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加快病人基本权利保障立法刻不容缓   ——从我的两次看病经历说起   作者:张功耀   去年国庆节期间因为牙痛,和最近7月30日因为右边肋骨骨折,我分别买过 一次药,看过一次急诊。这两次,我作为一个病人的基本权利都被不同程度地剥 夺了。   去年国庆节期间,我去张家界游玩。去之前,牙齿有些疼痛。本想带点甲硝 唑,却忘记了。上午行车,下午游玩,一天下来,牙齿虽然痛,还能坚持住。到 了第二天清晨,“牙痛不是病,痛起来真要命”,实在忍受不住了。于是,起了 个大早,清晨薄雾中,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大药房”。我敲开了24小时服务的 “售药窗口”,叫醒了里边守柜台的小伙子,说明要买甲硝唑。   小伙子没有找到我要的药。转过来问我得的什么病。   我说:“牙痛”。   小伙子拿出一盒“清热降火”的中成药来解释说:“这药蛮好,吃这个吧。”   我说,“不要。我只要甲硝唑。5毛钱一包简装的,有一包就行。”   小伙子还算有耐性。又找了好久,找出一盒“人工牛黄甲硝唑”。我强调说, 我只要“甲硝唑”,不要“人工牛黄甲硝唑”。   小伙子看上去的确耐性好。他再回到柜台上找了一圈。然后回来跟我说: “没有你要的甲硝唑,只有人工牛黄甲硝唑。”   看起来,我是躲不过“人工牛黄”了。   我是非常厌恶人工牛黄的,尤其厌恶在好端端的西药中加人工牛黄。稍微懂 点“良好药物生产”(GMP)知识的都知道,甲硝唑加人工牛黄,在医药上属于画 蛇添足;在商业行为上属于欺诈销售。更重要的是,加了人工牛黄之后,有效成 分甲硝唑的含量变得不均匀,影响疗效。   但是,药店里没有纯的甲硝唑卖。没有办法。我只好赌一把,权且将人工牛 黄当作穿肠而过的异物吃,只要其中有足够的甲硝唑就行。于是,本来5毛钱可 以解决问题的,我花了12元钱买了一盒人工牛黄甲硝唑。   回到宾馆,连忙吃下两颗药丸。我知道,人工牛黄甲硝唑当中的人工牛黄, 纯粹属于画蛇添足,实指望吃进去的这两颗药所蕴含的甲硝唑含量足够。可是, 吃了两颗药以后,一上午下来,却毫无疗效。牙齿越发疼痛了。中午饭以后,我 再去清晨买药的那家药店。因为此时已是大白天,药店开架售货。我亲自找到了 简装的甲硝唑片。花5毛钱,买了一包。按照剂量,一次吃了4片。下午再去玩。 到了晚上,疼痛就缓解多了。到第二天中午,牙齿就不痛了。   药店明明有5毛钱一包简装的甲硝唑,药店售货员却偏偏卖给我12元钱一包 加了人工牛黄的甲硝唑。实在气愤。然而,在一个没有法律保障“病人基本权利” 的社会里,我纵然气愤,也只好忍气吞声,没有别的良法!   最近,我在北京学习了一个月。临近结束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断了两 根肋骨。现在仍然在康复之中。   起初,我不那么在意。以为仅仅是摔了一跤,根本没有想到会骨折。因为明 天就要全部结束,动身回家了,决定还是今晚到医院去检查一下。在学习小组组 织员梁老师和我校同道雷老师的陪同下,我到附近的北京仁和医院挂了个外伤急 诊号,做了一次B超和放射检查。内脏还好,没有受到伤害。但是,两根肋骨发 生错位骨折的诊断结果,却使我吃了一惊。   医生建议我留观。我接受了建议。我知道,对于这样的骨折,留观一晚,防 止病情恶化(因为骨折已经错位),做些消炎和止痛处理,是完全必要的。   因为我已经被诊断为骨折,陪同我的梁老师和雷老师都特别照顾我,不要我 动。她们把钱交好,把药取回来,悉数交给了留观室的护士。   护士把我领到留观的13号病床上,要给我打点滴。我问护士:“给我打什么 药?”   护士答:“医生开的药。”   