官起立问题 者”,《法学》1997年第5期,第58-60页。这样区区3页的小评论,也根本不能 算作一篇学术论文。类似的文章还有很多,如第12篇: “ 新闻自由、名人隐 私权及其他”,《天涯》1997年第6期,第45-47页。新闻自由与名人隐私这样复 杂的涉及新闻传播与法律两个领域的课题,区区3页纸根本不可能对其进行深入、 系统的阐述,该文也只是一篇简单的感想式的评论,不能算作一篇学术论文。再 如第13篇:“二十年法制建设的美与不足”,《中外法学》1998年第5期,第8- 11页,也只是个总结性评论。   贺卫方在博文中提供了链接并用蓝色强调(估计是其比较欣赏的一篇)的英 文文章(第39篇,共4页),发表在The China Quarterly,也是一篇评论文章。 该期刊在贺文的上面就有一个加了粗体的标题“Article Commentary”(评论文 章)。该刊对所有文章分别标明了“Article”(论文)/“Research Article” (研究论文)、“Research Report”(研究报告)、“Article Commentary” (评论文章)、“Book Review”(书评),可见不同类别的文章分量完全不同, 评论文章与书评不属于研究论文,分量最轻。美国的学者也会偶尔发表3-5页的 书评或评论,但这样的文章在学者的评估中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点缀,最根本的 还是要发表研究性的学术论文。一个学者即使发表上百篇评论文章和书评,如果 没有足够的研究性学术论文,不能被评为副教授更不用说教授了。学者们在自己 的简历和职称考评中,往往会自觉地把评论性文章和书评单独列出来,而不会与 研究论文放在一起,以免误导评估人员。另外,学术著作中被收录的文章也会单 独列出来,因为这些文章没有期刊论文那样经过多次严格的盲审。   作为北大也是中国最好的研究型大学,其教授有义务对自己的研究领域进行 深入系统的研究,而不能沉迷于蜻蜓点水式的过于简单的评论。这样只会给年轻 学者树立坏的榜样,轻轻松松就可以“做出”大量的“论文”。当然,鉴于贺卫 方教授这样的老一辈学者其学术训练是在80年代完成,而且也没有读博士的经历, 也是能够理解的。   鉴于这一事件,笔者觉得有必要介绍美国人文社会科学对教授的评价体系。 首先,美国有3000多所大学,但只有250来所研究型大学(也就是有资格招收和 培养博士的大学),美国的主要科学研究也都出自这250所大学。另外的3000来 所大学属于教学型,只承担本科和硕士的培养。相应地,这3000来所教学型大学, 对教授的评价主要以教学为主,对研究的要求很低甚至根本没有,教授的工作压 力比研究型大学小,收入比研究型大学也相应要低些,学术荣誉也少些。而250 所研究型大学,对教授的评价,主要以研究为主,而研究则主要以发表在本领域 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来评价,包括期刊的档次和影响因子。一般来说,人文社科领 域刚博士毕业的助理教授,每年要在本领域学术期刊发表1.5至2篇左右的文章, 并且应该有2篇或以上发表在最顶尖的期刊,6年后才能升为副教授并同时拿到终 身教授(tenure)职位,否则必须走人(达不到要求被迫离开的大约占60%,竞 争残酷)。从副教授升为正教授,要求也是如此。那些拿到终身教授职位的副教 授和教授,虽然终身教席让他们可以不必再发表文章,但是,如果没有研究课题 并与最新的研究保持同步,没有博士生会找这个教授指导,也会被同事鄙视和背 后议论,所以他们也会自觉地经常发表学术论文,比如我系上两名60多岁的正教 授同事都还在继续发表学术论文。   美国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不同的评价体系,对国内的大学有借鉴意义。 现在国内对什么档次的大学,都要求教师们发表论文,是对他们时间和社会资源 的巨大浪费,也催生了论文期刊和低质量论文甚至抄袭的泛滥。一个可行的办法, 是划定200所左右大学为研究型大学,其他大学为教学型大学,确定不同的评价 体系(如对教学型大学教师90%的考评以教学评估为主,学术论文只占10%甚至更 低)。关停大量的专业性不强的综合性期刊(如各省都有多个名为某某社会科学 的期刊,这种期刊的编委没有专业能力对所有人文社科领域的论文作出评估)和 质量不高的专业期刊,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压缩期刊每期的文章数量至5-8篇以 内(美国的文科学术期刊大都如此),并在审稿过程中严格采取盲审制度,主编 和编委定期选举轮流。只有这样,才能将学术期刊论文质量逐步提高,只让最优 秀的论文得以发表,减少垃圾论文。   有人认为国内的人文社科领域论文滥竽充数的多,就觉得自己不发论文是保 持清白之身,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思路。在国内人文社科学者的学术论文中,还 是有少数经过系统研究做出的高质量的文章。如果自己是一名有水平的教授,就 应该兢兢业业地、甘于坐冷板凳地做出高质量的学术研究与论文,给年轻学辈作 出榜样,这才是研究型大学知名教授应该具有的风范。否则,身为研究型大学的 教授却不愿潜心从事学术研究,那是对学术资源与教授岗位的浪费。作为教授, 要知道如何平衡学术与社会参与。笔者发现学术界也有一个“潜规则”,就是那 些在媒体知名度越大的学者,其学术水平往往不怎么样,因为把过多的时间用于 四处演讲、经常在媒体抛头露面,做学术和坐冷板凳的时间也就不够了,学术水 平自然也就不行了。学术日新月异,不进则退。   作者简介:徐开彬,美国天普大学传播学院战略传播系/大众媒体与传播博 士项目 助理教授 (XYS20110824)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