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毛泽东没有犯重婚罪   作者:周卫强   借了别人的题目来反驳别人,不厚道,虽然还是有那么一字之差。   从所闻所见,中国大陆似乎真是“法制化”得很,言必称法制建设或依法治 国等等,有时候说得顺了,连自己都以为我们还真就是“法制国家”了,就如那 个中医的谎言,说得时间长了,竟然也就开始相信它真可以治病了。   不过在我的记忆里,法制至今从来没有真正来到过大陆这片深厚的土地上。 如果说为杀一个人而抵命或判刑也算是法制了的话,那恐怕连秦始皇也会笑出声 来的:“我们就已经法制化了嘛!”   我们还是停留在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所谓“法制时代”。在刚刚推翻 帝制,开始民国的时候,新事物特别汹涌,里面就含有“法制”的一些成分,自 然,也就是含在“德先生”里面的内容。这汹涌的冲击似乎连政府也被感染到了, 做起事情来也开始束手束脚,不那么随心所欲了,比如看一个人不顺眼,不可以 就这么把他无故抓起来,如果值得冒险,只能搞搞暗杀,或偷偷地抓人,倘若被 别人知道,闹起来,还要重新放人,那真就没有“皇帝”时代那么痛快;有时候 时局糟糕的时候还要下野,换个人来执政。虽然是真真假假,让局外人头昏,也 总算有那么一丝法制的苗头。   等到新朝代建立之后,这苗头也就灭了。作为一个执政党的领袖,毛泽东开 始似乎也很愿意一展手脚,要在中国弄出些名堂;所言也极是,比如“百家争鸣, 自我批评,反对个人崇拜”等等。然而国家建设并没有打仗那么简单,需要方方 面面的各式各样的人物;毛自己又没有华盛顿那样的气度,放手于有能者去为之。 搞着搞着就搞不下去了!   但凡有利于国家发展的行为措施,都是会与自己的权力地位相冲突的,需要 自己放弃很多类似皇上的特权。就说那法制化,化着化着就要把自己化进去了, 威严尽失,那是不行的,于是就要文化革命,什么法制化一脚踢开,谁是否犯罪 “我”说了算,不用去法庭的。然而“我”呢,那当然是不会犯什么错误的,更 不用说犯罪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制“化”掉了,也许就导致了“徐友渔的 言论在文革时代会被立刻打成“现行反革命”,但没有任何人说徐友渔犯了“反 革命罪”,因为文革时代的法律不适合现在。”这样的结论!   但事实上,这个“因为”是不对的,徐友渔的言论在现在之所以不构成反革 命罪,是因为“反革命罪”这个条目“不合理”了,现在没有了,却不是因为文 革时代的法律不适合现在;如果(只是例子!)徐先生在那时候杀过人,在现在 还会被看作是“犯了杀人罪”,是否追究另当别论!   上面的一通啰唆其实和毛是否犯重婚罪毫无关系,确实如此。这种牛角尖如 果要钻起来会让旁观的人越看越糊涂,和徐友渔号称的“缺少科学基因”更是擦 不上边。民国时候的法律对男人结婚怎么规定我不清楚,不过在另一个方面的规 定应该不会有疑问,那就是无论哪个朝代,没有一个政府会欢迎别人来颠覆自己 的政权,不是吗?深究起来,毛不一定犯了重婚罪,却会是犯了“颠覆国家政权” 这样的重罪。新一届的诺和奖得主还只是过过嘴瘾就成为一个“刑事罪犯”,而 毛毕生的事业就是革命,即使新政权建完了,还要革一些人的命,似乎革命也有 惯性。说白了,“革命就是造反”,连阿Q都知道,那可是真“操家伙上”的啊; 在犯罪三要素里:动机,行为,结果都有,又怎么样?毛还是“伟大领袖”, “中国救星”。   科学使人明白,但政治希望别人糊涂,糊里糊涂跟人走了,就产生了运动, 成了,就是王;败了,就是罪犯。要是人人都是科学的头脑,政治家的失业率恐 怕就慢慢会升高了! (XYS20101028)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