我问:“医生开的什么药?”   护士不答。看上去,她很不情愿回答我的提问。   其实,病人了解自己究竟接受何种治疗,服用什么药,为什么必须服用这些 药,这些都是病人的基本权利,任何医生、护士、药品销售商都不能剥夺病人的 这些基本权利,即使病人神志不清,不能亲自提问,由亲属或陪同人员提问,医 生和护士也必须耐心回答。可是,咱们中国的医生没有养成这样的习惯,国家也 没有制定《病人基本权利公约》来保护病人的这些权利。   雷老师把药品清单给我看。顿时,吓了我一跳。里边有一种中药注射剂:七 叶皂苷钠。   我是彻底拒绝中药注射剂的。于是,我叫雷老师去同护士交涉,声明我不接 受中药注射剂。   雷老师去了不久就回来了。雷老师回话说:“这件事要医生签字。”又说: “护士说了,即使不用这种药,也不能退钱。”   我叫雷老师去找主治医师:“你去跟医生说,不退钱可以,但我坚决不打中 药注射剂”。   雷老师找到了医生。医生同意了。删除了这个中药注射剂。   我躺下了,护士要来给我打针。我看见药瓶上有“头孢”两个字。我对护士 说:“打头孢要先做试验。”   护士没等我回答,就把针扎进了我的血管。躺在床上的我,翻身已经很痛, 说话也相当困难了。我没有力气要求护士必须先做试验再打针,只好赌:“兴许 打这种头孢不要先做试验罢”。   就这样,没有经过任何试验,我就被强行注射了头孢西丁钠。   大约30分钟以后,护士给隔壁的一个病友做点什么,我顺便问了一句:“护 士,我今天打的药,除了头孢,还有什么?”   她说:“就两种,一种是鹿胍多肽,一种就是头孢西丁钠。”   “没有打中药吧?”我问。   “没有打。医生同意了你的意见,把中药注射剂给删除了。”护士答。   我实在无法忍受医院留观的环境。在这家医院,说是留观,医生根本就不来 看你一眼,连供病人紧急呼叫的呼叫器都没有。留观室脏兮兮的。单是嗡嗡叫的 蚊子就叫我受不了。于是,我打完点滴,在医院门前打了个的士,逃回宾馆睡觉 去了。   第二天,我上了火车。第三天清晨,我回到长沙。回来以后我才知道,鹿胍 多肽是中药注射剂。就这样,我还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明不白地接受了 中药注射剂。   我国的绝大部分医生,不管是中医生还是西医生,都是在“中西医结合”的 不良医学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我不能说给我们“捆绑销售中药”的医生都是“没 良心的”医生。但是,医院的医生开什么药,护士给病人打什么针,病人为什么 必须接受这样的医药处置,应该让病人或病人亲属知情。医生没有权利在处置病 人的时候不让患者或家属知情。   可是,咱们中国虽然伟大,却至今没有关于“病人基本权利”保障的立法。 一个病人,只要一进医院,就被置于中医中药的包围之中,和随时遭遇不良医生 的恐吓和敲诈勒索之下。像我这样,明知人工牛黄加入甲硝唑属于画蛇添足,我 却拒绝不了;我情知中药注射剂没有疗效,而且不安全,却依然被不明不白地注 入了中药注射剂。长此以往,有朝一日我再生病,恐怕医生给我注射氰化物,我 也没有办法拒绝。这是多么可怕的展望!   为使我国公民进医院看病之后的“病人基本权利”得到尊重,尤其是避免病 人在医院受到不明不白的处置,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快《中华人民共和 国病人基本权利公约》立法,实在是再迫切不过的了。   但愿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能够听到我的这个呼吁。 (XYS20090811)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