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答复《关于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乱相的一个例子——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院副院长刘泉声》   方先生:   你好!   我是刘泉声。现就新语丝网12月25日发表的“关于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乱相的 一个例子——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院副院长刘泉声”帖子中提到的一些 质疑作一些说明,希望转交给帖子的作者。   我是2006年通过评审,2007年接受聘任成为山东科技大学岩土工程学科的泰 山学者特聘教授的。2008年通过教育部组织的评审,2009年9月接受聘任成为武 汉大学岩土工程学科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是整个团队整体引进到武汉大学。 2007年山东省教育厅、人事厅及拟聘任学校山东科技大学等派人到我的就职单位 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调查了解情况、与本人谈话时我就明确提出,我 只能兼职做泰山学者,不能做到每年在山东科技大学工作9个月。在与武汉大学 商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聘任合同时我向山东科技大学明确提出申请,要求辞掉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职务,山东科技大学土木建筑学院没有同意;2009年底我再 次明确提出辞职,仍然没有得到同意,但我已经说明我不可能再有精力承担泰山 学者特聘教授所要完成的任务,因此,从去年9月份起,学校发给我的泰山学者 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我一直分文未动,放在学校给我开设的存折账户上,我曾明确 提出要他们不要再给我发津贴,至于是否还在发,由于一年多未去山东青岛查询 (因为是存折,不能异地查询),不得而知。至于和原工作单位中国科学院武汉 岩土力学研究所的关系,因为是团队整体引进到武汉大学,我们团队成员只能分 批陆续转出人事关系,原单位不可能一下子把五个人的关系全部转出,关于这一 点,相信大家都能理解。目前,已有三人完全调出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还剩两 人的关系未转出(包括我本人);另一方面,因为我在原单位还有未结题验收的 课题需要进一步完成,带的研究生需要带到他们毕业,所以,研究所的专家介绍 中仍然有我。至于工作时间的分配问题,我目前主要的精力和绝大部分时间都在 武汉大学,如果按照每月22~23天,每天8小时计算全职工作时间,我在武汉大学 的工作时间远远超出了一年12个月,因为这一年多来我几乎没有休息过节假日和 双休日,甚至农历除夕我仍然工作到下午五点,今年的大年初一晚上我仍然加班 工作到凌晨三点。而且,在武大工作一年多来,无论是个人业绩还是学院分管工 作,我取得的成绩都是有目共睹的。从我本人来讲,我并未想多处兼职,更不是 想要谋取经济利益。事实上,自从我2009年11月起担任了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的副院长职务以后,由于大量的时间用于学院管理工作,挤掉了承担工程项目的 创收时间,我的实际收入远少于去武汉大学之前。   对以上说明希望得到调查核实,若确认属实,希望删除原来的帖子,并消除 影响,特别是要消除由此引起的对武汉大学的不良影响。   此致   敬礼!   刘泉声 (XYS20101229)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