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新技术引进奖”能作为代表性科研成果吗?——17评徐州医学院申博造假事件   作者:魏公平   徐州医学院在申博申请书中共列出28位主要学术带头人。在申请书中,每个 学术带头人可以列出四项最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这样28个人总共可以列出112 项目最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   毫无疑问,这112项科研成果代表了徐州医学院的真正水平。同样毫无疑问 的是,徐州医学院和他们的主要学术带头人们,肯定会用严肃的、认真的态度, 竭尽全力的把代表他们最高水平的科研成果选出来,写进严肃的、高级别的、并 且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申博申请书”。   在“申博申请书”最后一页中,徐州医学院的法人代表郑重其事的在这份要 承担“法律责任”的文件中,向法律庄严保证:“经认真审查核实,本单位所提 供的数据和材料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并愿承担由此数据和材料真实性所带来的 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在这一庄严的法律保证下面,徐州医学院的法人代表同 样庄严的签下了他们自己的名字,徐州医学院也盖下了他们单位具有法律意义的 公章。日期是:2009年1月15日。   现在我们不知道徐州医学院的法人代表还敢不敢站出来,向社会和法律“承 担由此数据和材料真实性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呢?我们只知道,在他 们的造假行为被揭发后长达两个月的时间内,他们连向社会(也包括他们自己的 广大校友们)解释一下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们用了相当长的时间,逐项对徐州医学院28位主要学术带头人的112项 “最有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了全面查对和分析。从本文开始,我们将逐项评论 徐州医学院的这112项 “最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   我们的评论从“技术引进奖”开始。徐州医学院的28位学术带头人在申博申 请书中列出的112项科研成果中,有一个很大的“亮点”:那就是“技术引进 奖。”   徐州医学院要申请的是单位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进而培养高水平的博 士。所以要求学术带头人必须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的核心是创新。所 以学位办在申请书中明确规定:“国家级获奖成果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 技进步奖和国家发明奖。”对于省部级及其他获奖项目,当然也应该是由各级政 府部门颁发的“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发明奖”。   但是,徐州医学院的学术带头人们,在申博申请书中,列进了6项“技术引 进奖”,把它们作为代表他们学校的最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技术引进奖”,显然是把知识产权属于其他人的技术引进来。它显然不属 于具有自己独立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的范围内。“技术引进奖”,从输出技术的 一方来说,本质上是“技术推销奖”。把这类属于“推销”性质的奖励当做科研 成果显然是不行的,把它们写进高级别的申博申请书,更是在“申博”这个严肃 的的问题上开“国际玩笑”。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我们下载了《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 励办法》。这一奖励办法的节录见本文附录。   该条例第一条明确规定:“为鼓励我省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基层卫 生单位和个人积极引进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特制定本奖励办 法”。第六条说“医学新技术是指成熟……的医学新技术,并已得到同行承认、 技术机理明确。”   这里讲的非常明确,“技术引进奖”奖励的是“引进成熟、适用、先进的医 学新技术”,这些新技术在引进前就“已得到同行承认、技术机理明确”。这就 明确告诉我们:这些“新技术”是已经“成熟”的技术,并且是“已得到同行承 认、技术机理明确”的成果。所以徐州医学院是绝对不能把这些“新技术”作为 自己的“最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的。如果徐州医学院非要这样做,那绝对是 “剽窃”。   该条例第七条和十一条明确规定,“技术引进奖”奖励的是“属首次从国外 或省外引进的技术……”并且“已获得相关的技术准入资格”。换句话说,“新 技术”是“国外或省外”已经有的,而且你引进还需要人家同意“准入”。徐州 医学院怎么能把这些“新技术”作为自己的“最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呢?   该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完全为自主开发研究项目”,不属于奖励范 围。换句话说,获得该奖项的,肯定不是“完全为自主开发研究项目”。这就是 说,该奖项奖励的肯定不是科学研究成果。   在学校里,作为普通的老师,积极参加技术引进是应该鼓励的,申请这类奖 项也是可以的。但是作为博导,教授,作为一个学校申博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无 论如何也不能把这一类具有“推销”性质的“奖励”,作为自己最有代表性的科 研成果,写进高级别的申博申请书中。   但是徐州医学院博导教授们,却把这类“技术引进奖”作为代表学校最高水 平的科研成果,写进了高级别的、并且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申博申请书,而且 一下子写了六项。他们是:   (1)博士生导师、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郑骏年教授的《联合Fas、 FasL、Ki67监测对肾癌免疫治疗的指导作用》获得2008年江苏省卫生厅新技术引 进奖一等奖;   (2)博士生导师、江苏省医学领军人才于如同教授的《三维CT血管造影仿 真影像技术在神经外科的应用》获得2005年江苏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一等奖;   (3)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孙晓青教授的《联合Fas、FasL、Ki67监测 对肾癌免疫治疗的指导作用》获得2008年江苏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一等奖(排名 第二);   (4)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孙晓青教授的《热像图在男性不育及附睾 睾丸炎诊断中的应用》获得2006年江苏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二等奖(排名第二);   (5)祖茂衡教授的《导丝贯穿技术在布加综合征介入治疗中的应用》获得 2007年江苏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一等奖;   (6)耿德勤教授的《计算机神经心理评估系统在神经功能性疾病中的应用》 获得2005年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二等奖。   想想看吧:徐州医学院和附属医院的博导教授们,把“国外”“省外”别人 已经拥有、已经“成熟”的、并且“已得到同行承认、技术机理明确”的新技术, 引进江苏省,获得了“新技术引进奖”,然后郑重其事的把它们作为自己“最有 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写进了高级别的申博申请书,并且“愿承担由此”“带来 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请问:这不是明目张胆的公开的剽窃又是什么呢?!   ******************************************   附录:《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励办法》(节录)   (这一文件可以由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law-star.com/cac/25009023.htm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省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基层卫生单位和个人积极引 进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填补同类技术空白,促 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医学科技进步,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章 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条件   第六条 医学新技术是指成熟、适用、先进、属自然科学范畴的医学新技术, 并已得到同行承认、技术机理明确。   第七条 属首次从国外或省外引进的技术,同时填补国内或省内同类技术空 白。   第十一条 已获得相关的技术准入资格,不违反有关法律或法规,符合医学 伦理原则。   第五章 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不奖范围   第二十八条 完全为自主开发研究项目,不属于技术引进。   (未完待续) (XYS20090525)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