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对孔莉芳《关于“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孔莉芳副教授涉嫌严重抄袭”》的几点看法   作者:我是杀猪的   读了孔莉芳的写给新语丝如题的信件,一种强烈的感觉冲击着我。现在来说 说我对她(他)的信件的几点看法,这样才能“抚慰”冲击我的感觉。   1 首先承认当事人就是您自己,对您这种承认的态度和勇气表示赞赏。现在 太多的人,有类似的事情发生,第一时间就是踢皮球,推卸责任,划界限;面对 铁证,最后实在无办法,就是装猪头,任你开水烫,稳坐钓鱼台,这样的人太不 良了,在此谴责他们。   2 您又说了,是您学生干的。您没有对文章进行把关就投出去了,但是您犯 了“玩忽职守罪”了。作为一个导师,您是失职的。先推测一下追究责任,这个 学生肯定要受到处罚的,那您是不是有一些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受到处罚呢?   3 科研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的,需要很多内在的和外在的条件。既然您生病, 那学生写出来的文章,您没时间和精力来指导,那您完全可以推迟文章投稿吧, 向你们系里请假嘛。我想系里肯定也会另找老师来指导这个学生的。如果这样, 那恐怕悲剧发生不会发生或者至少不会给您带来reputation上影响了。既要署名, 又想企图不负责任;世间恐怕没这好事。   4 学术与您个人生活似乎没有任何逻辑上的关系。您过分强调了你个人的私 生活。健康是您的,但学术可是公共的;您不能混为一谈。您恳求新语丝移走 “这条新闻”,主观上至少你有隐藏已经发生真实信息倾向,其结果是您间接地 “牺牲”了别人。“润物细无声”,中国科研就是这么样搞坏的,人情科研,人 为科研。   5 您为啥要把“这条新闻移出版面”,无非是您认为这条新闻给您带来负面 效应。既然承认是您(或者那学生)干的,已经做错了事情,那就应该受到责任 追究,覆水难收,世间没有后悔药,这是基本的规律。人都会有错误,新语丝刊 登“这条新闻”,是给您勇于承认的机会,是给你汲取教训的机会,给你恢复您 reputation的机会。最后,也给纳税人一个交代。   企图推卸、掩盖事实,打情感牌,您认为合适吗?   最后,祝您早日康复。 (XYS20101124)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