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让陈柳钦研究员的论文多飞一会   作者:冰壶一搽   他是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   他是中国经济学界发表论文最多的学者。   他是中国经济学界发表论文最快的学者。   他是中国经济学、管理科学发表论文数和论文被引数两项冠军获得者。   他是中国一稿多投持续时间最长的学者。   他是中国一稿多投频率最高的学者。   他是获奖最多的经济学家,并且连续六年获得单位科研业绩突出奖。   为了证明以上结论,作如下论证:   a. 他是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   陈柳钦研究员在价值中国网上的个人博客 (www.chinavalue.net/chenliuqin/Profile.aspx)上介绍,在中国“学术核心 期刊、专业杂志和中央级报纸上发表论文1000余篇”,“主持、主研和参与国家 级、省部级课题以及各类政府咨询课题50余项。出版《当代中国国债研究》、 《制度、金融、投资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支持研究》、《俄罗 斯金融制度研究》、《中国农村城镇化与产业结构调整》、《当代金融理论与实 证》、《世界双边FTA发展的新趋势与中国对策》和《揭秘华尔街金融海啸》等 专著8部。”   b. 他是中国经济学界发表论文最多的学者。   截止2011年4月1日,由维普资讯-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www.cqvip.com)检 索陈柳钦研究员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共发表论文980篇,若包含中央级报纸则发表 论文1000余篇。而其他经济学家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总数分别为:巴曙松 979篇,吴敬琏546篇,樊刚473篇,胡鞍钢 466篇,林毅夫447篇,厉以宁 409篇, 郎咸平 333篇,张维迎 313篇。   c. 他是中国经济学界发表论文最快的学者。   由维普资讯-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www.cqvip.com)检索陈柳钦研究员2010 年全年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35篇,平均不到3天发表1篇论文。   d. 他是中国经济学、管理科学发表论文数和论文被引数两项冠军获得者。   见冰壶一搽2009年12月13日在新语丝以“一稿多投的牛人、著名经济学家陈 柳钦研究员摘取论文发表数和被引文章数两项桂冠” (XYS20091213)的报道,由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陈柳钦研究员曾获得中国经济学、管理科学发表 论文数和论文被引数两项桂冠。也可参见陈柳钦博客 (www.chinavalue.net/chenliuqin/Blog_UC_0_P_6.aspx)。   e. 他是中国一稿多投持续时间最长的学者,他是中国一稿多投频率最高的 学者。   较早hzzzq 和ken2008网友2006年3月9日和11日分别在经济学论坛 (bbs.cenet.org.cn/html/board92504/topic87866.htm)和西祠胡同网站 (www.xici.net/u9621045/d35455409.htm)以“天津惊现一稿多投的牛人:陈 柳钦”为题报道陈柳钦研究员发表的论文大多数为一稿多投,甚至有一稿八投, 大量论文甚至连题目都一样,并以2004-2005年发表的论文为例;2008年冰壶一 搽在新语丝以“象老母鸡孵蛋一样发表论文” (XYS20080908)为题报道,陈柳钦 研究员2006-2007年发表的论文大多也是一稿多投。2011年4月1日,由维普资讯- 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www.cqvip.com)检索陈柳钦研究员2008-2010年发表的论 文仍然大多是一稿多投,比如2010年发表的论文“碳金融:撬动低碳经济的杠杆” 为一稿15投。证据如下:   1. 陈柳钦,碳金融:撬动低碳经济的杠杆,理论学习(山东),2010, 11:14-18   2. 陈柳钦,碳金融:撬动低碳经济的杠杆,农村金融研究,2010, 9:17-21   3. 陈柳钦,碳金融:撬动低碳经济的杠杆,全球科技经济嘹望,2010, 25 (9):52-58   4. 陈柳钦,碳金融:撬动低碳经济的杠杆,实事求是,2010,5:63-67   5. 陈柳钦,碳金融:撬动低碳经济的杠杆,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0, 8:25-27   6. 陈柳钦,碳金融:撬动低碳经济的杠杆,区域金融研究,2010,8: 13-18   7. 陈柳钦,碳金融:撬动低碳经济的杠杆,西南金融,2010,8:23-25   8. 陈柳钦,碳金融撬动低碳经济的杠杆,上海企业,2010,7:63-65   9. 陈柳钦,碳金融:撬动中国低碳经济的杠杆,深圳金融,2010,10: xx-xx   10. 陈柳钦,碳金融:撬动低碳经济的杠杆,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10,19: 18-23   11. 陈柳钦,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金融发展研究,2010,7: xx-xx   12. 陈柳钦,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南方金融,2010,7:12-18   13. 陈柳钦,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当代经济管理,2010:32(8): 6-12   14. 陈柳钦,积极发展碳金融助推低碳经济腾飞,贵州农村经济, 2010,8:14-16   15. 陈柳钦,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2010,3: 24-29   f. 他是获奖最多的经济学家,并且连续六年获得单位科研业绩突出奖。   