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方舟子按:该论文第一稿署名“刘湘勤 龙海雯”,第二稿署名“冯涛 刘湘 勤”,两稿的内容完全一致,只有标题和摘要略有差别。如果冯涛是因为对标题 和摘要作了修改就成了第一作者,那么“龙海雯”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在第二稿丢 了署名呢?】   关于《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方面的两篇雷同文章》一文的情况说明   作者:刘湘勤   方老师: 您好!   贵网站2010年2月04日刊登了署名为华安的文章《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方面 的两篇雷同文章》,认为我为了个人“不当得利”故意一稿多发,涉嫌剽窃。这 种说法非常欠妥,平时我非常关注贵网站,所以不希望在这里留下这样的“恶 名”。   实际情况是,这个一稿多发是不小心造成的。此稿件是在我的导师的指导下 完成,2007年上半年我曾以我为第一作者向《经济问题探索》杂志投稿,但一直 没有音讯,我以为是我的文章存在问题而被杂志社弃稿。后来经导师对一些细节 做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我自己为第二作者将此稿投到 《经济经纬》杂志,并于2007年12月发表。出乎意料的是2009年4月《经济问题 探索》杂志将我2007年上半年投递的稿件发表,但发表之前并没有通知我。稿件 出来后我才知道,并和杂志社协商解决了此事。   我是2008年3月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并获得博士学位的。2009年4月此文章的再 次发表并署名为交大(此时我早已毕业并离开交大),对我获得博士学位没有任 何价值,也没有必要故意将已经发表的论文再次发表。所以我并不如华安所说是 靠一稿多投来获得“不当得利”,更不存在剽窃他人成果的问题。   感谢新语丝的读者对我的关注,感谢华安对我文章的关注并指出我的失误, 在此我向广大读者、母校、导师表示深深的歉意,以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绝 不让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新语丝是一个以公正严谨著称的网站,现在将真实情况作一说明也是我给大 家的一个交代。我会继续关注新语丝,也希望新语丝的读者继续关注我。恳请方 老师正确处理我这一不小心背上的“恶名”,期待与您有更多的交谈机会。 (XYS20100209)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