据陈柳钦研究员在价值中国网的个人博客 (www.chinavalue.net/chenliuqin/Profile.aspx)上介绍:“曾获天津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优秀调研成果奖、天津“社联奖”三等奖、天津市金融和综合经济 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天津市金融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中国国际贸易学会 论文三等奖、中国国际贸易学会论文优秀奖、中国市场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黑 龙江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政府奖)、黑龙江省第十三届社会 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政府奖)、甘肃省高等学校社科成果奖三等奖、 2006-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2006-2008年度全国投资于建设 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天津市国际贸易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天津市第九届优秀 调研成果三奖(政府奖)、天津市第十一届优秀调研成果三奖(政府奖)、天津市第 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政府奖)、天津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 奖(政府奖)等多项奖项。并已于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 2010年连续六年获得天津社会科学院科研业绩突出奖。被评为2006-2007年度天 津社会科学院先进工作者。2009年被授予天津社会科学院建院三十周年“科学发 展奖?科研成就银奖”奖章。” 总计陈柳钦研究员共获25项奖励,并且天津社科 院充分肯定陈柳钦研究员的科研业绩,连续六年予以表彰奖励。   Nankj网友在人大经济论坛发帖 (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034303&highlight=%B3%C2%C1%F8%C7% D5)“我晕,天津社科院那个一稿多投的超级牛教授(陈柳钦)还获大奖了,什 么世道”指出:天津社会科学院2010年10月26日第15次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关于 表彰2010年度获得“业绩突出奖”和“超额津贴奖”人员的决定” (www.tass-tj.org.cn/Lists/List22/Dispform.aspx?ID=21):   根据《天津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年度“超额津贴奖”和“业绩突出奖”奖励 试行办法》(2005年2月21日第一次院长办公会议通过)的规定,经2010年10月 26日第15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对下列获奖人员予以表彰:   2010年度“业绩突出奖”获奖人员(9名):   陈柳钦 王 琳 牛桂敏 雷 鸣 刘晓梅 杨义芹  田庆立 孙爱霞  刘 娜   2010年度“超额津贴奖”(150%)获奖人员(31名)   陈柳钦 王 琳 牛桂敏 王爱兰 关 颖 雷 鸣  刘晓梅 杨义芹  蔡玉胜   程永明 王伟凯 唐茂华 王光荣 刘曙辉 姜胜洪  汪 洁 石森昌  田庆立   孙爱霞 刘 娜 杨玉秀 李进超 万鲁建 乌兰图雅 苗 伟 刘志松  于家琦   王 丽 屠凤娜 时世平 于 阳   陈柳钦研究员2010年6月13日在中国价值网个人博客上 (www.chinavalue.net/chenliuqin/Blog_UC_0_P_4.aspx )发表的两篇文章 “关于陈柳钦一稿多投行为的说明”和“关于陈柳钦一稿多投行为的再次说明”, 严肃声明:   “一、一稿多投的合法性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修 正)》规定,期刊社应该在一个月内予以答复是否刊登。《著作权法》第三十二 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 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 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 一稿多投应是作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一个合法公民的合法权利。所以,本人一 稿多投或一稿多发并没有违法或犯罪!   二、一稿多投根本就和学术道德无关。目前不少学者将一稿多投或多发上升 到道德的高度来对一稿多投者进行评判,其实,一稿多投和多发根本不属于道德 问题的范畴。更何况,这“稿”也不一定是学术稿,因此,一稿多投和多发违背 了学术道德的说法就更站不住脚了。一些人靠胡乱挥舞道德大棒来将非道德问题 上升到道德问题来整治一稿多投者,恨不得把人家弄死才好似的。这是非常有点 不妥当,而且这种行为本身就已经不道德了,并且可以说是非法行为了。即使真 要是学术道德监督,请使用真名,这样来的真实可信,也让人敬重,作者自己也 可以接受,会起到效果,更为重要的是,符合法律规范!   三、本人并没有通过一稿多投或一稿多发来从单位获得非法利益。无论是单 位的“120%或150%超额津贴奖”、“业绩突出奖”还是“科研成果优秀奖”,本 人完全是按照院、所两级领导的要求申报成果,并经过所、科研处和院学术委员 会审查,本人并没有投机取巧通过多报成果来获得上述奖励。从这个视角来看, 本人的一稿多投或一稿多发也没有违背单位规章制度。   四、通过投稿赚取稿费本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某些人认为本人搞科研目的 不纯,主要是在通过投稿发稿来赚取稿费。我倒要问,这样有错吗?作为专职的 科研人员,撰写的科研文章发表后得不到稿费,相反还要给杂志社版面费才能发 表,这样才算合理吗?如果科研人员不好好科研,教师不好好授课,官员们不好 好当官,医生不好好治病救人……,而是去走穴搞非本职专业以获取高额利益, 将本应该是本职工作的职业作为第二职业或副业,在这里我无意非议他们。但是, 我倒要反问某些人,难道他们就比我扎扎实实搞好本职工作更光荣吗、更道德、 更纯洁吗?难道我通过投稿发稿赚取一点微薄的稿费就是大逆不道吗?通过投稿 发稿来赚取稿费是作为一名科研人员本职工作的一种延续,并不违背职业道德!   综上所述,本人的一稿多投或一稿多发不违法犯罪,也无关乎学术道德,也 没有违背单位规章制度,更不违背职业道德,还请领导明鉴。”   壮哉!陈柳钦研究员!   伟哉!陈柳钦研究员! (XYS20110412)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